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禦飛白字圖。
陝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虸蚄蟲食苗。太常博士、秘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絳上疏曰:“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穀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攬塞時變,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詔,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壅,斥近幸以損陰。而聖心優柔,重在改作,號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夫風雨寒暑之於大時,為大信也;信不及於物,澤不究於下,則水旱為沴。近日製命有信宿輒改,適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廣,萬幾之眾,不出房闥,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幸,上下皆蔽,其事不虛。昔兩漢日蝕、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懼。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篤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比來奸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事,而宰相方考資進吏,無所建白,循依違之跡,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
“古者穀不登則虧膳,災屢至則降服,凶年不塗塈。願陛下下詔引咎,損太官之膳,避路寢之朝,許士大夫斥諱上聞,譏切時病,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斂,勿崇私恩,更進直道。誠動乎上,惠洽於下,豈有時澤之艱哉!”絳,濤之子也。
遼主駐遼河。冬,十月,丁卯朔,詔:“諸帳院庶孽,並從其母論貴賤。”
遼主留心翰墨,始畫譜牒以別嫡庶,由是爭訟紛起,樞密使蕭樸,有吏才,能知人主意,敷奏稱旨,時議多取決之。
辛未,太常博士、直集賢院、同知禮院王皞,上所撰《禮閣新編》六十卷。
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請編次本院所承詔敕,其後不能就,皞因取國初至乾興所下詔敕,刪去重複,類以五禮之目,成書上之,賜五品服。皞,曾弟也。
乙酉,監修國史王曾言:“唐史官吳兢,於《實錄》正史外,錄太宗與群臣對問之語為《貞觀政要》。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實錄》、《日曆》、《時政記》、《起居注》,其間事跡不入正史者,別為一書,與正史並行。”從之。
壬辰,醫官院上所鑄俞空銅人式二,詔一置醫官院,一置相國寺。
甲午,同皇太後幸禦書院,觀太宗、真宗禦書。
丙申,滑州言塞決河畢。是日旬休,帝與太後特禦承明殿,召輔臣諭曰:“河決累年,一旦複故道,皆卿等經畫力也。”王曾等再拜稱賀。詔速第修河僚勞效以聞,作靈順廟於新堤之側。十一月,丁酋朔,名滑州新修埽曰天台埽,以其近天台山麓故也。自天禧三年河決,至是九載,乃複塞。修河部署彭睿、權三司使河南範雍、知滑州寇瑊,並加秩;凡督役者第遷官,民經率配,免秋稅十之三。
乙未,遼皇侄匡義軍節度使中山郡王查噶、保寧軍節度使長沙郡王色嘉努、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奏言各將之官,乞選伴讀書史,遼主從之。
壬寅,工部郎中、直詔文館燕肅請造指南車,內侍盧道隆又上所創記裏鼓車,詔皆以其法下有司製之。
甲辰,百官集尚書省,受薦享景靈宮誓,乙巳,受享太廟誓。丙午,受合祭天地誓。丁未,帝謂輔臣曰:“百官三日受誓,禮當然邪?”王曾等曰:“宮廟告享,皆緣郊祀之事,止當一受誓爾。今循先朝舊製,請俟它日厘正之。”
辛亥,朝享景靈宮。壬子,享太廟。大禮使王曾言:“皇帝執玉被兗,酌獻七室,而每室奏樂章,恐陟降為勞,請節宮架之奏。”帝曰:“三年一享,朕不敢憚勞也。”
癸醜,祀天地於圜丘。賀皇太後於會慶殿。
丁巳,恭謝玉清昭應宮。
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
丁亥,詔:“百官、宗室受賂冒為親屬奏官者,毋赦。”
左正言孔道輔為左司諫、龍圖閣待製。時道輔使遼猶未還,遼宴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為戲,道輔艴然徑出。主客者邀道輔還坐,道輔正色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
是歲,南郊肆赦,中外以為丁謂將複還。殿中侍禦史臨河陳炎上疏曰:“丁謂因緣憸佞,竊據公台,今禋柴展禮,必潛輸琛貨,私結要權,假息要荒,冀移善地。李德裕止因朋黨,不獲生還;盧多遜曲事主籓,卒無牽複;請更不原赦。”帝然之。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六年(遼太平八年)
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詔:“自今南郊軍賞有闕,其三司官吏並劾罪。”
先是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它軍,一軍大噪,捽守佐堂下劫之,約予善帛,乃免。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轉運使孫衝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使者至潞,衝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誘之亂也。”卒留不予。
戊午,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交割本職公事與轉運使、副使,仍令轉運司條所省事件以聞。”或言提點刑獄官過為煩擾,無益於事故也。
庚申,黨項侵邊界,邊帥擊破之。
甲子,遼詔州縣長吏勸農。
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二月,辛未,同知禮院王皞言:“諡者,行之表也。近日臣寮薨卒,雖官品合該擬諡,其子弟自知父祖別無善狀,慮定諡之際,斥其謬戾,皆不請諡。竊以諡法自周公以來,垂為不刊之典,蓋以彰善癉惡,身歿之後,是非較然,用為懲勸。今若任其遷避,則為惡者肆誌而不悛。欲乞今後凡有臣寮薨謝,不必候本家請諡,並令有司舉行。如此,則隱慝無行之人有所沮勸矣。”從之。
壬午,工部尚書、平章事張知白卒。知白在相位,慎名器,常以盛滿為戒,雖顯貴,其清約如寒士。贈太傅、中書令。禮官謝絳議諡文節,禦史王嘉言言:“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請諡文正。”王曾曰:“文節美諡矣。”遂不改。嘉言,禹偁子也。
知白九歲,其父終邢州,殯於佛寺;及遼師侵河北,寺宇多頹廢,殯不可辨。知白既登第,徒行訪之,得佛寺殿基,恍然識其處;既發,其衣衾皆可驗。眾歎其誠孝。
戊子,遼燕京留守蕭孝穆,請於拒馬河接宋境上置戍長以巡察,遼主從之。
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戊申,太後幸劉美第,左司諫劉隨奏疏勸止。太後納其言,自後不複再往。
壬子,以張士遜為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張知白既卒,帝謀代之者,宰相王曾薦呂夷簡,樞密使曹利用薦張士遜。太後以士遜位居夷簡上,欲用之,曾言輔相當擇才,不當問位,太後許用夷簡。夷簡因奏事,言士遜事帝於壽春府最舊,且有純懿之德,請先用之,太後嘉其能讓。
癸醜,以薑遵為樞密副使。遵長於吏事,其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眾,時人號為“薑擦子”。太後遣內侍於永興軍營浮屠,遵希太後旨,悉毀漢、唐碑碣以代磚甓,躬自督治,既成,乃得召用。
己未,以範雍為樞密副使,班薑遵上。
是月,遼主駐長春河。
夏,四月,戊辰,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軍頭司,各引對所理公事。自帝為皇太子,輔臣參決諸司事於資善堂,至是始還有司。
丁醜,貸河北流民複業者種食,複是年租賦。
癸未,命龍圖閣待製燕肅、直史館康孝基同議蠲減三司歲所科上供物。凡中都歲用百貨,三司視庫務所積豐約,下其數諸路,諸路度風土所宜及民產厚薄而率買,謂之科率。諸路用度非素蓄者,亦科率於民。然用有緩急,則物有輕重,故上方所須,輕者反重,賤者反貴,而民有受其弊者。肅等既受命,建言京師庫務所積可給二年者,請勿複科買,詔從之。
庚寅,以星變,齋居不視事五日,降畿內囚死罪,流以下釋之,罷諸土木工,賑河北流民過京師者。
時命僧道襘禳於文德殿,殿中侍禦史李紘奏曰:“文德殿,布政會朝之位,每災異輒聚緇黃讚唄於間,何以示中外!”
右司諫劉隨,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應祖宗意。”
監察禦史鞠詠條上應變五事,又言:“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必有補。”
五月,乙未朔,交趾寇邊,詔廣南西路轉運司發谿峒丁壯捕之。時文思使焦守節知邕州,遣人入交趾,諭以利害,李公蘊拜章謝罪。
遼主清暑永安山。
庚戌,詔:“溫、鼎、廣等州歲貢柑,不得以貢餘為名,餉遺近臣。”始,王曾言於帝,請斷貢餘。帝曰:“貢且勞矣,況其餘乎!”亟命罷之。
樞密副使薑遵言:“鹹陽民元守亮歲貢梨,朝廷給賜,常倍其直,守亮恃此誇其裏中,因以淩弱。請絕其獻。”帝曰:“朕不知守亮敢恃此以橫也。”辛亥,詔罷之。
六月,丙寅,罷戎、瀘諸州穀稅錢。
周虢州防禦使柴貴,世宗弟也,其孫肅自陳求官。帝問王曾曰:“肅果柴氏之後乎?”曾對曰:“得貴告身驗之,信然。”帝曰:“世宗開拓土宇,為吾國家也,後裔其可忘哉!”命為三班奉職。
秋,七月,遼以南院大王耶律迪裏為上京留守。
戊戌,遼主獵於平地鬆林。
乙未,開封府推官、監察禦史館陶王沿為河北轉運副使。沿上言:“本朝製兵刑,未幾於古。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地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冗者隸作屯田,行之數年,當漸銷減,而強壯悉為精兵矣。
“古者刑平國,用中典,而比者以敕處罪,多重於律。律以絹估罪者,敕以緡直代之;律坐髡釱而役者,敕黥竄以為卒。比諸州上言,謫卒太多,衣食不足,願勿複謫者七十餘州。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置於理也。誠願削深文而用正律,以錢定罪者,悉從絹估,黥竄為卒者,止從髡釱;此所謂勝殘去殺,無待百年者也。”
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賑恤。
八月,乙醜,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
初,帝謂輔臣曰:“比令內侍往緣邊視水災,如聞有龍堰於海口,故水壅而不泄。可遣官致祭。”王曾曰:“邊郡數大水,蓋《洪範》所謂不潤下之證。海口恐非龍可堰,宜寬民賦以答天災。”故有是詔。
甲戌,淮南、江、浙、荊湖製置發運使張綸知秦州。綸,天禧末為發運副使。時鹽課積虧者十年,綸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複置鹽場於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三百五十萬。居三歲,增上供米八十萬。在江、淮逾六年,為民興利除害甚眾。性喜施與,漕卒多凍餒道死者,綸見之,歎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推俸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乙亥,河決澶州王楚埽。
戊寅,翰林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劉筠知廬州。筠三入翰林,意望兩府,及為承旨,頗不懌,嚐移疾不出。或戲筠曰:“服清涼散必愈。”蓋兩府乃得用清涼傘也。筠前嚐知廬州,愛其土,遂築室城中,架閣藏前後所賜書,帝為飛白書,曰:“真宗聖文秘奉之閣”。及再至,即營塚墓,作棺,自為銘刻之。後二歲,竟卒於書閣。筠初為楊億所識拔,後遂與億齊名,時號楊、劉。性不苟合,臨事明達,而其治尚簡嚴。然晚為陽翟同姓富人奏求恩澤,清議頗少之。
丙戌,錄唐張九齡後。九齡九代孫錫,以九齡告身及明皇批答來獻。帝謂輔臣曰:“九齡,唐名相,宜旌其後。”即授國子四門助教。
九月,己亥,詔:“京朝官任內,五人同罪,奏舉者減一任。”
乙巳,遣使修諸路兵械。
丙午,太常少卿、直昭文館陳從易為左司郎中,兵部郎中、集賢院修撰楊大雅並知製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