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談人生》“注釋1”前言(1 / 1)

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對一位朋友說:“我隻想活到四十。”過了六十二年,我在回答家鄉小學生的信中又說:“我願意再活一次,重新學習,重新工作,讓我的生命開花結果。”八十七歲的老人回顧過去,沒有成功,也沒有失敗。我老老實實地走過了這一生,時而向前,時而後退,有時走得快,有時走得慢,無論是在生活中或者在寫作上,我都認真地對待自己。我欺騙過自己,也因此受到了懲罰。我不曾玩弄人生,也不曾美化人生。我思考,我探索,我追求。我終於明白生命的意義在於奉獻,而不在享受。人活著正是為了給我們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添一點光彩,這我們辦得到,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更多的愛、更多的同情、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時間,比用來維持我們個人的生存所需要的多得多,為別人花費了它們,我們的生命才會開花結果,否則我們將憔悴地死去。

我仍在思考,仍在探索,仍在追求。我不斷地自問:我的生命什麼時候開花?那麼就讓我再活一次吧,再活一次,再活一次!

1991年2月14日。

“注釋1”《巴金談人生》:李存光選編,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