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六]起著雍涒灘正月,盡屠維作噩六月,凡一年有奇。
名頊,英宗長子,母曰宣仁聖烈皇後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戊寅,生於濮王宮。八月,賜名仲針,授率府副率,三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侍英宗入居慶寧宮。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帝天性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英宗嚐遣內侍止之。帝正衣冠拱手,雖大暑未嚐用扇。是年九月,加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改今名。治平元年,進封潁王。十二月壬寅,立為皇太子。
神宗體無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元年(遼鹹雍四年)
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詔改元。
複命武臣同提點刑獄。
丙子,遼主如鴛鴦濼。
丁醜,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辛巳,遼改易州兵馬使為安撫使。
丁亥,命宰臣極言闕失。
遼主獵於炭山。
庚寅,禦殿,複膳。
辛卯,遼遣使賑西京饑民。
壬辰,帝幸寺觀祈雨。
參知政事趙概數以老求去,丙申,罷知徐州。概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惡,在官如不能言,然陰以利物者為多,時議比之劉寬、婁師德。
以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故事,執政坐待漏舍,宰相省閱所進文書,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事不預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遂以為常。
丁酉,詔修《英宗實錄》。
壬寅,詔太學增置外舍生百員。初,太學置內舍生二百員,官為給食。至是待次蓋百餘人,諫官以為言,故有是詔。
二月,甲辰朔,遼命元帥府募軍。
辛亥,令諸路每季以雨雪聞。
乙卯,以孔宗願子若蒙為新泰縣主簿,襲封衍聖公。
初,言者交論種諤擅興生事,詔係長安獄。諤乃悉焚當路所與簡牘,置對,無一語罣人,惟自引伏。丙辰,貶諤秩四等,安置隨州。
司馬光進讀《資治通鑒》,至蘇秦約六國從事,帝曰:“蘇秦、張儀掉三寸舌,乃能如是乎?”光對曰:“縱橫之術,無益於治。臣所以存其事於書者,欲見當時風俗,專以辯說相高,人君悉國而聽之,此所謂利口覆邦者也。”帝曰:“聞卿進讀,終日忘倦。”
帝謂文彥博等曰:“天下敝事至多,不可不革。”彥博對曰:“譬如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之。”韓絳曰:“為政立事,當有大小先後之序。”帝曰:“大抵威克厥愛,乃能有濟。”
丁卯,遼主巡行北方。
三月,癸酉朔,帝謂文彥博等曰:“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又曰:“漢文身衣弋綈,非徒然也,蓋亦有為為之耳,數十年間,終有成效。以此言之,事不可不勉也。”
庚辰,夏遣薛宗道等來告哀。帝問殺楊定事,宗道言:“殺人者先已執送之矣。”乃賜詔慰之,並諭令上大首領數人姓名,當爵祿之,俟李崇貴至,即行冊禮。及崇貴至,雲:“定奉使諒祚,嚐拜稱臣,且許以歸沿邊熟戶,諒祚遺之寶劍、寶鑒及金銀物。”初,定之歸,上其劍、鑒而匿其金銀,言諒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綏州,以為定賣己,故殺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貴等罪而削定官,沒其田宅萬計。
夏亦遣使告哀於遼,遼遣人吊祭。
甲申,遼賑應州饑民。
先是遼禁南京種稻,民病之。乙酉,命除軍行之地,並許民種稻。
丙戌,詔恤刑。
戊子,作太皇太後慶壽宮,皇太後寶慈宮。
庚寅,遼賑朔州饑民。
乙未,詔河北轉運司預計置賑濟饑民。
丁酉,潭州雨毛。
夏,四月,壬寅朔,新判汝州富弼入見,以足疾,許肩輿至殿門。帝特為禦內東門小殿見之,令其子紹庭掖以進,且命毋拜。坐語從容至日昃,問以治道。弼知帝銳於有為,對曰“人君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窺測則奸人得以傅會其意。陛下當如天之鑒人,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又問邊事,弼曰:“陛下臨禦未久,當先布德澤。願二十年口不言兵,亦不宜重賞邊功,幹戈一起,所係禍福不細。”帝默然良久。又問為治所先,弼曰:“阜安宇內為先。”帝稱善,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弼力辭,赴郡。
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安石素與韓絳、韓維及呂公著相友善,帝在籓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維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庶子,又薦以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寧府;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至是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耳。”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矣。”
又問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安石退而奏書,其略曰:“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托,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士卒,外以扞夷狄,內以平中國。於是除苛政,止虐刑,廢強橫之籓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於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義,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嚐如古大有為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格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於考績;而遊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於差役,而未嚐特見救恤,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於疲老,而未嚐申敕訓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埸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於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勤憂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於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伏惟陛下知天助之不可常,知人事之不可急,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明日,帝謂安石曰:“昨閱卿奏書,所條眾失,卿必已一一經畫,試為朕詳言施設之方。”安石曰:“遽數之不可盡,願陛下以講學為事,講學既明,則施設之方不言而自喻矣。”
辛亥,同天節,群臣及遼使初上壽於紫宸殿。
禮官議,欲用唐故事,以五月朔請禦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翰林學士呂公著言:“五月會朝,始於唐德宗,取術數厭勝之說,憲宗以不經罷之。況尊號非古典,不係人主重輕。”陛下方追複三代,何必於陰長之日為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戊午,回鶻貢於遼。
庚申,呂公著、王安石等言:“故事,侍講者皆賜坐;自乾興以來,講者始立,而侍者皆坐聽。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而講者當賜坐。”禮官韓維、刁約、胡宗愈言:“宜如天禧舊製,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劉分攵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言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龔鼎臣、蘇頌、周孟陽、王汾、韓忠彥皆同分攵議,曰:“乾興以來,侍臣立講,曆仁宗、英宗兩朝,行之且五十年,豈可輕議變更!”帝問曾公亮,公亮曰:“臣侍仁宗書筵亦立。”後安石因講賜留,帝麵諭曰:“卿當講日可坐。”安石不敢坐,遂已。
集賢院學士、判南京留司禦史台劉敞卒。敞學問淵博,寢食坐臥,未嚐不以《六經》自隨。嚐得先秦彝鼎數十,銘識奇奧,皆按而讀之,因以考知三代製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孫以此蒸嚐我。”朝廷每有禮樂之事,必就其家以取決焉。歐陽修每於書有疑,折簡來問,敞對使答之,筆不停手,修輒歎服。慶曆以前,學者守注疏之說,至敞為《七經小傳》,始民諸儒異。後王安石修《經義》,蓋本於敞,而新奇抑又甚矣。
癸亥,以孫覺為右正言、同知諫院。帝與覺言,欲革積弊,覺曰:“弊固不可以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帝稱其知理。
五月,癸酉,帝謂文彥博等曰:“丁渭、王欽若、陳彭年何如人?”彥博等各以所聞對,因言:“當時修建宮殿,皆謂等開之,耗祖宗積儲過半,至今府庫不複充實。”帝曰:“王旦為宰相,不得無過。”韓絳曰:“旦嚐諫,真宗不從;求去位,又弗許。”帝曰:“事有不便,當極論列,豈可以求去塞責?”
國子監言補試國子監生以九百人為額,從之。
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庚辰,詔兩製及國子監舉諸王宮教授。
丙戌,遼主駐特古裏。
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征、狄仁傑後;從韓琦請也。
丁未,占城來貢。
辛亥,詔:“諸路監司訪尋州縣,興複水利,如能設法勸誘修築塘堰、圩堤,功利有實,當議旌寵。”
壬子,遼西北路雨穀三十裏。
乙卯,賜知唐州高賦敕書獎諭。賦在唐五年,比罷,增戶萬一千有奇,辟田三萬餘頃,歲益稅二萬二千有奇,作陂堰四十有四。
是月,河溢恩州烏欄堤,又決冀州棗強埽,北注瀛州之域。
秋,七月,壬申,遼署烏庫德寽勒部都統軍司。
癸酉,詔:“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論。”初,登州奏,有婦阿雲,母服中聘於韋,惡韋醜陋,謀殺韋,傷而不死。及按問,欲舉自首。審刑院、大理寺論死,用違律為婚奏裁,敕貸其死。知登州許遵奏,引律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以謀為所因,當用按問欲舉條減二等;刑部定如審刑、大理。時遵方召判大理,禦史台劾遵,而遵不伏,請下兩製議,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安石以謀與殺為二事,光言:“謀殺,猶故殺也,皆一事,不可分。若謀為所由,與殺為二,則故與殺亦可為二邪?”二人議不同,遂各為奏,光議是刑部,安石議是遵。詔從安石議。
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穀口砦曰甘穀城。初,秦州生戶為諒祚劫而西徙,有空地百裏,名篳篥,知州馬仲甫請城而耕之,即大甘穀口砦也。至是特賜名。
丙子,遼主獵於黑嶺。
丁醜,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製、知雜禦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人。”
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安國,安石弟也,舉茂材異等。有司考其所獻《序言》為第一,以母喪不試,廬墓三年。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除西京國子教授。
己卯,群臣表上尊號曰奉元憲道文武仁孝,詔不許。及第三表,司馬光入直,因言:“尊號之禮,非先王令典,起於唐武後、中宗之世,遂為故事。先帝不受尊號,天下莫不稱頌。末年,有建言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書信,彼有尊號而我獨無,以為深恥,於是群臣複以非時上尊號。昔漢文帝時,匈奴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於’,不聞文帝複為大名以加之也。願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號。”帝大悅,手詔答光曰:“非卿,朕不聞此言。”遂終不許。
以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知越州陳升之知樞密院事。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時文彥博、呂公著既為使,帝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故特命之。
辛巳,孫覺責授太子中允,仍知諫院。先是陳升之登對,帝麵許擢置中樞。而覺相繼登對,帝因與言。“升之宜居宥密;邵亢不才,向欲使守長安,而宰相以為無過。”時升之已有成命,而覺不知,退即上言:“宜使亢知永興,升之為樞密使。”帝以覺為希旨收恩,故責之。覺又言滕甫貪汙頗僻,斥其七罪,帝不信,以覺疏示甫,甫謝曰:“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
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是夜,月食,有司言《明天曆》不效,當改;詔司天更造新曆。
知開封府呂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盡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唯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為邪說所亂。顏淵問為邦,孔子以遠佞人為戒。蓋佞人唯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唯恐不合其義,則其勢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