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二十六]起昭陽大淵獻正月,盡閼逢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三年(金皇統三年)
春,正月,己醜朔,帝不受朝,詣慈寧殿賀皇太後。太師秦檜率百官詣文德殿拜表稱賀,遙拜淵聖皇帝於行宮北門。
金主以太子喪,不禦正殿,群臣詣便殿稱賀。
癸巳,太傅、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請以其私產及上所賜田,統計從來未輸之稅並歸之官,從之。
戊戌,帝蔬食,齋於常禦殿,遣太師秦檜冊加徽宗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己亥,帝親饗太廟。秦檜為大禮使,簽書樞密院事程克俊為禮儀使,普安郡王亞獻,皇叔光州觀察使士街為終獻。
辛醜,立春節,學士院始進帖子詞,百官賜春幡勝。自建炎以來久廢,至是始複之。
癸卯,詔以錢塘縣西嶽飛宅為國子監、太學。舊太學七十七齋,今為齋十有二,曰禔身,服膺,守約,習是,允蹈,存心,持誌,養正,誠意,率履,循理,時中。
時夏人立學校於國中,立小學於禁中,親為訓導。
己酉,殿中侍禦史江邈權尚書吏部侍郎。
二月,乙醜,更永祐陵曰永固。
丙寅,揚武翊運功臣、太傅、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進封鹹安郡王。
時劉光世始薨,舊功大臣惟世忠與張俊在。俊勳譽在世忠左,特以主和議為秦檜所厚,故先得王。至是世忠願輸積年租賦於官,乃有此命。時帝又數召世忠等兼家屬宴於苑中,賜名馬、寶劍等甚渥。
己巳,詔:“清河郡王張俊,鹹安郡王韓世忠,平樂郡王韋淵,並五日一朝。”
庚午,詔:“自來年為始,令太史局遞賜諸路監司、守臣曆日。”
己卯,國子司業高閌言:“太學者,教化之本,而最所當先者,經術是也。自漢以來,多置博士,後世所謂詩賦、論策,皆經術之餘耳。太學舊法,每旬有課,月一周之,每月有試,季一周之,亦皆以經義為主而兼習論策為三場。苟加一場,則旬課季考之法,遂不可行。自元祐以來,雖臣僚累奏,請加詩賦,通為四場,而終不施行都,蓋為此也。自罷詩賦之後,朝廷恐專門之學未足以收實用,乃別設詞學一科,試以製詔表章之類,通謂之雜文。臣今參合條具太學課士及科舉三場事件:第一場,大經義三道,《論語》、《孟子》義各一道;第二場以詩賦;第三場以子史論一首並時務策一道。永為定式。”閌又言:“比歲郡國雖有學,而與選舉不相關。今參取祖宗舊製,通以當今之宜,補太學生,以諸路住本貫學滿一年,三試中選,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罰;或雖不住學,而曾經發解,委有士行之人,教授保委申州給公據,赴國子臨補試。諸路舉人以住本貫學半年,或雖不住學而兩預釋奠及齒於鄉飲酒禮者,本學次第委保,教授審實,申州聽取應,仍自紹興十四年為始。”皆從之。
乙酉,詔臨安府建景靈宮。先是言者謂:“自元豐始廣景靈宮,以奉祖宗衣冠之遊,即漢之原廟也。自艱難以來,庶事草創,而原廟神遊,猶寄永嘉,四孟薦享,旋即便朝設位,未副廣孝之意。望命有司擇地,仿景靈宮舊規以建新廟,迎還列聖粹容,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慰祖宗在天之靈。”事下禮官。至是權禮部侍郎王賞等,乞體仿溫州見今安奉殿宇,令本府同修內司隨宜修蓋。其後創於新莊橋之西,以劉光世賜第為之,築三殿,僧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簾幕歲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凡帝後忌辰,通用僧、道士四十七人作法事。
三月,辛卯朔,國子司業高閌,請在學人依徽宗禦筆,複立三年歸省之限以彰孝治,帝曰:“舊有九年之法,至徽廟方改作三年。豈有士人九年而不省其親者乎!其從之。”
金以尚書左丞完顏勖為平章政事,殿前都點檢宗憲為尚書左丞。
丁酉,金太皇太後唐古氏崩,後諡欽仁,葬恭陵。
乙巳,詔臨安府建大社、大稷。
丙午,詔臨安府同殿前司修築圜丘於龍華寺之西。壇四成,上成縱廣七丈,下成二十有二丈;分十三陛,陛七十有二級;壇及內壝凡九十步,中壝、外壝共二十五步。以龍華寺為望祭殿,不築齋宮。
己酉,金主封子道濟為魏王。
夏,四月,癸酉,右諫議大夫兼侍講羅汝楫試禦史中丞。
癸未,懿節皇後撤幾筵,帝素服焚香,以太師秦檜為禮儀使。
是月,蒙古複叛,金主命將討之。
初,魯國王昌既誅,其子勝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與蒙古通。蒙古由是強,取二十餘團寨,金人不能製。
先是金都元帥越國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彥先至南朝常泄其國中陰事,乃徙彥先知澶州,而調其子保義郎大觀從軍北討,實質之也。大觀年二十餘,驍猛喜騎射,以事劉麟擊鞠得官,宗弼以為保義校尉。
閏四月,己醜,立貴妃吳氏為皇後。
五月,庚申,帝諭大臣曰:“人言南地不宜牧馬,昨朕自創行,雖所養不多,方二三年,已得駒數百,此後不患不蕃。與自川、廣市來,病不堪乘而沿路所費不少計之,一匹省數百千緡。”秦檜曰:“儉以足用,寬以愛民。《魯頌》專言牧馬。”帝又曰:“國家自有故事,京城門外便有孳生監,每年所得甚多。祖宗用意可見也。”
甲子,秘書少監秦熺權尚書禮部侍郎。
壬申,詔:“國子監置博士,正、錄各一員,學生權以八十人為額。”
丁醜,天申節,宰臣率百官上壽,京官任寺監簿已上及行在升朝官並赴,始用樂。近臣進金酒器、銀香合、馬,郡縣錫宴,皆如承平時。
己卯,大宴集英殿。
甲申,金初立太廟、社稷。
六月,戊戌,吏部員外郎周執羔請戒諸監司巡按檢視簿書,凡財用之出入無簿書押者,必按以不職之罪,又乞命帥臣區別條目,下諸路州軍廣行搜訪徽宗禦製,皆從之。
己酉,金初置驍毅軍。
庚戌,金人遣通問使徽猷閣待製洪晧、直龍圖閣張邵、修武郎硃弁還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許晧等南歸。渡江後,奉使幾三十人,生還者三人而已。
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
癸未,奉安至聖文宣王於國子監大成殿,命太師秦檜行禮。時學初成,帝自題賜書閣榜曰首善。
八月,丙戌,遣權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靈宮萬壽觀神宗神禦於溫州,自海道至行在。
辛卯,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王奐守尚書工部侍郎。
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孫及天水郡公婿俸祿。
丁酉,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瑀試兵部尚書。
戊戌,徽猷閣待製洪晧至自金,即日引見內殿。帝諭晧曰:“卿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賜內庫金幣、鞍馬、黃金三百兩,帛五百匹,象齒、香綿、酒茗甚眾。翌日,見於慈寧殿,帟人設簾,太後曰:“吾故識尚書矣。”命撤之。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敵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悅,謂其子秘書省正字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鍾、大呂乃可。”
起居郎鄭樸權尚書兵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王師心權工部侍郎。己亥,以樸為賀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順軍承宣使、知閤門事何彥良副之;師心為賀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禦使、幹辦皇城司康益副之。時出疆必遣近臣,故並遷二人,自是以為例。
庚子,直龍圖閣張邵自金還。入見,言:“靖康以來迄於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數人,若陳過庭、聶昌、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執於北荒,歿於王事,而司馬樸之節尤為可觀。劉豫既廢,金人取河南地,金帥達蘭使樸為尚書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樸辭以病,堅臥不起,達蘭不能奪。陳過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為羹以獻。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剔股肉,投之於火,曰:‘此肉與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聶昌割河東,絳州人殺之。滕茂實將死,自為祭文,人憐其忠。崔縱中風,坐廢三年,將死,以後事屬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見之。去冬,臣請於金尚書省,乞挈縱、行可之櫬以歸,朝命下所屬發遣。而行可之櫬,挈之往中京,乃不果發。縱之櫬,金人差丁役輿致,令臣護之以來,臣謹置之臨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隨行使臣有呂達者,本婺州人,亦病死於北界。欲望聖慈,以死事之臣如過庭輩七八人,其間恐未有經褒贈者,令有司檢舉,特推恤典,使縱之親戚迎護其櫬,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義之魂於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勵天下仗節死難之義。”
乙巳,修武郎硃弁自金國還行在。
弁奏硃邵、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穀、傅偉文、硃勣、李舟、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卒閻進節義於朝,乞優恤。邵,府穀人,靖康初,以秉義郎知震威城,其死節甚偉。抗,濟源人,為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忠輔為將領。守崞縣;景平,崞縣人,為隆德府部將;穀,朔寧人,為益府屬;皆以宣、靖間死事。寶真,五台山僧,靖康中嚐召對,俾聚兵謀敵。金人生執,欲降之,寶真曰:“我既許宋皇帝以死矣,豈妄言邪!”臨刑,色不變,北人嗟異。丁氏,度五世孫,嚐適人,後為敵所掠,欲妻之,丁氏罵敵不從,絕於梃下。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報。
壬子,禮部言今歲南效應罷孟冬朝獻景靈宮之禮,從之,自是以為例。
九月,戊午,複寧遠、萬寧、宜倫三縣為吉陽、萬安、昌化軍,並免隸瓊州,仍以軍使兼知倚郭縣事。
甲子,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權直學士院洪晧出知饒州。
時金人來取趙彬輩三十人家屬,詔歸之。晧曰:“昔韓起謁環於鄭,鄭小國也,能引誼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於蒙古,姑恃強以嚐中國,若遽從之,彼將謂秦無人而輕我矣。若恐以不與之故致渝盟誓,宜謂之曰:‘俟淵聖皇帝及皇旅歸乃遣。’。秦檜大怒。晧又言:“王倫輩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初,檜在完顏昌軍中,昌圍楚州久不下,欲檜草檄諭降,有實訥者,在軍知狀。晧與檜語及金事,因曰:“憶實訥否?別時托寄聲。”檜色變而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