露絲小姐因車禍失去了雙腿,撞傷她的是美國某汽車公司製造的汽車。法庭上,盡管有三個目擊者證實:雖然卡車司機踩了刹車,但汽車沒有停住,而是打了個轉,把人撞倒了。但該汽車公司的律師馬斯洛利用警方所掌握的刹車痕跡等證據,巧妙地推翻了這些目擊者的證詞。而露絲卻說不清是自己在冰上滑了跤,還是被卡車後部撞倒的,她隻知道自己被卷進了卡車底下,碾碎了雙腿。就這樣,露絲敗訴了。
大名鼎鼎的康奈爾律師從媒體上得知這一消息後,決定無償為露絲辯護。
康奈爾在調查了一係列案卷後發現,露絲被撞並非個案,在過去的兩年多時間裏,類似的案件發生了多起。經過谘詢汽車專業人士,他終於知道了汽車撞人的原因:汽車的製動係統存在問題。
康奈爾找到馬斯洛,告訴他:“如果你們承認車禍是由你們產品的缺陷所致,賠償給這個可憐的孩子100萬美元,我們就不準備起訴。如果你們拒不承認是你們的責任,我們將向法院起訴,索賠200萬美元。”馬斯洛考慮了一會兒,然後說:“好吧,不過,最近一段時間我要去東京,大約半個月以後回來。回來後,我們再就具體的問題進行商談。”
半個月後當康奈爾再次和馬斯洛聯係時,馬斯洛不是推托,就是逃避,不與康奈爾正麵接觸。康奈爾立刻意識到馬斯洛這樣做的目的。原來,訴訟期限馬上就要過了。等過了訴訟時間,即便康奈爾找到了證據,法院也不會受理。康奈爾為自己的失誤後悔不已。
這時,馬斯洛打來了電話,電話中傳來馬斯洛得意的笑聲:“訴訟時間今天已經到期了。即便你手中握有證據,也無法起訴。”康奈爾氣得直發抖,他抬頭看了看牆上的鍾,已經是下午4點了。如果向法庭提起訴訟,必須在5點之前,顯然已經來不及了。
這時,康奈爾想出一個對策,不但成功地將該汽車公司告上法庭,而且還為露絲贏回了200萬美元的賠償金。
請問,康奈爾是如何做到的?
答案:由於該汽車公司在美國各地都有分公司,也就是說可以在美國任何一個地方起訴這家公司。位於太平洋上的夏威夷在西十區,與紐約有5個小時的時差,紐約是下午5點,夏威夷就是中午12點。康奈爾在夏威夷當地的法院進行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