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每年應征收二十八萬兩地丁銀,除各州縣的開支以外,應起解到藩庫的銀子是十七萬多兩。隻是因為地方窮,山多天寒早,每年都有霜雹水旱各種災情,又有因年成不好而流亡到口外,導致地土荒蕪,無糧可征的情形,所以從來沒有征收足額的,解到司裏的每年也不過十二三萬兩;另有茶稅十二萬兩,搭配錢鈔交納,由蘭州道、蘭州府、蘭州縣、西寧府和茶馬同知等人督催。茶商刁黠,因為各衙門都收過他們的陋規,他們就以此要挾不交,所以每年奏銷時都很棘手。藩司十分為難,必須雷厲風行,才可以征收起來。幾年前,常績由蘭州道升任藩司,因是舊交,所以蘭州道的銀子還沒有上庫,就捏報說全征繳完了。
臬司明緒代理藩司時,更是以撈錢為當務之急。據現任蘭州道恩麟告訴我:“明緒現在雖已交卸藩司,而茶規卻依然不減,他的母親妻子和幼子生日以及年節,茶商們都必須繼續孝敬。茶商倚仗臬司庇護,所以道中催課甚難。”是否是這樣,我也無從打聽。
另有鹽課二萬兩,散在各州縣,催收就更難。鹽商拖欠的,越拖越久;被州縣截流的,更是任你怎麼催都沒有回應。等到奏銷時,就具稟到藩司衙門,說是請在應領款項內扣除。司庫空虛,發款總是大加斟酌。如果藩司衙門批駁不準,那麼就會延誤奏銷,處分特嚴;如果全部批準,那麼就沒有銀子入庫,藩司衙門的司庫則更加空虛。
至於金課,是敦煌縣每年應交納的沙金數十兩,這筆款子一般先送到總督衙門再送戶部。近來金礦枯竭,縣裏百般拖延,而按規定必須在立夏前批解,絕不能拖延,也隻好在司庫領款內扣除。甘肅藩司的這些難處,又有誰知道呢?
內地兵餉、運費、文武官員的養廉銀以及一切雜務開支,應發的銀子共一百三十多萬兩。張家口關外各城,每年的經費大約八十多萬兩,並且都是刻不容緩的。甘肅本地進項很少,外省協撥的款項也大多不能及時到賬,兵餉真是萬分為難。每季兵餉,就算拖延到季尾,也必須開支,而賞恤人員以及總督、將軍、副都統、提督、總兵、學政等人的薪俸,也不能拖過年。常績任藩司時,關內的兵餉是實發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緩發,軍馬糧款減半,但仍然不能按時撥付。各營催餉的文牒,以及關口外各城的來文,急如星火,無法應付。
我接任時庫存十六萬兩——春季的軍餉還沒有發放,我多方籌措,總算沒有誤事。可是總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必須想一個長遠之策。戶部指定協餉的省份,除兩淮、江蘇、江西、安徽、廣東,浙江能及時到賬外;其他省份中,隻有山東解來白銀八千兩和部鈔兩千兩;河南解來白銀一萬六千兩和部鈔四千兩。我隻好將麵值較小的部鈔留下來搭配發放,麵值大大的仍舊退回河南並報告戶部。山西省有時解來一兩批,但無濟於事。
河東鹽道,每年還有三四十萬銀子的收入——這是最大一筆進項。
我於是設立捐輸局,鼓勵富商捐款,前後共得製錢三十多萬串。所寫之捐,一經報收,立即發放附近駐軍兵餉,不解入司庫,但是仍由藩司衙門出榜公示,廣而告之。
甘肅西部交納丁糧,東部則專交糧草,這兩項每年征糧二十多萬石,加上曆年儲備的不下六百萬石。如能以糧抵餉,兵丁未必不願意,隻是糧多的地方兵少,糧少的地方反而兵多,如果將這些糧食馱運到各營支放,運價比糧價本身還貴,那樣會虧損更多。蘭州糧食價格為一千九百文一石,而倉糧在質地色澤上都遜於市糧,百姓不願購買,我於是以一千四百文一石的售價上奏戶部,戶部批準了,可是民間仍不願買。這事遷延了半年,才賣出去十幾萬石,對兵餉也總算有些幫助。將來奏銷,肯定要到戶部裏去走動走動、意思意思,可這筆錢又到哪裏弄呢?我找首府商量,每石另加五十文作為部費,免得他們將來苛駁,可下麵的州縣還沒有解來。
甘肅提督索文,烏魯木齊人,回族,家道殷實。這個人雖然是個武夫,可是很有心計。道光三十年(1850)我在甘肅時,就和他很熟,現在舊雨重逢,自然更加親近。他的一些想法,雖然也有一些私心,但如果執行起來,也確實有效果。甘肅提督屬下的糧餉和軍馬糧草,都可以用糧食抵消,作價一千四百文一石,仍舊允給五十文部費;如此一來,甘州自是不用顧慮;至於寧夏、西寧、河州、涼州各鎮,還計議未定,如果能全省通行,那就可以省下一大筆開支了。也有人說邊疆的軍糧儲備事關國家安全,如果將倉糧變賣完,一旦遇到饑荒,那就幹係不小。我說:“你的確考慮得很長遠,可是如果拘泥於此,那麼眼前就會鬧出事來,不必等到荒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