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十三]起閼逢執徐正月,盡強圉協洽十二月,凡四年。
大德八年
春,正月,己未,以災異故,詔天下恤民隱,省刑罰。平陽、太原免差稅三年;江南佃戶租太重,以十分為率減二分,永為定例;仍弛出場、河泊之禁,聽民采捕。
庚申,以雲南順元同知宣撫事宋阿重,生獲其叔隆濟來獻,升其官,賜衣一襲。
癸亥,禁錮硃清、張宣族屬。
丙寅,以禦史中丞、太仆卿塔斯布哈為中書右丞,江南行台中丞趙仁榮為中書參知政事。
陳天祥自被召還京,至是且一歲,未嚐得見帝,輸忠無地,常鬱鬱不自釋,遂移疾謝去。至通州,中書遣使追留,不還。帝聞之,賜鈔給傳,天祥辭所賜鈔而行。
升教坊司三品。
辛巳,詔諸王、駙馬往遼東捕海東鶻者,毋給驛。
自滎澤至睢州,築河防十有八所,給其夫鈔人十貫。
是月,平陽地震不止,已修民屋複壞。皇後召平章政事阿錫葉問曰:“災異如此,殆下民所致耶?”阿錫葉曰:“天地示警,民何與焉!”
禦史中丞何瑋疏言地震咎在大臣,於是右丞洪君祥等俱罷。
命大都留守鄭製宜赴平陽存恤。製宜懼緩不及事,晝夜兼行,至則親人裏巷,撫瘡痍,給粟帛,存者賴之。
二月,丙戌,增置國子生二百員,遴宿衛大臣子孫充之。
甲午,詔父子兄弟有才者,許並居風憲。
徙江東建康道廉訪司治於寧國,其建康路簿書,命監察禦史鉤考。
甲辰,翰林學士承旨薩裏曼進金書《世祖實錄節文》、《漢字實錄》。
減宿衛繁冗者。
丙午,帝如上都。
敕:“軍人奸盜詐偽,悉歸有司。”
平章政事、商議樞密院事李庭薨,追封益國公,諡武毅。
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劉國傑久行邊,患瘴,自入覲還鎮,疾篤。僚屬問之,國傑曰:“交賊不臣,若病幸小愈,得滅此賊,死無憾矣。”問以家事,不言。卒年七十二。
國傑善推誠,得士心,故所至立功。性雄猛,視死如歸,嚐語人曰:“吾為國宣力,雖身棄草野不恨,何必馬革裹屍還葬哉!”訃聞,贈齊國公,諡武宣。
三月,丁巳,詔:“軍民官已除,以地遠官卑不赴者,奪其官不敘;軍官擅離所部者,悉遣還翼,違者論如律;軍人不告所部私歸者,杖而還之。”
乙醜,彗星滅。自去歲十二月庚戌始見,約盈尺,在室十一度,入紫微垣,至是滅,凡七十四日。
戊辰,中書左丞尚文以疾辭,不允。
詔:“諸王、駙馬所分郡邑,達嚕噶齊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遷代;其漢人、女真、契丹名為蒙古者,皆罷之。”
敕:“軍民逃奴,有獲者即付其主;主在它所者,赴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
詔:“諸路牧羊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數者勿取。”
中書省言:“自內降旨除官者,果為近侍宿衛,踐履年深,依已除敘;嚐宿衛未官者,視散官敘。始曆一考,準為初階;無資濫進,降官二級。官高者,量降各位下;再任者,從所隸用;三任之上,聽入常調。蒙古人不在此限。”從之。
庚辰,命凡為衙兵者,皆半隸屯田,仍諭各衛屯官及屯田者以勤惰為賞罰。
灤城、濟陽等縣隕霜殺桑。
夏,四月,丙戌,置千戶所戍定海,以防歲至倭船。
命僧、道為商者輸稅。
甲午,詔:“諸王、駙馬進捕鷹鷂,皆有定戶,自今非鷹師而乘傳冒進者,罪之。”
丁未,以國子生分教於上都。
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耶律有尚,以葬父還鄉,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累辭,不允,複起為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教法一遵許衡之舊,而勤謹有加。諸生知趨正學,尊經術,尚躬行;宗仰有尚,猶舊時之宗仰許衡也。
五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壬申,中書省言:“吳江、鬆江,實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餘裏,況海運亦由是而出,宜於租戶役萬五千人浚治,歲免租人十五石,仍設行都水監以董其程。”從之。
罷福建都轉運鹽使司,以其歲課並隸宣慰司。
庚辰,以去歲平陽、太原地震,宮觀攤圮者千四百餘區,道士死傷者千餘人,命賑恤之。
是月,蔚州之靈仙,太原之陽曲,隆興之天城、懷安,大同之白登大風,雨雹;開封之祥符、太康、陽武,衛輝之獲嘉,河溢。
涇水暴漲,毀堰塞渠,陝西行省命屯田府總管瓜勒佳巴延特穆爾及涇陽尹王琚疏導之。
六月,丁酉,汝寧妖人李曹驢等妄言得天書惑眾,事覺,伏誅。
是月,翰林學士致仕王惲卒。惲有材幹,操履端方,好學,善屬文,居官數進讜言。贈翰林學士承旨,追封太原郡公,諡文定。
秋,七月,辛酉,罷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
癸酉,以順德、恩州去歲霖雨,免其民租。
八月,太原之交城、陽曲、管州、嵐州,大同之懷仁,雨雹、隕霜殺禾;杭州火,發粟賑之。以大名、高唐去歲霖雨,免其田稅。
九月,癸醜,帝至自上都。
庚申,巴延、梁德珪並複為中書平章政事,巴特瑪琳沁複為中書右丞,密勒和卓複為中書參知政事;以江浙行省平章阿爾為中書平章政事。庚午,禦史杜肯構等言:“巴延等樹黨受賕,謫戍遠方,道路相慶。方經數月,遽聞召複相位,又與原鞫之人列坐朝堂。天下之人,目巴延、梁德珪、巴特瑪琳沁為三凶,三凶不誅,無以謝天下;又況密勒和卓、阿爾等,與之同惡相濟,濁亂朝綱,是以此年災異屢見。雖朝廷存恤之詔屢頒,而禍亂之源未塞,上失其政,民受其殃。請將群凶或斥或誅,明正其罪。”禦史中丞何瑋亦以為言。前後章數十上,皆不報。
梁德珪自湖廣複入見,帝問:“卿安在?”德珪涕泣不能語。賜酒饌,使往拜其母。因以氣疾乞骸骨,旋卒。
癸酉,潮州颶風起,海溢,漂民廬舍,溺死者眾,給被災戶糧兩月。
冬,十月,辛卯,有事於太廟。
辛巳,以宣徽使、大都護長壽為中書右丞,陝西行省右丞托歡為中書參知政事。
丁亥,安南遣使人貢。
詔諸王、駙馬毋乘驛以獵。
庚寅,封皇侄哈尚為懷寧王,賜金印,仍割瑞州戶六萬五千隸之。
十一月,壬子,詔:“內郡、江南人凡為盜黥三次者,謫戍遼陽;諸色人及高麗二次,免黥,謫戍湖廣。盜禁禦馬者,初犯謫戍,再犯者死。”
詔問弭災之道,商議中書省事張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複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饗。”帝嘉納之,賜以鈔。
丁卯,複免僧人租。
壬申,詔:“凡僧奸盜殺人者,聽有司專決。”
十二月,庚子,複立益都淘金總管府。
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召程文海為翰林學士、商議中書省事。
雲南行省平章政事伊蘇岱爾上言:“所領雲南,地居徼外,曆世所不能臣。世祖皇帝天戈一麾,無思不服,今其民衣被皇庥,同於方夏,點蒼山舊嚐駐蹕,請紀聖功,刻石其上,使臣民瞻仰。”帝命程文海撰文,勒碑雲南”。
中書右司郎中伊赫特雅爾鼎嚐與同列共議獄,有異其說者,伊赫特雅爾鼎曰;“公等讀律,苟不變通以知事宜,譬之醫者,雖熟於方論,而不能切脈用藥,於疾痛奚益哉!”是歲肆赦,廷議,官吏因事受賕者不預。伊赫特雅爾鼎曰:“不可。恩如雨露,萬物均被,贓吏固可疾,比之盜賊則有間矣。宥盜而不宥吏,何耶?”刑部嚐有獄事上讞,既論決,已而丞相知其失,以譴右司主者。伊赫特雅爾鼎初未嚐署其案,因取成案閱之,竊置其名於下。或謂之曰:“茲獄之失,公實不與,丞相方譴怒,而公反追署其案,何也?”伊赫特雅爾鼎曰:“吾偶不署此案耳,豈有與諸君同事而獨幸免哉!”丞相聞而賢之,同列因以獲免。伊赫特雅爾鼎,回回人也。
大德九年
春,正月,戊午,以帝師輦真監藏卒,賜金銀幣帛,仍建塔寺。
以暢師文為陝西漢中道廉訪副使,仍以疾不赴。
二月,癸未,中書省言:“近侍自內傳旨,凡除授賞罰,皆無文記,懼有差違,請自今傳旨者悉以文記付中書。”從之。
甲午,免天下道士賦稅。
乙未,建大天壽萬寧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醜怪,皇後幸寺見之,惡焉。以帕障其麵而過,尋敕毀之。
庚子,命中書議行郊祀禮。
辛醜,赦天下。令禦史台、翰林、集賢院、六部於五品以上各舉廉能識治體者三人,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訪司各舉五人。
三月,丁未朔,帝如上都。
先是省、院、台臣請上尊號,帝不允。及帝在上都,皇後自請之,帝曰:“我病日久,國家大事,多廢不舉,寧尚理此等事耶!”事遂寢。
戊午,以樞密副使高興為平章政事,仍樞密副使。
上都留守賀仁傑請老。仁傑居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未嚐致上怒。其妻劉歿,世祖欲為娶貴族,固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有加。帝雅重之,晉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省事,賜金幣歸第。以其子勝代為上都留守。
夏,四月,乙酉,大同路地震,有聲如雷,壞官民廬舍五千餘間,壓死二千餘人;懷仁縣地裂二所,湧水盡黑,漂出鬆柏朽木。遣使以鈔四千錠、米二萬五千餘石賑之,是年租賦、稅課、徭役,一切除免。
先是中書省臣言:“前代郊祀,皆以祖宗配享。今始行郊禮,請專祀天地為宜。”從之。壬辰,始定郊祀禮。
元初,用國俗,拜天於日月山。郊祀之事,自平宋後猶未舉行。至是,哈喇哈斯等言:“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親祀者三:曰天,曰祖宗,曰社稷;而祭天尤國之大事也。陛下雖未及親祀,宜如宗廟、社稷,歲時遣官攝行之。”製下翰林、集賢、太常及中書議之。以為:“《周禮》冬至圜丘禮天,夏至方澤禮地;西漢元始間,始合祭天地;曆東漢至宋,千有餘年,分祭合祭,訖無定議。然時既不同,禮樂亦異,王莽之製,何可法也!今當循三代之典,祀天南郊,而方澤之禮,續議以聞。又按周作壇壝三成,近代壇四成;以廣天文從祀之位。今宜去其一成,以合陽、奇之數;每成高八尺一寸,以合數之九九;壇設丙巳之地,以就陽位。又,古者器用陶匏,席用槁鞂,以祀天;漢唐而後,禮樂玉帛,日益繁縟,宋、金多循唐禮;今宜取唐製損益而行之。”既而太常複議尊祖配天之儀,省臣曰:“自古漢人有天下,率尊祖以配天。宗廟已有時饗,郊止祭天為宜。”中丞何瑋曰:“嚴父配天,不易之製也。”不從。
五月,戊申,詔求山林間有德行文學識治道者。征原任陝西儒學提舉蕭赴闕,且曰:“或不樂於仕,可試一來與朕語,當即遣歸。”令有司給以安車。
初為府史,與上官語不合,即引退,讀書南山者三十年。於是博極群書,及門受業者甚眾。鄉人有暮行遇盜者,詭曰:“我蕭先生也。”盜驚愕,釋去。世祖時,辟為陝西儒學提舉,不赴;後累授集賢直學士、國子司業,改集賢侍讀學士,皆不赴。省憲大臣即其家具宴為賀,使一從史先詣舍。方汲水灌園,從史至,不知其為也,使飲其馬,即應之不拒。及冠帶迎賓,從史見之有懼色,殊不為意。
戊午,改各道肅政廉訪司為詳刑觀察使,聽省、台辟人用之。
癸亥,以地震,改平陽為晉寧,太原為冀寧。
複立洪澤、芍陂屯田,令河南行省平章阿薩爾領其事。
召陳天祥為中書右丞,議樞密院事,提調諸衛屯田;以年老固辭。
六月,庚子,立子德壽為皇太子,詔告天下。賜高年帛。流竄遠方之人,量移內地。
甲午,潼川霖雨,江溢,漂沒居民,溺死者眾。敕有司給糧一月,免其田租。
秋,七月,辛亥,築郊壇於麗正、文明門之南丙位;設郊祀署,令、丞各一員,太祝三員,奉禮郎二員,協律郎一員,法物庫官二員。
甲寅,太白經天。
壬戌,以金銀鈔厚賜興聖太後及宿衛臣,出居懷州,複置懷寧王府官。
八月,丁醜,複給曲阜林廟灑掃戶,以尚珍署田五十頃供歲祀。
丙戌,海商以珍寶來獻,議以鈔六萬錠酬其直。或謂左丞尚文曰:“此所謂雅庫特珠也,六十萬酬之不為過。”文問:“何所用之?”答曰:“含之可不渴,熨麵可使目有光。”文曰:“一人含之,千人不渴,則誠寶也;若一珠止濟一人,則用已微矣。吾之所謂寶者,米粟是也,一日不食則饑,三日則疾,七日則死,有則百姓安,無則天下亂,以功用較之,豈不愈於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