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之四“注釋1”(1 / 1)

人各有誌。即使大家都在探索,目標也不盡相同。你想炫耀技巧,我要打動人心,我看不妨來一個競賽,讀者們會出來充當義務評判員。

我在這裏不提長官,並非不尊敬長官,隻是文學作品的對象是讀者。例如我的作品就不是寫給長官看的,長官比我懂得多。當然長官也可以作為讀者,也有權發表意見,但作者有權采納或者不采納,因為讀者很多,長官不過其中之一。而作者根據“文責自負”的原則對他的作品負全部責任,他無法把責任推到長官的身上。任何人寫文章總是講他自己的話,闡述他自己的意見,人不是學舌的鸚鵡,也不是錄音磁帶。

前些時候人們常常談起“長官意誌”,我在去年發表的《隨想錄》中也講了我對“長官意誌”的看法。我認為長官當然有長官的意誌。長官的意誌也可能常常是正確的。長官也做報告,發表文章。這些報告和文章中所表達的就是長官的意誌,而且它們大都是人們學習的材料。我沒有理由盲目反對任何長官的意誌,可是我無法按照別人的意誌寫作,哪怕是長官的意誌。我有過一些奇怪的經曆。五十年代有一份雜誌的編輯來向我組稿,要我寫一篇報道一位勞動模範的文章,人是編輯同誌指定的,是一位技術員。編輯同誌給了我一些材料,又陪我去采訪他一次。我寫好文章,自己看看,平平常常,毫無可取之處,但是到期又不能不把稿子送出去。結果文章不曾在雜誌上刊出,編輯同誌不好意思退稿,就把文章轉給一份日報發表了。今天回想起來,我覺得編輯的“意誌”並不錯,錯在我按照別人的意誌寫作。當時我也為這種事情感到苦惱,但是我總擺脫不了它。為什麼呢?大概是編輯同誌們的組稿技巧常常征服了我吧。這位去了那位來,仿佛組稿的人都是雄辯家,而且都是為一個偉大目標服務的。我無法拒絕他們的要求,也可能是我的思想不解放。我總以為過去所作所為全是個人奮鬥、為自己,現在能照刊物的需要辦事,就是開始為人民服務。這種想法,我今天覺得很古怪,可是當時我的確這樣想、這樣做,在“文革”的頭三年中我甚至認為讓我在作家協會傳達室工作也是幸福,可是“四人幫”的爪牙卻說我連做這種工作也不配。因此我隻好經常暗中背誦但丁的詩篇,想象自己就站在阿刻龍特(Acheronte)河岸上,等著白頭發的卡隆(Caron)把我當作“邪惡的鬼魂”渡過去。“注釋2”真是一場但丁式的噩夢啊!

現在大夢已醒,我不再想望在傳達室裏度過幸福的晚年了。我還是要寫作,而且要更勤奮地寫作。不用說,我要講我自己心裏的話,表達我自己的意誌。有人勸我下筆時小心謹慎,頭伸得長些,耳朵放得尖些,多聽聽行情,多看看風向,說是這樣可以少惹是非,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九十。好意可感,讓我來試一下,也算是一種探索吧。但這是為聰明人安排的路。我這個無才、無能的人能走嗎?

2月29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八〇年三月十八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注釋2”見《神曲地獄篇》,第三曲。阿刻龍特是地獄中四條河的第一條,卡隆駕著船過來,大聲叫喊:“我來引你們到對岸,到永恒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