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是因為不善於講話,有感情表達不出來,才求助於紙筆,用小說的情景發泄自己的愛和恨,從讀者變成了作家。一九二八年在法國寫成第一部小說《滅亡》,寄回國內,由朋友介紹在當時的權威雜誌《小說月報》上發表。這樣我順利地進入了文壇。
過了一年半載,就用不著我自己寫好稿到處投寄,雜誌的編輯會找人來向我組稿。我並未學過文學,中文的修養也不高,唯一的長處是小說讀得多,古今中外的作品能夠到手的就讀,讀了也不完全忘記,腦子裏裝了一大堆“雜貨”。
我寫作一不是為了謀生,二不是為了出名,雖然我也要吃飯,但是我到四十歲才結婚,一個人花不了多少錢。我寫作是為著同敵人戰鬥。那一堆“雜貨”可以說是各種各樣的武器,我打仗時不管什麼武器,隻要用得著,我都用上去。
前兩天有一位日本作家“注釋1”問我,你怎麼能同時喜歡各種流派的作家和作品呢?我說,我不是文學家,不屬於任何派別,所以我不受限製。那位朋友又問:“你明明寫了那許多作品,你怎麼說不是文學家呢?”我說,唯其不是文學家,我就不受文學規律的限製,我也不怕別人把我趕出文學界。我的敵人是什麼呢?我說過:“一切舊的傳統觀念,一切阻止社會進步和人性發展的不合理的製度,一切摧殘愛的努力,它們都是我最大的敵人。”我所有的作品都是寫來控訴、揭露、攻擊這些敵人的。
從一九二九年到一九四八年這二十年中間,我寫得快,也寫得多。我覺得有一根鞭子在抽打我的心,又覺得仿佛有什麼鬼魂借我的筆為自己伸冤一樣。我常常同主人公一起哭笑,又常常絕望地亂搔頭發。
我說我寫作如同在生活,又說作品的最高境界是寫作同生活的一致,是作家同人的一致,主要的意思是不說謊。
我最近還在另一個地方說過:藝術的最高境界是無技巧。我幾十年前同一位朋友辯論時就說過:長得好看的人用不著濃妝豔抹,而我的文章就像一個醜八怪,不打扮,看起來倒還順眼些。他說:“流傳久遠的作品是靠文學技巧流傳,誰會關心百十年前的生活?”我不同意,我認為打動人心的還是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和主人公的命運。這仍然是在反對那些無中生有、混淆黑白的花言巧語。我最恨那些盜名欺世、欺騙讀者的謊言。
在最初的二十年中間我寫了後來編成十四卷《文集》的長篇、中篇、短篇小說。裏麵有《激流三部曲》,有《憩園》,有《寒夜》。第二個二十年裏麵,新中國成立了,一切改變了,我想丟掉我那枝寫慣黑暗的舊筆,改寫新人新事,可是因為不熟悉新的生活,又不能深入,結果寫出來的作品連自己也不滿意,而且經常在各種社會活動中花費大量的時間,寫作的機會更加少了。
我一次一次地訂計劃叫嚷要為爭取寫作時間奮鬥。然而計劃尚未實現,“文化大革命”來了。我一下子變成了“大文霸”、“牛鬼蛇神”,經常給揪出去批鬥,後來索性由當時“四人幫”在上海的六個負責人王洪文、馬天水、徐景賢等決定把我打成“不戴帽子的反革命”,趕出文藝界。“造反派”和“四人幫”的爪牙貼了我幾千張大字報,甚至在大馬路上貼出大字標語說我是“賣國賊”、“反革命”,要把我搞臭。張春橋公開宣布,我不能再寫作。但是讀者有讀者自己的看法。張春橋即使有再大的權力也不能把我從讀者的心上挖掉。事實是這樣,“四人幫”垮台以後,我仍然得到讀者的信任。我常說:“讀者們的期望就是對我的鞭策。”讀者們要我寫作用不著等待長官批準。“四人幫”倒了,我的書重版,卻得到了更多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