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不必凡事皆求忠信(1 / 2)

原文

忠信二事,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於人,敝惡之物,飾為新奇;假偽之物,飾為真實。如絹帛之用膠糊,米麥之增濕潤,肉食之灌以水,藥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詞,止於求售,誤人食用,有不恤也。其不忠也類如此。負人財物久而不償,人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售。至於十數期而不售如初。工匠製器,要其定資,責其所製之器,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得,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得,至於十數期而不得如初。其不信也類如此,其他不可悉數。小人朝夕行之,略不知怪,為君子者往往忿懥,直欲深治之,至於毆打論訟。若君子自省其身,不為不忠不信之事,而憐小人之無知,及其間有不得已而為自便之計,至於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袁采《袁氏世範》

白話

“忠”、“信”這二個字,君子不奉守它們的少見,而小人往往卻不守“忠”“信”。小人在市場上賣東西,質量低劣的東西,也能夠修飾的新穎奇特;假冒偽劣的東西也能做得跟真的一樣。比如用膠糊來處理絲絹布帛使之更有光澤,在米麥或肉裏加上水,以增加重量,用便宜的東西來代替名貴藥材。花言巧語,旨在把東西賣出去,耽誤了別人的飲食,使用,他才不管這些,這些小商小販就是這樣的不講忠信。欠人錢財物品拖了很久也不償還,人家如果向他索要,他就答應一個月以後償還,到時候向他要,他又不給,說再過一個月後償還,到時候索要他仍然不會償還。有的甚至約了十多次償還日期可還是沒有償還。請工匠製造東西,給了他定金,向他要所製造的東西,他說一個月後給,到了日期向他要,他不給,又說再過一個月給,到時候向他索要他又不給,以至於約了十多次日期還是像當初一樣沒能拿到東西。這些人就是這樣不講信義,至於其他事情就更是不可勝數了,那些小人每天都做不講信義的事,所以也不以為怪,而君子對這些行為卻深感氣憤,隻想嚴懲他們,甚至於毆打控告他們。如果君子能夠經常反省自己,不做不忠不信的事,並且可憐小人的無知,考慮到他們是出於不得已,並且是為了自己方便才作假騙人的,君子如果能這樣想,那麼也就不把他們的所作所為放在心上了。

家訓史話

公元前202年,劉邦在韓信等部將的協助下,將項羽圍困在垓下。兩軍對壘,一決雌雄。

起初,項羽率領大軍屢戰屢勝,穩定了大局,還捉拿到劉邦的父親和妻子,並把他們做為人質。項羽得天下近在眼前,但是存在著許多隱患——軍隊被圍困,糧草運不進來,兵將早已餓得渾身無力,戰馬也累得筋疲力盡。一時間軍心不穩,項羽開始恐慌起來。就在這關鍵的時候,範增受到了劉邦的挑撥,和項羽分離,項羽的實力大大地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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