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李阿梅到了。我訊問他,李阿梅狡猾抵賴說:"沒這回事!我和李阿梓是沒出五服的本家。去年阿梓不幸病死,我可憐他家母老子幼,常常周濟她們。現在災荒年,米貴得像珍珠,青黃不接,我自己還顧不過來,哪裏還管得了旁人!"鄭氏、劉氏和他再三爭辯,李阿梅堅持不肯承認,而且說:"女人家沒有滿足的時候。行善事,本來就不能長時間持續下去的。我老婆、孩子現在還為饑餓所苦,何況對你們!"問到逼死李阿梓,以及李晨、李尚說服雙方私了和給住房、養老等事情,李阿梅說:"這真是一點影子都沒有的事,不過想求我幫助一點,誤信訟師之言,造出這些聳人聽聞的謊話。這事可以把李晨、李尚、李童叔叫來對質。"我心裏也懷疑這些事實在沒有,隻是看鄭氏婆媳不像奸詐的人,而李阿梅眼珠亂轉,說話放肆,好像不誠實,就試探他說:"李阿梅。大膽!竟敢在我麵前耍弄乖巧。我聽人兩句話,就能看透他的心腸,豈是你巧牙俐口所能欺瞞的?你以為我剛剛上任,可以欺騙,想試試我的刑法嗎?有罪自己說出實情,即使罪重也可以寬大處理。你不把實際情形報告我,我叫李晨、李尚、李童叔和你對質,水落石出,先處治你扯謊欺騙官府,打上四十大板,然後再按實際情形治罪。你好好想一想吧!"李阿梅認罪說:"是這樣。阿梓是我堂兄的孩子,因為去年十二月,向我索要地錢,我不依,他一時想不開,服毒自殺,以便賴我。家族中李晨、李尚等人勸我代為發送。我曾經給了鄭氏十二兩銀子,又把從前十五兩銀子的借條,也拿出還給她。並答應養老的事。"鄭氏說:"原來約定,兩間房屋永遠為我家住處,現在拆去房瓦、房椽,讓我們婆媳到何處去住呢?而且,當時大家商訂,你養活我們一年,可現在還少四個月呢!李阿梅,你真這樣昧著良心幹嗎?"李阿梅說:"房上的瓦,是鬧風災大風吹掉的,我暫時收存,現在仍去蓋好,還給你婆媳居住。按月給你們吃的米一石,到臘月以後,就不幹我的事了。"鄭氏、劉氏都說:"這樣行!"我說:"李阿梅本應施加刑法予以懲處,以便警戒不良分子,懲辦欺騙行為。姑且念他經我幾句話審詢說服,就自己服罪,並說出真情,又願意按著規約補救過失,這樣看起來,還不算很頑固不可教化的人。因此從寬處理,讓其修好房屋,繼續供米給鄭氏,免於杖責,以成全'親親'之情,讓你們都和好如初。"鄭氏、劉氏都極為高興。李阿梅也歡歡喜喜叩頭,轉過身,吐吐舌頭,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