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有人被奸殺了(1 / 1)

八月,我結束代理雁平道。奉命進省,負責查辦汾州盜案。

事情是這樣的:軍機處發來廷寄,奉上諭:“禦史汪於泗奏,平遙縣大盜張金鈴子犯有輪奸婦女並將被害女子剁足的重案,迄今尚未捉拿歸案,地方官限期緝凶結案。”

此前,徐溝縣王縣令派捕役在城北旅館抓獲了四名形跡可疑的人員,但不清楚這些人的身份。據他們自己說是販賣棉油的客商。王縣令審問之後,也沒有什麼收獲,就交給差役暫時羈押,並讓捕役繼續查訪。這四個家夥竊竊私語時,被看守的獄卒聽到了,才知道這中間有一個竟然就是介休縣的逃犯張金鈴子。王縣令請示將張金鈴子提到省裏審訊。就在這時,收到了軍機處的廷寄,巡撫申啟賢和臬台瑞元誤聽了太原知府王有壬的意見,由申巡撫上奏,不說張金鈴子是事先拿獲的,而說是接到諭旨後抓獲的。在我看來,這純粹是胡鬧!

既然張金玲子是接到廷寄後拿獲得,那麼勢必就要尋找各種罪證了。這個差使又落到了我的頭上。申巡撫命令我到汾州、平遙和介休縣搜集張金鈴子奸淫婦女盜竊財物的證據。我先來到平遙,調閱失竊案件登記檔案,將情況詳細上報。我召集各鄉的紳士耆老親自詢問,這些人都說本地沒有發生奸汙盜竊惡性案件,並且情願在證言上簽字畫押。我又來到介休縣調查,用的調查方法一樣,得到的結果也是一樣。

有傳言說,某貢生家裏發生過一起奸淫婦女盜竊財物的案件。據說當時,村裏請了戲班唱戲,貢生的幾個女兒穿上漂亮的衣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院子裏看戲。一群強盜衝了進來,將女孩子奸汙了,並且脫下女孩子的弓鞋跑了。我將貢生叫來,反複開導,他承認被盜是事實,但沒有發生女眷被奸汙的事,並且情願簽字畫押。

我又到汾州知府牛毓山的衙門裏住了幾天,查遍全州也沒有發現傳說中的奸汙殺人案件。我就回到省城銷差後,仍舊回到朔平府。

不久,欽差大臣刑部尚書隆文受命繼續調查此案。尚書從汾州到太原,住在考院內,每天請裁縫做幹尖褂作為消遣。司員林紱、承惠提審犯人,犯人也不承認強奸的事。尚書在省裏住了一個多月,最後含糊其辭地上奏:“奸汙剁足的事情,或許有,或許沒有。”這時,申啟賢巡撫病逝,刑部侍郎楊國楨(字海梁)接任山西巡撫,於是隆尚書就將這個案子交給新任巡撫辦理,自己帶著司員回京去了。

楊海梁先生到任後,派藩台張蘭沚重新審理此案。張藩台和瑞臬台不合,鐵了心想翻案,就派澤州知府虞協再次前往平遙和介休調查。虞知府一心想在藩台麵前邀功,也就格外積極。虞知府借這個案子,在介休縣大肆勒索,看戲嫖妓,花天酒地。介休縣的林知縣是一個老官油子,雖然對虞知府的做派非常不滿,但因為權力操在虞知府手上,所以林知縣也就一直隱忍不發。虞知府在介休住了兩個月,關於奸殺案的調查毫無進展,地皮倒是刮走了不少。等到藩台報告結案,仍然以尋常盜案了結。

楊國楨巡撫另折上奏:“先前據朔平知府張集馨調查,傳言某貢生家裏發生奸汙盜竊案,傳訊事主,卻矢口否認。或許是因為這件事關係到該女子婆家和夫家的臉麵,一旦承認,在地方上就難以做人,就隻承認失竊事實。這個案子沒有確切證據,又不能通過刑罰強迫被害人承認。現在,既然首犯張金鈴子已經被斬首,其同夥也都判了死刑,就算他們真的犯了強奸殺人的罪行,也不過就是判處死刑罷了。因此,這個案子沒有必要繼續追究下去,可以就按張集馨原來的意見結案,以免拖累無辜。”皇上朱批:“這是真正的聖人智慧,就像日月一樣明燭千裏而又包容萬物。”當虞協奉命複查此案時,省中同仁都為我擔心,卻不知道我所辦的案子從無漏洞,張藩台與虞知府都沒有能夠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