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3 / 3)

癸亥,饗太廟。是夕,陰晦,至夜分,開霽。帝初詣太廟,乘玉輅。左諫議大夫崔頌攝太仆,問儀仗名物甚悉,頌應對詳敏,帝大悅。甲子,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宣祖配。還,禦明德門,大赦,改元乾德。群臣奉冊上尊號於崇政殿。

先是帝謂大禮使範質曰:“中原多故,百有餘年,禮樂儀製,不絕如線,今幸時和歲豐,克舉禋祀。報神資乎備物,卿與五使宜講求遺逸,遵行典故,無或廢墜,副朕寅恭之意。”於是質與陶穀、張昭等討尋故事,詳定新製,曰《南郊行禮圖》,又令司天監定《從祀星辰圖》,上之。又言:“享廟郊天,從祀群臣合前七日受誓戒於尚書省,今並於一日受之,有虧誠愨,望令分日各誓百官。”並從之。將升壇,有司具黃褥為道,帝曰:“朕潔誠事天,不必如此。”命撤之。還宮,將駕金輅,顧左右曰:“於典故,可乘輦。”

初,有司議配享,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立七廟,而無遍加帝號之文。梁、陳南郊祀天,皆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積累勳代,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從之。

丙寅,南唐主遣使來助祭南郊及賀冊尊號。

丁卯,詔:“防禦、團練、刺史州舊有都督府號者並停,仍為上州。”

庚午,遼主出獵,飲於虞人之家,凡四日。

壬申,以南郊禮成,大宴廣德殿,號曰飲福宴。自是為例。

帝謂宰相曰:“北門深嚴,當擇審重士處之。”範質曰:“竇儀清介謹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今又為兵部尚書,難於複召。”帝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當諭朕意,勉再赴職。”癸酉,複命儀為翰林學士。

帝嚐召儀草製,至苑門,儀見帝岸幘跣足坐,卻立不進,帝為之冠帶而後召入。儀曰:“陛下創業垂統,宜以禮示天下。”帝改容謝之。自是對近臣未嚐不冠帶。

十二月,庚辰,殿前散祗候李璘,以父仇殺寮員陳友於市。璘自首,帝壯而釋之。

辛巳,進群臣階、勳、爵、邑有差。司徒兼侍中蕭國公範質,改封魯國公。

荊南節度使高繼衝表乞陪祀,許之,因舉族歸朝。癸未,改命繼衝為武寧節度使。

甲申,皇後王氏崩。翰林醫官王守愚,坐進藥不精審,減死,流海島。

戊子,遼主射野鹿,賜虞人物有差。

己亥,以殿前侍禦史鄭起為西河令。顯德末,起為殿中侍禦史,見帝握禁兵,有人望,乃貽書範質,極言其事,質不聽。嚐遇帝於路,橫絕前導而過,帝初不問。於是出掌泗州市征,時刺史張延範官檢校司徒,起輒呼以太保。起貧,常乘騾,一日,從延範出近郊,延範揖起行馬,起曰:“此騾也,安用過呼!”延範深銜之,密奏起嗜酒廢職,遂左遷。右拾遺浦城楊徽之,亦嚐言於世宗,以帝有人望,不宜典禁兵。帝即位,將因事誅之,光義曰:“此周室忠臣也,不宜深罪。”於是亦出為天興令。

庚子,尚書左丞高防卒於鳳翔,帝甚悼惜之,遣供奉官陳彥珣部署歸葬西洛,凡所費用,並從官給。防性淳厚,守禮法,所踐曆,皆有能名。

乙巳,南唐主上表乞呼名,詔不允。

禁道州調民取硃砂,除衡、嶽州二稅外所賦米,並毋得發民烹銅礦及作炭。

遣內客省使曹彬、通事舍人王繼筠分詣晉、潞州,與節度使趙彥徽、李繼勳會兵入北漢境,收其邊邑及遼、石州。

閏月,乙卯,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卒,贈中書令,追封河南郡王。

帝雅與延釗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猶呼為兄。延釗寢疾,帝自封藥以賜;聞其卒,哭之慟。禮官言為近臣發哀,哭聲宜有常,帝曰:“吾不知哀之所從出也。”

龍捷軍校王明詣闕獻陣圖,請討幽州。帝嘉之,賜以錦袍、銀帶、錢十萬。或言帝將北征,大發民饋運,河南民相驚逃亡者四萬家,帝憂之。丙寅,命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馳傳招集,逾旬乃複故。

初,宣祖葬安陵,在京城東南隅。辛未,命司天監浚儀趙修己、內客省使王仁贍等改卜安陵於西京鞏縣之鄧封鄉。

乙亥,詔乘輿所服冠冕去珠玉之飾。

永安節度使折德扆敗北漢軍數千人於府州城下,獲其衛州刺史楊璘。

國子博士聶崇義上言:“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尊而祭之,為壇於南郊,奉宣祖升配,常以正月上辛奉祀。”

初,北漢主嗣位,所以事遼者多略,不如舊時。於是遼主遣使責之曰:“爾不稟我命,其罪三:擅改年號,一也;助李筠有所覬覦,二也;殺段恒,三也。”北漢主恐懼,遣從子劉繼文往謝曰:“父為子隱,願赦之。”遼執其使而不報。北漢地狹產薄,又歲輸於遼,故國用日削,乃拜五台僧繼容為鴻臚卿。繼容,故燕王劉守光之孽子,為浮屠,居五台山,能講《華嚴經》,四方供施,多積蓄以佐國用。五台近遼界,常得其馬以獻,號添都馬,歲率數百匹。又於柏穀置銀冶,募民鑿山取礦烹銀,北漢取其銀以輸遼,歲千斤,因即其冶建寶興軍。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曆十四年)

春,正月,辛巳,大雨雪,震電。

詔諸州長吏勸課農田。

甲申,帝以選人食貧者眾,詔吏部流內銓聽四時參選,仍命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與本司官重詳定循資格及四時參選條。

宰相範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戊子,以質為太子太傅,溥為太子太保,仁浦為左仆射,皆罷政事。質在相位,下製敕未嚐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使者按民田及獄訟,皆召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乃遣之。時號賢相。

庚寅,以樞密使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宣徽北院使、判三司上黨李崇矩為檢校太尉,充樞密使。

帝既除普及崇矩,乃無宰相署敕,帝時在資福殿,普因入奏其事,帝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字,可乎?”普曰:“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乃使問翰林學士求故實。陶穀建議,以為:“自古輔相未嚐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製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竇儀曰:“穀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帝從儀言。

壬辰,詔曰:“先所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嫻吏理達於教化等三科,並委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而自曩及今未有應者,得非抱倜儻者恥肩於常調,懷讜直者難效於有司,必欲興自朕躬乎?繼今不限內外職官、前資見任、布衣黃衣,並許詣閤門進狀,朕親試焉。”

己亥,以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左衛大將軍,充樞密副使。

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於民,又籍民資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

壬寅,敕趙普監修國史。

丁未,詔:“縣令、簿、尉,非公事毋至村落。”

李繼勳等攻北漢遼州,北漢告急於遼。二月,戊申朔,遼州刺史杜延韜舉城降。壬子,遼主遣西南麵招討使耶律達裏率六萬騎援北漢,敗繼勳兵於石州。達裏用兵,賞罰信明,得士卒心。河東單弱,不遽見吞並者,達裏有力焉。先是遼主知達裏沈厚多智,有任重才,即位初,即擢南院大王。達裏在治所,不修邊幅,均賦役,勸耕稼,戶口豐殖。時耶律烏珍為北院大王,與達裏俱有政跡,朝議以為“富民大王”,故遼主雖暴虐而境內粗安。

癸醜,遣使賑陝州饑。

命右神武統軍陳承昭帥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合閔河。渠成,民無水患,閔河之漕益通流焉。

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陶穀同掌選,穀與給事中李昉有隙,乃誣奏左諫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昉,求為東畿令,引昭為證。帝召昭質之,昭不直穀所為,遽免冠,抗聲言穀罔上,帝不悅。三月,丁尹朔,昉責授彰武行軍司馬,頌為保大行軍司馬。昭遂三上章請老,乙酉,聽其致仕。

權知貢舉陶穀奏進士李景陽等合格者八人。

乙未,北漢耀州團練使周審玉等來降。審玉賜名承瑨,以為左千牛衛大將軍,領汾州團練使。

辛醜,改上明憲皇太後諡曰昭憲;諡皇後賀氏曰孝惠,王氏曰孝明。

初,南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熙載由中書舍人遷戶部侍郎,充鑄錢使。宰相嚴續數言鐵錢不便,熙載爭於朝堂,聲色俱厲,左遷礻必書監,不逾年,複拜吏部侍郎。是月,始用鐵鑄,擢熙載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出境,輒以鐵錢十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官吏皆增俸,而以鐵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熙載頗亦自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