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交給讀者“注釋1”(1 / 3)

前兩天黃裳來訪,問起我的《隨想錄》,他似乎擔心我會中途擱筆。我把寫好的兩節給他看;我還說:“我要繼續寫下去。我把它當作我的遺囑寫。”他聽到“遺囑”二字,覺得不大吉利,以為我有什麼悲觀思想或者什麼古怪的打算,連忙帶笑安慰我說:“不會的,不會的。”看得出他有點感傷,我便向他解釋:我還要爭取寫到八十,爭取寫出不是一本,而是幾本《隨想錄》。我要把我的真實的思想,還有我心裏的話,遺留給我的讀者。我寫了五十多年,我的確寫過不少不好的書,但也寫了一些值得一讀或半讀的作品吧,它們能夠存在下去,應當感謝讀者們的寬容。我回顧五十年來所走過的路,今天我對讀者仍然充滿感激之情。

可以說,我和讀者已經有了五十多年的交情。倘使關於我的寫作或者文學方麵的事情,我有什麼最後的話要講,那就是對讀者講的。早講遲講都是一樣,那麼還是早講吧。

我的第一篇小說(中篇或長篇小說《滅亡》)發表在一九二九年出版的《小說月報》上,從一月號起共連載四期。小說的單行本在這年年底出版。我什麼時候開始接到讀者來信?我現在答不出來。我記得一九三一年我寫過短篇小說《光明》,描寫一個青年作家經常接到讀者來信,因無法解答讀者的問題而感到苦惱。小說裏有這樣一段話:桌上那一堆信函默默地躺在那裏,它們苦惱地望著他,每一封信都有一段悲痛的故事要告訴他。

這難道不就是我自己的苦惱?那個年輕的小說家不就是我?

一九三五年八月我從日本回來,在上海為文化生活出版社編輯了幾種叢書,這以後讀者的來信又多起來了。這兩三年中間我幾乎對每一封信都作了答複。有幾位讀者一直同我保持聯係,成為我的老友。我的愛人也是我的一位早期的讀者。她讀了我的小說對我發生了興趣,我同她見麵多了對她有了感情。我們認識好幾年才結婚,一生不曾爭吵過一次。我在一九三六、三七年中間寫過不少答複讀者的公開信,有一封信就是寫給她的。這些信後來給編成了一本叫做《短簡》的小書。

那個時候,我光身一個,生活簡單,身體好,時間多,寫得不少,也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回答讀者寄來的每一封信。後來,特別是解放以後,我的事情多起來,而且經常外出,隻好委托蕭珊代為處理讀者的來信和來稿。我雖然深感抱歉,但也無可奈何。

我說抱歉,也並非假意。我想起一件事情。那是在一九四〇年年尾,我從重慶到江安,在曹禺家住了一個星期左右。曹禺在戲劇專科學校教書。江安是一個安靜的小城,外麵有什麼人來,住在哪裏,一下子大家都知道了。我剛剛住了兩天,就接到中學校一部分學生送來的信,請我去講話。我寫了一封回信寄去,說我不善於講話,而且也不知道講什麼好,因此我不到學校去了。不過我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我會經常想到他們,青年是中國的希望,他們的期望就是對我的鞭策。我說,像我這樣一個小說家算得了什麼,如果我的作品不能給他們帶來溫暖,不能支持他們前進。我說,我沒有資格做他們的老師,我卻很願意做他們的朋友,在他們麵前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驕傲的地方。當他們在舊社會的荊棘叢中、泥濘路上步履艱難的時候,倘使我的作品能夠做一根拐杖或一根竹竿給他們用來加一點力,那我就很滿意了。信的原文我記不準確了,但大意是不會錯的。

信送了出去,聽說學生們把信張貼了出來。不到兩三天,省裏的督學下來視察,在那個學校裏看到我的信,他說:“什麼‘青年是中國的希望’!什麼‘你們的期望就是對我的鞭策’!什麼‘在你們麵前我沒有可以驕傲的地方’!這是瞎捧,是誘惑青年,把它給我撕掉!”信給撕掉了,不過也就到此為止,很可能他回到省城還打過小報告,但是並沒有製造出大冤案。因此我活了下來,多寫了二十多年的文章,當然已經扣除了徐某某禁止我寫作的十年。“注釋2”話又說回來,我在信裏表達的是我的真實的感情。我的確是把讀者的期望當作對我的鞭策。如果不是想對我生活在其中的社會貢獻一點力量,如果不是想對和我同時代的人表示一點友好的感情,如果不是想盡我作為一個中國人所應盡的一份責任,我為什麼要寫作?但願望是一回事,認識又是一回事;實踐是一回事,效果又是一回事。絕不能由我自己一個人說了算。離開了讀者,我能夠做什麼呢?我怎麼知道我做對了或者做錯了呢?我的作品是不是和讀者的期望符合呢?是不是對我們社會的進步有貢獻呢?隻有讀者才有發言權。我自己也必須尊重他們的意見。倘使我的作品對讀者起了毒害的作用,讀者就會把它們扔進垃圾箱,我自己也隻好停止寫作。所以我想說,沒有讀者,就不會有我的今天。我也想說,讀者的信就是我的養料。當然我指的不是個別的讀者,是讀者的大多數。而且我也不是說我聽從讀者的每一句話,回答每一封信。我隻是想說,我常常根據讀者的來信檢查自己寫作的效果,檢查自己作品的作用。我常常這樣地檢查,也常常這樣地責備自己,我過去的寫作生活常常是充滿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