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我的“散文”“注釋1”(2 / 3)

但是我仍然得感謝我那兩位強迫我硬背《古文觀止》的私塾老師。這兩百多篇“古文”可以說是我真正的啟蒙先生。我後來寫了二十本散文,跟這個“啟蒙先生”很有關係。自然我後來還讀過別的文章,可是卻沒有機會把它們一一背熟,記在心裏了。不過讀得多,即使記不住,也有好處。我們有很好的“散文”的傳統,好的散文豈止兩百篇?十倍百倍也不止!

“五四”以後,從魯迅先生起又接連出現了不少寫新的散文的能手,像朱自清先生、葉聖陶先生、夏丐尊先生,我都受過他們的影響。任何一篇好文章都是容易上口的。哪怕你沒有時間讀熟,凡是能打動人心的地方,就容易讓人記住。我並沒有想到要記住它們,它們自己會時時到我的腦子裏來遊曆。有時它們還會幫助我聯想到別的事情。我常常說,多讀別人的文章,自己的腦子就癢了,自己的手也癢了。讀作品常常給我啟發。譬如我前麵提過的那篇日本作家森鷗外的小說《沉默之塔》,我正是讀了它才忽然想起寫《長生塔》(童話)的。然而《長生塔》跟《沉默之塔》中間的關係就隻有一個“塔”字。我一九三四年在日本橫濱寫這篇童話罵蔣介石,而森鷗外卻把他那篇反對文化壓迫的“議論”小說當作一九一一年版尼采著作日文譯本(《查拉圖斯特拉》)的《代序》。我有好些篇散文和小說都是讀了別人的文章受到“啟發”以後拿起筆寫的。我在前麵所說的“影響”就是指這個。前輩們的長處我學得很少。例如我讀過的韓(愈)、柳(宗元)、歐(歐陽修)、蘇(東坡)的古文,或者魯迅、朱自清、夏丐尊、葉聖陶諸先生的散文,都有一個極顯著的特點:文字精煉,不羅嗦,沒有多餘的字。而我的文章卻像一個多嘴的年輕人,一開口就不肯停,一定要把什麼都講出來才痛快。我從前寫文章是這樣,現在還是如此。其實我自己是喜歡短文章的。我常常想把文章寫得短些,更短些。我覺得越短越好,越有力。然而拿起筆我就無法控製自己。可見我還不能駕馭文字;可見我還不知道節製。這是我的毛病。

自然我也寫過一些短的東西,像收在一九四一年出版的散文集《龍虎狗》裏麵的一部分散文。其中如《日》、《月》、《星》三篇不過兩百多字、三百多字和四百多字,但它們也隻是一時的感想而已。這幾百字中仍然有多餘的字,更談不到精煉。而且像這樣短的散文我也寫得不多。

我自己剛才說過,教我寫“散文”的“啟蒙老師”是中國的作品。但是我並沒有學到中國散文的特點,所以可能有人在我的文章中嗅不出多少中國的味道。然而我說句老實話,外國的“散文”不論是essay(散文)或者sketch(隨筆),我都讀得很少。在成都學英文,念過半本美國作家華盛頓歐文的《隨筆集》,後來隔了好多年才讀到英國作家吉星的《四季隨筆》和日本作家廚川白村的essay等等,也不過數得出的幾本。這些都是長篇大論的東西,而且都是從從容容地在明窗淨幾的條件下寫出來的,對於隻要麵前有一尺見方的木板就可以執筆的我不會有多大的影響。倘使有人因為我的散文不中不西,一定要找外國的影響,那麼我想提醒他:我讀過很多歐美的小說和革命家的自傳,我從它們那裏學到一些遣辭造句的方法。我十幾歲的時候沒有機會學中文的修辭學,卻念過大半本英文修辭學,也學到一點東西,例如散文裏不應有押韻的句子,我一直就在注意。有一個時候我的文字歐化得厲害,我翻譯過好幾本外國書,沒有把外國文變成很好的中國話,倒學會了用中國字寫外國文。幸好我還有個不斷地修改自己文章的習慣,我的文章才會有進步。最近我編輯自己的《文集》,我還在過去的作品中找到好些歐化的句子。我自然要把它們修改或者刪去。但是有幾個歐化的小說題目(例如《愛的摧殘》、《愛的十字架》等)卻沒法改動,就隻好讓它們留下來了。我過去做翻譯工作多少吃了一點“扣字眼”的虧,有時明知不對,想譯得活一點,又害怕有人查對字典來糾正錯誤,為了偷懶、省事起見,隻好完全照外國人遣辭造句的方法使用中國文。在翻譯上用慣了,自然會影響寫作。這就是我另一個毛病的由來了。

我的兩篇關於中國人民誌願軍的小說和幾篇在朝鮮寫的通訊報導被譯做英文印成小書以後,有位英國讀者來信說這種熱情的文章英國人不喜歡。也有人反映英國讀者不習慣第一人稱的文章,說是講“我”講得太多。這種說法也打中了我的要害。第一,我的文字毫無含蓄,很少一個句子裏包含許多意思,讓讀者茶餘飯後仔細思索、慢慢回味。第二,我喜歡用作者講話的口氣寫文章,不論是散文或者短篇小說,裏麵常常有一個“我”字。雖然我還沒有學到托爾斯泰代替馬寫文章,也沒有學到契訶夫或夏目漱石代替狗寫文章,我的作品中的“我”總是一個人,但是這個“我”並不就是作者自己,小說裏麵的“我”有時甚至是作者憎惡的人,例如《奴隸的心》裏麵的“我”。而且我還可以說,所有這些文章裏並沒有“自我吹噓”或者“自我擴張”的臭味。我隻是通過“我”寫別人,寫別人的事情。其實第一人稱的小說世界上豈止千千萬萬!每個作家有他自己的嗜好。我喜歡第一人稱的文章,因為寫起來、讀起來都覺得親切。自然也有人不喜歡這種文章,也有些作家一輩子不讓“我”在他的作品中出現。但是我仍然要說,我也並非“生而知之”的,連用“我”的口氣寫文章也有“老師”。我在這方麵的“啟蒙老師”是兩本小說,而這兩本小說偏偏是兩位英國小說家寫的。這兩部書便是狄更斯的《大衛考柏菲爾》和司蒂文生的《寶島》。我十幾歲學英文的時候念熟了它們,而且《寶島》這本書還是一個英國教員教我念完的。那個時候我特別喜歡這兩本小說。《大衛考柏菲爾》從“我”的出生寫起,寫了這個主人公幾十年的生活,但是更多地寫了那幾十年中間英國的社會和各種各樣的人。《寶島》是一部所謂的冒險小說,它從“我”在父親開的客棧裏碰見“船長”講起,一直講到主人公經曆了種種奇奇怪怪的事情,取得寶藏回來為止,書中有文有武,有“一隻腳”,有“獨眼”,非常熱鬧。它們不像有些作品開頭就是大段的寫景,然後才慢慢地介紹出一兩個人,教讀者念了十幾頁還不容易進到書中去。它們卻像熟人一樣,一開頭就把讀者帶進書中,以後越人越深,教人放不下書。所以它們對十幾歲的年輕人會有那樣大的影響。我並不是在這裏推薦那兩部作品,我隻是分析我的文章的各種成分,說明我的文章的各種來源。

我在前麵剛剛說過我的文章裏麵的“我”不一定就是作者自己。然而絕大部分散文裏麵的“我”卻全是作者自己,不過這個“我”並不專講自己的事情。另外一些散文裏麵的“我”就不是作者自己,寫的事情也全是虛構的了。但是我自己有一種看法,那就是我的任何一篇散文裏麵都有我自己。這個“我”是不出場的,然而他無處不在。這不是說我如何了不起。決不!這隻是說明作者在文章裏麵誠懇地、負責地對讀者講話,講作者自己要說的話。我並不是拿起筆就可以寫出文章;也不是隻要編輯同誌來信索稿,我的文思馬上潮湧而來。我必須有話要說,有感情要吐露,才能夠順利地下筆。我有時給逼得沒辦法,坐在書桌前苦思半天,寫了又塗,塗了又寫,終於留不下一句。《死魂靈》的作者果戈理曾經勸人“每天坐在書桌前寫兩個鍾頭”。他說,要是寫不出來,你就拿起筆不斷地寫:“我今天什麼都寫不出來。”但是他在寫《死魂靈》的時候,有一次在旅行中,走進一個酒館,他忽然想寫文章,叫人搬來一張小桌子,就坐在角落裏,一口氣寫完了整整一章小說,連座位也沒有離開過。其實我也有過“一揮而就”的時候。譬如我在朝鮮寫的《我們會見了彭司令員》就是一口氣寫成的。雖然後來修改兩次,也沒有花費太多的時間。我想就這篇散文為例,簡單地談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