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曰:離鄉去國遠堪悲,寄跡江南莫可依。
非是劉公成義舉,如何事業漸豐肥。
話說這一部,出在宋朝仁宗年間時故事。浙江台州府有一人姓孫名大理,係木行生理。一日,與弟文理攜眷湯氏並女孝姑,向江南販賣。走至江口,文理叉路前行,大理找尋無著,隻得到鳳陽轄下有一定遠小縣北門大街王小三飯店,暫且居住。
王小三夫婦年已半百,並無於侄,為人甚為長厚。大理不覺住了數月,將衣服行囊盡行當淨,又欠下許多房飯。王小三夫婦與大理閑談:" 你在我家,住吃雖有,終非良策。"大理說:" 我是離鄉在外,舉目無親,無衣食可靠。多蒙二位賢夫婦種種盛情,感恩無盡。我胸中毫無一點主意,仍仰望二位賢夫婦代酬良策。倘有進益,必以厚報。"王小三說:" 我有一處門麵房子,與老爹開了酒鋪,不知尊意若何?"大理說:"很好!"即日立合同成交,擇於正月二十日開市。王小三叫匠人粉飾油漆,置辦貨物、家夥等件,忙至十八日方閑。十九日懸彩掛燈,與孫大理賀店。
到了次日,天色微明,孫大理同妻湯氏、女孝姑起來漱口,一同搬到新居,進神放旺鞭開市。眾人恭喜未畢,即有人來吃酒,忙亂不堪。到二更之後,收了店門,將餘菜蔬酒饌,備齊一席,請王小三夫婦,一則謝平日之情,二則複席。三更酒散,各自歸家。
次日,孫大理店內生意甚好,自己寫賬,又要打酒,又要照應,又要跑堂,連辮梢子都忙出汗來了。門前擁擠,開了數日,尋了數十千文,歸還王小三房租,代墊酒物錢一並還清。又開了兩三個月,生意仍然茂盛。
一日,有一定遠縣書吏,姓劉,名公條,到孫大理店內吃酒,問大理:" 你口音不是江南人氏?"大理回說:" 我是浙江台州府人,出外投親不遇。流落貴處,手內又無錢鈔,又無親戚可靠,多虧王小三夫妻收下,幫扶開此一小店。"劉公說:"我看你非生意之人,何不另圖別事?你可會寫會算?"大理說:" 俱皆曉得,隻是不精。"劉公說:" 寫算皆會,我薦你到縣內做一個帖寫書吏。據我看來,比此生意覺得好些。"孫大理頗有此意,奈無門路可鑽,每日黎明至晚,並無一刻偷安。今聽劉公一席話,滿心歡喜,羈住劉公談扯一番,至晚各散。大理將欠戶逐一討清,腰內積聚之項,又托劉公代覓買一塊空地,起造一所房屋,三間兩廂一客座,緊靠著河。房是在城外清風閘旁,不消一月,起造成功。收拾油漆粉飾,各事齊全,擇於十六日搬家。先將店內零貨俱皆賣完,又雇一小夥幫忙,搬家十分熱鬧。至期,大理去拜謝王小三夫婦,又向街鄰辭謝,回來同湯氏、孝姑進新宅,敬神靈,焚化錢糧紙馬,放過旺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