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審訊之日,蔡阿尾仍舊堅持以前的說法,不肯吐露實情。我將蔡阿辰、蔡阿完叫到庭前,以天理良心的話打動他們。蔡阿辰兄弟二人一起說,他們的哥哥阿灶,確實是在廟中病死的。於是將陳興泰送給他們大米、唆使他們轉移屍體企圖誣賴陳興覲,並將阿尾誘養其家等事,從始至終的實際情況,一點不隱瞞地全講了出來。我誇讚說:"真爽快!你們二人是很有良心的,應當不至餓死了。"陳興泰還在強詞奪理,堅持說並沒有誘養藏匿陳阿尾。反倒說蔡阿辰、蔡阿完是陳興覲誘養在家的人證。陳興覲叩頭力爭。我說:"咳,這件事容易辨別!蔡阿辰、蔡阿完麵有菜色,半青半黃,純粹是快要餓死了的人的氣色,他們毫無疑問是缺乏旁人接濟贍養。蔡阿尾與蔡阿辰、蔡阿完是一母同胞,一樣無家無房,一樣住廟中討飯吃,憑什麼隻他的臉上白裏透紅,儼然像是幾個月飽餐不饑的樣子呢!他被陳興泰誘養在家,是毫無疑問的了。"蔡阿辰又說:"這半年沒有見弟弟阿尾的麵,現在從陳興泰家出來受審,不是誘養藏匿,怎麼會成這樣的局麵呢?"蔡阿尾知道瞞不過去了,於是將陳興泰調教唆使、窩養的情形經過,以及企圖誣賴恐嚇訛詐的險惡用心直供不諱。同時又檢舉了陳興泰曾經詐騙過陳紹浩三千文銅錢,保長鄭悅分去了二百文的事。

我問蔡阿尾,陳興泰和陳興覲之間有何深仇?阿尾說:"沒有仇,隻是因為我父親活著的時候,有一塊地基賣給陳興覲。

這事已經過去多年了,陳興泰又向我們家重買,陳興覲不肯讓,就為這件事陳興泰恨陳興覲。然而陳興泰的本意還是在圖謀訛賴人家的財產,這不關恨不恨的問題。"我又審問陳曰功、陳廷鳳,二人都說得到阿辰兄弟給的六升白米,代他們掩埋阿灶屍體之事是實。

我又審問蔡滋茂、蔡光輔、蔡立興,旁證林可興、保長馬孟端及當事人陳孟皆、鄭奕可等二十餘人,都斥責陳興泰傷天害理,憑空嫁禍於人,唆使人打官司。在這太平盛世,絕不能容忍這種人糟害老百姓,應該將他判處死刑,為地方除害。陳興泰這時也低頭認罪,不等用刑,就把調唆囑咐蔡阿辰、蔡阿完兄弟轉移屍體,圖謀誣賴陳興覲,以及收留誘養蔡阿尾,寫狀紙代為告狀,加上毆打、搶掠陳孟發衣服、酒瓶,打傷陳孟發致使左臂骨折,在和平橋攔截毆打陳興覲,奪走他二件衣服,以及勒索訛詐陳紹浩三千文銅錢,全都承認下來。

我說:"唉!訟師可惡到這程度,真是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就讓差役拽下去狠打四十大板。然後派差役押解他,令他交出原贓,準備按刑律判罪,解送到上司衙門。可是陳興泰居然半道乘人不備偷偷逃跑了,然後又借口被賊搶劫,知縣隱瞞實情為借口,跑到道台衙門遞交血書控告。道台大人批發海陽縣查審此案。陳興泰洋洋得意,每天在道台衙門門口閑逛遊蕩,不再回縣裏來。

我因為是人命案不敢拖延滯留,嚴厲責成原來的差人周瑞和新增加的差役蕭岐、蔡靜,於六月二十一日在府城西門外擒獲陳興泰,押回潮陽縣來,追繳原有的贓證。陳興泰堅持不肯交出,就下令把他囚在牢房裏。陳興泰暗地裏支使自己的父親陳曰貴去海陽縣,稟請海陽知縣行文到潮陽提走陳興泰,又不斷地去道台衙門門口喊冤。

鄰縣提拿案犯的公文往來數次。我看陳興泰這個人狡猾凶悍非同一般,叫出來問他說:"你什麼時候被賊搶劫?本縣怎麼隱瞞了?你用被賊搶劫縣官隱諱案情的謊言到道台衙門控告,這種說法能夠說得過去嗎?"陳興泰說:"陳興覲打我了!不用危言聳聽的話控告,那麼道台大人一定不肯采取行動,就不能擺脫我的罪過。"我問他:"用血書上告是什麼目的?"他說:"不這樣不足以表明事情的緊迫嚴重,希望道台大人驚異而憐憫我。"我問他:"血從哪兒來?你偷雞弄的雞血吧?"陳興泰詭秘地笑著說:"豬血罷了。那天買了半斤豬血做湯,用來做早點,留下小半杯蘸著筆寫狀紙。如有人問起這事,就說是刺破手指用血寫的。總之,我的罪已無法逃脫,想個解脫之計,不是鬥膽故意多事。"我對他說:"你把所搶的原有贓物交出來,我可以寬大你。"陳興泰說:"贓物是我父親收藏的,我寄信去取它。"但是陳曰貴逃到府城躲藏起來,不肯回來,贓物沒有能迫交出來。

正好海陽知縣派的差人催促提交犯人。我認為,誣告人命,誣告人為盜匪,都是關係重大的罪名,要不要將陳興泰移交海陽縣質問審訊?或是根據原有人命案,準確妥貼地審理定案,從頭重做結論?於是給上司打報告請示。等到上司批發的公文到縣,我已經離職了。若不是陳興泰寫血書遞呈狀紙誇張聲勢,怎麼能一件公文往返幾個月才有下落?由於這樣延誤,竟使陳興泰借機漏網了!我的後任代理縣令從寬判處,帶枷示眾一個月就了結此案。追繳銅錢三千文充公,其餘一概不問。陳興泰見自己的詭謀得逞,拍著巴掌笑著說:豬血有靈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