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侍禦史李文會即奏:“晧頃事未勔之婿,夤緣改官,以該討論,乃求奉使。比其歸也,非能自脫,特以和議既定,例得放歸。而貪戀顯列,不求省母。若久在朝,必生事端,望與外任。”檜進呈,因及宇文虛中事。帝曰:“人臣之事君,不可以有二心。為人臣而二心,在《春秋》皆所不赦。”乃命黜晧。
丁卯,禦史中丞兼侍講羅汝楫試吏部尚書。
左司諫詹大方論:“秘閣修撰、主管祐神觀張邵,奉使無成,嚐與其副不協,持刃戕之,其辱命為甚。若置而不問,恐遠人聞之,必謂中國無賞罰,望改授外祠。”乃以邵主管台州崇道觀。
已而邵又遺秦檜書,言金有歸淵聖及宗室諸王意,勸其遣使迎請,於是秦檜益怒之。
庚午,詔:“故兵部侍郎司馬樸,忠跡顯著,特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帛三百匹兩。”以洪晧言其死節也。
冬,十月,乙未,奉安祖宗帝後及徽宗皇帝、顯肅皇後神禦於景靈宮。
庚子,帝詣景靈宮,行款謁之禮。辛醜,亦如之。
十一月,戊午,帝服袍履,乘輦,詣景靈宮行朝獻之禮;遂赴太廟,宿齋。
己未,朝饗太廟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齋於青城。
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圜丘,太祖、太宗並配。自天地至從祀諸神,凡七百七十有一,設祭器九千二百有五,鹵簿萬二千二百有二十人,祭器應用銅玉者,權以陶、木,鹵簿應有用文繡者,皆以纈代之。初備五輅,惟玉輅並建旗常與各建所載之旗。青城用蘆席絞屋為之,飾以青布。不設齋宮,以黑繒為大裘,蓋元祐禮也。禮官以行在禦街狹,故自宮徂廟,不乘輅,權以輦代之。禮畢,上不禦樓,內降製書,赦天下。
庚午,給事中楊願假禮部尚書,充金賀正旦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兼權樞密副都承旨曹勳副之。及還,就充送伴。自是以為例。
癸酉,太常博士劉爃言:“國之大事在祀。昨自南渡草創,未能備物,凡遇大小祠祭,並權用奏告,一籩一豆,酒脯行事。今時方中興,容典寢備,如日、月、五帝且不得血食,神州、感生亦削去牲牢,風、雷、蠶、農盡寢其禮,簡神瀆禮,於是為甚。望明詔有司講求祀典,凡不可闕者,並先次複舊,其他以次施行。”從之。
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詔避殿,減膳。是日,陰雨不見。太師秦檜率百官上表稱賀。
癸已,秘書丞嚴抑言:“本省藏祖宗國史、曆代圖籍,有右文殿、秘閣、石渠及三館、四庫。自渡江後,權寓法慧寺,與居民相接。深慮風火不虞,欲望重建,以副右文之意。”於是建省於天井巷之東,以故殿前司寨為之。帝自書右文殿、秘閣二榜,命將作監米友仁書道山堂榜。且令有司即直秘閣陸宰家錄所藏書來上。
己亥,宗正少卿段拂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酉,金賀正旦使、副左金吾衛上將軍、右宣微使完顏曄、秘書少監馬諤,見於紫宸殿。金主遺帝金酒器六事,色綾羅紗觳三百段,馬六匹。自是正旦率如此例。
是歲,金初頒《皇統新律》,其法千餘條,大抵依仿南朝,間有創立者。如毆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加刑。他率類此。徒自一年至五年,杖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荊決臀,仍拘役之。雜條惟僧尼犯奸及強盜不論得財不得財並處死,與古製異。
金主漸悟左丞相希尹之冤,謂左丞宗憲曰:“希尹有大功於國,而死非其罪,朕將錄用其孫,如之何?”宗憲對曰:“陛下深念希尹,錄用其孫,幸甚。若不先明死者無罪,生者何由得仕?”金主曰:“卿言是也。”遂複希尹官,贈儀同三司、邢國公,改葬之;並贈蕭慶為銀青光祿大夫。以希尹孫守道為應奉翰林文字。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四年(金皇統四年)
春,正月,癸醜朔,燕北使於紫宸殿,權侍郎、正刺史已上預焉。
甲寅,金主以去年宋幣賜宗室。
戊午,吏部尚書羅汝楫為大金報謝使,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鄭藻副之。
己未,金國賀正旦使完顏曄等辭行。
初,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俸賜如宰執。丙寅,韓世忠言:“兩國講和,北使朝正恭順,此乃陛下沈機獨斷,廟堂謨謀之力,臣無毫發少裨中興大計,望將請給截日住支,並將背嵬使臣三十員、官兵七十人撥赴朝延使用。”詔使臣令殿前司交割,餘不許。
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王倫為金人所殺。
倫留居河間六年,至是金人欲用為河間、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倫曰:“奉使而來,非降也。大宋之臣,豈受大金爵祿耶!”金遣使來趣,倫又不受。金人杖其使,俾縊殺之;倫冠帶南向,再拜慟哭,乃就死。未幾,其子述使北人訪其骨,得之以歸。其後帝嚐語宰執曰:“倫雖不矜細行,乃能死節,此為難也。”
丁卯,詔上津、豐陽二縣隸金州。
辛未,封普安郡王婦郭氏為鹹寧郡夫人,給內中俸。
癸酉,侍禦史李文會試禦史中丞,右司諫詹大方試右諫議大夫。
戍寅,內出鎮圭付國子監,以奉文宣王。
左朝奉大夫、秘閣修撰趙子偁卒。詔侍從台諫集議普安郡王當持何服,議者張澄、李文會、秦熺、周三畏、王奐、劉才邵、詹大方、張叔獻、段拂、何若、遊操奏:“檢照《國朝會要》,嘉祐四年九月,詔使臣、內殿崇班、太子率府率以上遭父母喪,並聽解官行服,宗室解官給俸。所有普安郡王持服,乞依故事。”
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充金報謝副使鄭藻,改鎮東軍承宣使。
二月,癸未,金主如東京。
辛卯,複置教坊,凡樂工四百有十六人,以內侍充鈐轄。
丙申,給事中兼權直學士院楊願等送伴北使還,入對。自是率如之。
金主次春水。
丁酉,回鶻遣使於金。
丙午,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萬俟禼,依前官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禼使金還,大師秦檜假金人語,以數十言囑禼奏於上,禼不可。他日,奏事退,檜坐殿廬中批上旨,輒除所厚官吏鈐紙尾進,禼拱手曰:“偶不聞聖語。”卻不視。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禦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即奏禼黷貨營私,窺搖國是,禼再上章求去;帝命以資政殿學士出守。及入謝,問勞甚悉。檜愈怒,給事中楊願因封還錄黃,乃有是命。
同知大宗正事士〈禾芻〉,請宗學生以百員為額,大學生五十,小學生四十,職事人各五人,從之。
己酉,資政殿學士、新知紹興府樓炤入見,即日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加政事。
軍器監陳康權尚書吏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李若穀權工部侍郎,以將出使也。
三月,丁卯,改岷州為西和州,與階、成、鳳州皆隸利路。
己巳,帝幸太學,祗謁先聖,止輦於大成殿門外,步趨升降。退,禦敦化堂,命禮部侍郎秦熺執經,國子司業高閌講《易·泰卦》,權侍郎、正剌史已上並與。坐講畢,賜諸生席於廡下,啜茶而退,遂幸養正、持誌二齋,觀諸生肄業之所。賜閌三品服,熺與學官皆遷官,諸生授官、免解、賜帛如故事。
壬申,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資善堂讚讀高閌權尚書禮部侍郎。
禦史中丞李文會言:“建寧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解潛,本趙鼎之客,不從和議:及和議之效既著,居常不樂。明州觀察使、浙西馬步軍總管辛永宗,好撰造言語,變亂是非。二人者,守官寄居,皆在平江衝要之地,倡為異說,恐使命往來,傳聞失實,旋致疑惑,誠為未便。”詔永宗移湖南副總管;潛責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庚辰,詔:“諸軍應有刻板書籍,並用黃紙印一帙,送秘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葬柔福公主。主既死,從梓宮者以其骨歸,至是葬之。
丙戍,命太師秦檜提舉製造常儀,詔有司求蘇頌遺法來上。帝謂檜曰:“宮中已製成小範,可以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蓋樞星,中星也。非久降出,用以為式,但廣其尺寸爾。”遂命內侍邵諤專主其事。
將作監丞蘇籀,請取近世儒臣所著經說,集而成編,以補唐之《正義》闕遺。帝諭秦檜曰:“此論甚當,若取其說之善者頒諸學宮,使學者有所宗師,則為王安石、程頤之說者不致紛紜矣。”
戊戍,權吏部侍郎陳康伯為報金賀生辰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曹勳副之。自是歲為例。
庚子,軍器監丞蘇策,請遠方之民委有孝行者,令州縣以聞,乞行旌表,詔申嚴行下。
五月,辛亥朔,金主如薰風殿。
甲寅,將作監米友仁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資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樓炤罷。
禦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論炤素無繩檢,交結蔡京,亟改京秩,其帥紹興,不恤國事,溺愛二倡。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乙醜,禦史中丞兼侍讀李文會言:“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高閌,初為蔡翛之客,媚蔡京以求進;複錄程頤之學,徇趙鼎以邀名。權工部侍郎王師心,奉使大金,專務嗜利。起居舍人吳秉信,機巧便利,專結樓炤。此三人者,若久在朝,必害至治。”詔以閌知筠州,師心知袁州,秉信知江州。
先是帝在經筵,常謂閌曰:“向來張九成嚐問朕:‘《左氏傳》載一事或千餘言,《春秋》隻一句書之,何也?’朕答之雲:‘聖言有造化,所以寓無窮之意。若無造化,即容易知,乃常人言耳。’”閌曰:“說《春秋》者雖多,終不能明,正如窺造化矣。”帝因問九成安否。翌日,謂秦檜曰:“張九成今在何處?”秦檜曰:“九成頃以唱異惑眾,為台臣所論,既與郡,乃乞祠,觀其意終不為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呼給事中兼侍講楊願詢其事,文會亦劾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