臬司顧書吏而笑曰:"伊等作手如此精妙乎?吾欲翻案,則無從翻起;欲刑夾,則無從夾起。"書吏曰:"此是實情,非作手也。且將此案商之撫憲可乎?"臬司曰:"善!"即以其情入白之。撫憲曰:"可矣。"遂依擬題結。而李振川、李阿顯數日之間,先後俱卒於番禺縣獄,不待刑法之及也。
譯文戊申年二月初五,普寧縣城東郊走來一位官差模樣的人。他後麵跟著個挑行李的,還有兩個好像轎夫一樣,抬著一個遍體鱗傷、麵容憔悴的人,到邱興開辦的旅店投宿。
次日清晨,挑行李的先動身走了,順著通往潮陽的大路而去。受傷的人尚未起床,官差和兩個轎夫正準備上路。店主邱興上前詢問,官差指著躺著的傷號說:"他是個偷錢賊。正想稟官追究查辦,因為有病未能走。"過了一會,官差和兩個轎夫也離開了。邱興忙去看那生病的人,卻原來是本家的邱阿雙。問他話,不能回答,隻是用手比劃著,那意思是說他被人毆打,傷勢很重,恐怕不久於人世了。
邱興又驚又怕,立即報告鄉長高伯友,共同追趕官差一行人。約摸追了二裏路才趕上,即將官差和轎夫三個人一起帶了回來。高伯友問這是怎麼回事?才知道那位官差是海陽縣衙門的書吏,名叫李振川,從省城回來。到葵潭,雇邱阿雙挑行李。在雲落店住下,夜裏丟失四兩銀子。邱阿雙承認偷竊,但未償還,因此拉他到普寧縣來,予以追究。另外那兩個叫林阿雄、吳阿尾,同邱阿雙是夥計。
邱阿雙有個哥哥,名叫邱阿雄,在普寧縣做獄卒。邱興把他叫來見阿雙,這時阿雙已經不能說話,-剛過午後即斷氣了。於是,二人一起將此案稟告縣尉,把李振川三人收獄監禁,同時行文到潮陽向我申報。
我星夜返回普寧查驗。見邱阿雙右額角有木棍擊傷痕跡,兩手大拇指有繩索捆綁傷痕,頭上周圍有篾條箍勒傷痕,左右額角還有木片楔子傷。腦後、腮頰、腋下、下體全被烈火烤傷。渾身上下道道傷痕,好像是用藤條亂抽留下的印記。我不禁感歎道:"唉!好慘啊!是誰這樣橫逆,真太過分了!不要說他是鄰縣書吏,即便是當道的顯官,下此毒手,我也一定讓他償命!"當場審訊,李振川承認因丟失銀兩,懷疑邱阿雙行竊,並用折床木栓,擊傷邱阿雙額角。至於其餘傷痕,都是雲落駐軍蔡管隊蔡高及四個兵丁幹的,與自己沒有關係。吳阿尾、林阿雄也說,捆打、箍勒、燒烤等事,確係兵士審訊賊人,為客人追回銀兩才幹的。如認為不實,可以訊問雲落店店家徐阿丙。我暗自思忖:這等異刑,隻有追捕強盜的營兵才幹得出來,恐怕他們所說未必沒有道理。但我又見吳阿尾左手大拇指上也像有繩索捆綁的傷痕。問他,他卻一口否認。我不信,再看他的右指,和左手指一樣。把兩手放到一起來看,顯然是用細繩聯捆兩個大拇指,懸吊在房梁上留下的。當地把這種捆綁懸吊稱為"雙飛燕"。再看他頭上,也有篾條箍勒傷痕。解開他的衣服,隻見脅肋之間亦有燒傷痕跡。我說:"噫!奇怪呀!你身上的傷痕與死者無異,隻是較輕而已。但你為何沉默不言?待我問起,還說沒有。看來,那銀子並非邱阿雙所偷,實際上是你偷的!所以你才不敢說。究竟是誰把你打傷的呢?你應該說個明白。"吳阿尾說:"也是蔡高打的。"我說:"蔡高如此橫蠻凶狠,你為何不說?"吳阿尾說:"李振川不讓我說,恐怕被當作命案幹證,牽連受刑而死。"我說:"蔡高所幹之事,為什麼李振川不讓你說出去呢?哪有這樣的道理?"吳阿尾說:"李振川可憐我是個做小買賣的窮人,怕遭連累被解送審問,生活無靠。丟銀是他自己的事,恐怕要為蔡高所連累,萬難幸免,何必再將我牽扯進去呢?多連累我一個對他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我將他們的招供原原本本記錄下來,填上通報圖冊。同時向雲落守軍發去文書,提審蔡高及店家徐阿丙。蔡高滿口稱冤,而吳阿尾、林阿雄仍附和指證。於是我又向惠來守軍發去文書,將蔡高革職除名,以便刑訊。一麵行文追查縱容士兵行凶的軍官姓名,附在上報文書之後。又把犯人和證人都召集來,細心審問,仔細推敲,不料徐阿丙的供詞與別人大不一樣。據他說,李振川有一個本家侄子,在外鄉占卜看病為生,不能養活自己。前一天來投雲落店,初三傍晚偶然與李振川相逢,住在一起。他懇求李振川借他路費,好回家鄉。振川答應借錢給他。但次日黎明,李振川便發覺丟失四兩銀子及八十文錢,於是對同住的人說:"官銀被盜,事關地方,你們若不協力追查,將都被牽連進去!"店中所有的人都十分驚恐,互相盤問起來。雇工林阿雄等都說邱阿雙整夜未睡,兩次開門,出出進進。於是大家便以為官銀是邱阿雙偷竊的,直接向他追索。邱阿雙不服。李振川說:"盜竊官銀,打死勿論!"他便拿起折床木栓,擊傷李阿雙額角。又命本家侄子一起捆綁阿雙。那侄子恨阿雙把錢偷走,以致使李振川許給他的路費泡湯,便用細繩合捆邱阿雙兩個大拇指,懸吊在梁上。又從一捆柴中抽出又長又硬的木條,在阿雙身上鞭打了幾十下。眾人都勸邱阿雙供認,但邱阿雙仍不服。李振川火氣上升,和侄子一起用竹片紮成圓圈,箍在邱阿雙頭上。削出兩塊木楔,插進左右額角,使圓圈箍勒得更緊,勒得邱阿雙的兩顆眼珠子都鼓出來了,但仍然不服。李振川叔侄再用山裏茅草點燃,燎烤他的後腦、腮頰、腋窩、下身。邱阿雙說:"吳阿尾和我同床而睡,怎麼就不審問他?"李振川叔侄又懷疑吳阿尾與邱阿雙合夥偷錢,也把吳阿尾捆綁起來,用懲治邱阿雙的方法來懲治他。吳阿尾也不服。李振川因阿雙倔強,追不出失去的銀子,才到駐軍那裏說起這事。把總王大振認為事關地方,派遣兵士蔡高至雲落店查問。邱阿雙自感難以幸免,信口搪塞。蔡高也認為他就是偷兒,勸振川解去他的捆綁,搜查失銀,但終無所得,於是回軍營稟報。王把總說:"審訊盜賊乃是文官之事。"令李振川將邱阿雙等帶赴普寧,上告縣衙追究。李振川叔侄便讓林阿雄、吳阿尾和邱阿雙一起到普寧作證。剛走數裏,邱阿雙又說銀在店中。李振川等人再帶邱阿雙回店,四處搜尋,仍無蹤影。太陽快落山的時候,蔡高又來到雲落店,恐邱阿雙深夜逃脫,連累到地方,令李振川捆綁邱阿雙手足而睡。到初五黎明,邱阿雙已傷勢沉重,不能行走了。李振川答應為林阿雄、吳阿尾提供酒食,讓他倆把邱阿雙抬到普寧,仍想追出失去的銀兩。不料想阿雙突然死去。這便是當時的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