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活動在美國和日本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研究與推廣創新思考方法和創造技法的國家。
早在20世紀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美國全國就形成了一股研究和推廣創新原理與方法的熱潮。它以兩件事為主要標誌。
第一件事:1939年,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為了開發職工的創造潛力,在職工中開辦了“創造工程培訓班”。職工們經過培訓,大大提高了勞動生產率,職工申請發明專利的數量,比培訓前幾乎平均增加了三倍。這不僅震動了美國的企業界,引起了企業家們的重視,同時也使美國社會的其他各界從中看到了開展創新思維和創造技法培訓活動的重要作用。
第二件事:差不多同時,美國紐約BBDO廣告公司的副經理A·F·奧斯本,先後總結、製訂了著名的“頭腦風暴法”(又稱“智力激勵法”,是可操作性強、富有實效的激發群體創造智慧的方法)和“檢核表法”(又稱“設問法”,是科技界公認的創造技法之母)。1941年,奧斯本出版了《思考的方法》一書,更為係統地提出和闡明了一係列的創新思考方法和創造技法。由於這些方法的切實可行和卓有成效,它們很快不僅在美國,而且在世界的很多國家都得到推廣、充實和發展。
說起上麵這兩件事,還頗有些耐人尋味的地方。
大家也許知道,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前身是愛迪生實驗室,它是以大發明家愛迪生的實驗室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愛迪生在世時,他的實驗室裏大學畢業的科技人員並不多,但發明成果累累,舉世聞名。愛迪生去世後的美國通用電氣公司,陸續吸收了不少大學畢業生,然而新的發明發現,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新專利的申請,卻大大少於愛迪生實驗室時代。這一直接關係著公司興衰存亡的現象,自然引起了公司領導人的高度重視。經過一番認真細致的分析研究,他們發現,並非公司吸收的這些大學生都是學習成績不佳的平庸之輩,原因在於這些大學生在校時一般都沒有學過怎樣進行創新思考,對怎樣提出創見、怎樣從事創造發明的知識和方法了解得很少,更缺乏這方麵的實驗經驗和切身體會,因此造成他們的創新意識薄弱,創新能力不強,更習慣於隻是按部就班地幹一些機械性、模仿性的技術工作。
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公司組織人員總結了愛迪生生前從事創造發明的方法和經驗,並編寫成教材。“創造工程培訓班”就這樣開辦起來了。如前所述,職工們經過培訓,增強了創新熱情和敏感,提高了創新能力和水平,申請發明專利的數量大大增加。
至於說到“頭腦風暴法”的創造人奧斯本,他的一段人生曆程,就更是饒有興味。
奧斯本的學曆並不高,21歲時失了業。當時為了找到工作,他整天注意街上張貼的和報紙上刊登的各種招工廣告。有一天,他發現一家報社要招考記者,他去報了名。主考人問他:從事寫作有多久了?他回答說:3個月。主考人聽了感到好笑,才3個月時間居然也來報考記者。奧斯本要求讓他試一試,主考人答應了,出了個題目要他寫出一篇文章來看看。奧斯本按時寫出了文章,主考人一看,用詞不當、語句不通的地方比比皆是,實在不具備做一名記者應該達到的寫作水平。但主考人員最後還是決定試用他一段時間,這主要是因為他的文章在內容上很有新意,富於創造性。
從此,奧斯本體會到了創新精神的重要和可貴。於是,他給自己訂了一條規定:每天必須想出一個新主意,想不出來不睡覺(即所謂“日行一創”)。
後來,奧斯本當了一家廣告公司的經理,陸續撰寫、出版了一本又一本關於創造原理與方法的專著。1949年,他還在美國布法羅大學開辦了“創造性思考”業餘學校,對學員進行創新思考方法和創造技法知識的傳播和實際訓練。1954年,他又發起建立了“創造教育基金會”,每年召開一次世界性大會進行學術交流。
人們普遍認為,奧斯本對創造學的研究和推廣,起了開拓者和奠基人的作用,並譽他為“創造學之父”。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重大理論與實踐價值的以創新思考方法和創造技法為主要內容的創新活動及創造學,為什麼首先興起、誕生於企業界,而不是興起、誕生於科研機構或高等學府?
這個問題跟工商企業日益強化的競爭需要是密切相關的。
我們知道,企業之間不僅有產品品種、品牌、數量、質量、價格一類的競爭,而且有經營管理策略、產品銷售策略等方麵的競爭。從表麵上看,企業間的競爭似乎隻是“實力”的拚搏,而實質上卻主要是“智力”的較量。在當今科學技術飛躍進步,社會發展速度日益加快的時代,可以說企業間的競爭已發展為主要是“創新能力”的競爭。企業中的科技人員,必須不斷進行技術創新——既要革新老技術、老工藝,又要創造新技術、新工藝;既要改進老產品,又要推出新產品。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麵對顧客需要的日新月異,麵對市場情況的瞬息萬變,麵對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必須在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上,不斷進行製度創新。所以,創新既是企業科技研究和產品開發的生命,也是企業經營管理的生命。無論是企業的科技人員還是經營管理人員,都迫切需要掌握和熟悉創新思考方法和創造技法。正因為這樣,“創造工程”一開始就受到了美國企業界的重視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