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幸福美滿的人生,是來自不能用金錢去衡量的智慧和修養,是一種感到滿足與和諧的狀態或境界。金錢無法購得知識和學問,不能增進人的道德水準和涵養功夫,這一點是絕對無法否認的;不然的話,富人個個都是快活神仙了。
人有生理上的需要,所以離不開物質生活。盡管金錢能買到一切物質的東西,可以充實人的物質生活,但是人的精神生活,卻不是有了錢便能滿足的。
人生在世,重要的不是過得如何舒服,活得多麼安逸,而是要活得心安理得,快樂充實,充分地把生命的價值發揮出來。
杜朗由此感慨到:生活的每一正常活動都帶有某種幸福的成分。
對於某個人來講,你可能是幸福的、滿足的,也可能是不幸福的。
決定你幸福與否的因素隻有一點——你接受積極還是消極心態的影響,這個因素是你所能控製的。
人生的目的是幸福。幸福大多是主觀的,它原本就深植於人們心中,在生存需求的滿足中,因而,幸福無所不在。
曾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人曆盡艱險去尋找天堂,終於找到了。當他欣喜若狂地站在天堂門口歡呼“我來到天堂了”時,看守天堂大門的人詫然問他:“這裏就是天堂?”歡呼者頓時傻了:“你難道不知道這兒就是天堂?”
守門人茫然搖頭:“你從哪裏來?”
“地獄。”
守門人仍是茫然。歡呼者慨然嗟歎:“怪不得你不知天堂何在,原來你沒去過地獄!”
你若渴了,水便是天堂;你若累了,床便是天堂;你若失敗了,成功便是天堂;你若是痛苦了,幸福便是天堂。總之,若沒有其中一樣,你斷然不會擁有另一樣的。天堂是地獄的終極,地獄是天堂的走廊。當你手中捧著一把沙子時,不要丟棄它們,因為金子就在其間蘊藏。
對我說來,幸福就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又能擁有輕鬆休憩時刻的時候。
幸福是擁有一些熟悉、不需客套的朋友,能夠相互分擔、分享彼此的煩惱、快樂;盡管觀點有所差異,卻永遠相互尊重。
幸福是擁有一個舒適的工作間;書架上列滿了各式各樣我所喜歡、對我有助益、啟發的書,筆筒裏都是我所珍愛的文具,四周有綠色植物芳馨圍繞,還有一把坐再久都能覺得舒適的座椅。
幸福是冬天泡個熱水澡,夏天與家人大吃冰西瓜。
幸福是當我自由閑適地彈奏,沉浸於巴赫、貝多芬的樂曲時。
幸福是擁有相互了解的人生伴侶,擁有身心的平和與寧靜,不管境況或順或逆,都能知足常樂、惜福感恩。
幸福是自覺到每天在人生的各個方麵都有所成長,享有一種更具成果與創造性的生活。
幸福是與過去和睦相處,將目光對準現在,對未來保持樂觀。
幸福是當我們對自己及周圍環境或人生目的感到滿足、和諧的一種狀態。人生的幸福大多是主觀的,因而,幸福無所不在。
6幸福滲透在點點滴滴的細微之中
要追求幸福,就不能按別人的曲子跳舞,要仔細傾聽自己內心深處發出的聲音,把自己的主客觀條件像接受陽光和空氣一樣接受下來。絕大多數人都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過自己的一生的,幸福其實就滲透在我們生活中點點滴滴的細微之中。
美國人總喜歡什麼話難聽就說什麼。明尼蘇達大學一個行為孤僻的博士說,幸福感受取決於遺傳。他指出,一對雙胞胎,即使他們中的一個是CEO,另一個做水管工人,但對人生的滿意程度仍然完全相同,即他們都很幸福或不幸福。這說明一個人的幸福感和他的境遇沒有關係——我相信這個結論會讓很多中國人氣得吐血,因為這會使他們追逐幸福的努力顯得可笑。
我有一個做醫生的朋友,兩年前到一個賓館去開會,一眼瞥見領班小姐,疑為仙人,便趨前“套磁”。小姐莞爾一笑,用一種很不經意的口氣說:“先生,沒看見你開車來哦。”這位朋友當即如雷轟頂,大受刺激,從此立誌加入有車族。前幾天我們在一起吃飯,幾杯酒下肚之後,他告訴我,準備把開了一年的“昌河”小麵包賣掉,換一部新款的“愛麗舍”。我表示欽佩。然後他問我買車了沒有?我老老實實地回答,還沒有,而且在看得見的將來也沒有這種可能性。他同情地看著我:“唉!一個男人,這一輩子如果沒有開過車,那實在是太不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