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曰異端太橫。今釋、老二氏之徒,畜妻育子,飲醇啖腴,萃逋逃遊惰之民,為暖衣飽食之計,使吾民日羸月瘠,曾不得糠粃以實腹,襤縷以蓋體。今日通《藏經》,明日排好事,今年造某殿,明歲構某宮,凡天下人跡所到,精藍勝觀,棟宇相望,使吾民穴居露處,曾不得莖芽撮土以覆頂托足。昔世祖嚐欲沙汰天下僧道有室者,籍而民之,後奪於眾多之口,尋複中止。臣嚐略會國家經費,三分為率,僧居二焉。近者至大二年十一月,昊天寺無因而火,天意較然,可為明鑒。望自今諭諸省臣,凡天下有夫、有室、僧、尼、道士、女冠之流,移文括會,並勒為民,以竟世祖欲行未及之意。
“十曰取相之術太寬。比聞中外皆曰,朝廷近年命相,多結寵入狀以自求進。自古豈有入狀而為宰相之理!望自今有大除拜,宜下群臣會議,惟人是論,毋以己所好惡、上所愛憎者以私去取。”
養浩言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製,複構以罪,罷之,戒省台勿複用。養浩恐禍及,乃變姓名遁去。
冬,十月,甲辰朔,太白經天。
戊申,帝率皇太子、諸王、群臣朝興聖宮,上皇太後尊號冊寶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皇太後”。
禦史台言:“江浙省平章烏訥爾,遣人從使臣鼐智密鼎枉道馳驛,取贓吏紹興獄中釋之。”。敕台臣遣官往鞫,勿徇私情。
以吳鼎同知中政院事。
兩浙財賦隸中政者钜萬計,前任率多取其贏,鼎治之,一無私焉。硃清、張宣既籍沒,而民間貸券之已償者亦入於官,官惟驗券征理,民不能堪。鼎力為辨白,始獲免。
丁巳,尚書省言:“宣徽院廩給日增,儲彳侍雖廣,亦不能給,宜加分減。”帝曰:“比見後宮飲膳,與朕無異,其核實減之。”
庚申,諭曰:“尚書省事繁重,諸司有才識明達者,並從尚書省選任,樞密院、禦史台及諸司毋輒奏用,違者論罪。”
辛酉,以皇太後受尊號,赦天下。
三寶努言省部官不肯勤恪署事,敕:“自今晨集暮退,苟或怠弛,不必以聞,便宜罪之。其到任者或一再月辭以病者,杖罷不敘。”又言:“故丞相和爾果斯時,參議府左右斷事官、六部官日具一膳,今則無以為資,乞各賜鈔一百錠規運,取其息錢以為食。”製可。
壬申,晉王伊蘇特穆爾言:“世祖以張特穆爾所獻地士、金銀、銅冶賜臣,後以成宗拘收諸王所占地土民戶,例輸縣官,乞回賜。”從之,仍賜鈔賑其部貧民。
江浙省言:“曩者硃清、張宣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船多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頗有逃亡;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等處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錫布鼎言其弟哈巴密及瑪哈們坦實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請以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各以己力輸運官糧,萬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恤漕戶,增給顧直,庶有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瑪哈們坦實為遙授右丞、海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嚕噶齊一,千戶三,副千戶二,百戶四,製可。
雲南省左丞相特穆德爾,擅離職守,赴都,有旨詰問。以皇太後旨貸免,令複職。
詔諭大司農司勸課農桑。
十一月,庚辰,河南水。死省給槥,漂廬舍者給鈔,驗口賑糧兩月。免今年租賦。
自立尚書省,賜予無節,遷敘無法,財用日耗,名爵日濫。托克托進言曰:“爵賞者,帝王所以用人也。今爵給否德,賞給罔勸,緩急之際,何所賴乎”中書所掌錢糧、工役、選法十有二事,若從臣言,恪遵舊製,則臣願與諸賢黽勉從事。不然,用臣何補!”詔:“濫受宣敕者,赴所屬繳納。”由是奔競之風稍衰。
辛巳,加托克托為太師、錄軍國重事,封義國公。
戊子,以硃清子虎、張宣子文龍往治海漕,以所籍宅一區、田百頃給之。
尚書省言:“昔世祖命皇子托歡為鎮南王,居揚州。今其子老章出入導衛,僭竊上儀。”敕遣官詰問,有驗,召老章赴闕,仍以所僭儀物來上。
敕城中都,以牛車運土,令各部衛士助之。
丙申,有事於南郊,以太祖配享;從三寶努及司徒田忠良之言也。三寶努等憚皇太子英明,謀搖動東宮,以托克托之言而止。李邦寧揣知三寶努之意,言於帝曰:“陛下富於春秋,皇子漸長。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聞有子而立弟者。”帝不悅曰:“朕誌已定,汝自往東宮言之。”邦寧慚懼而退。
己亥,尚書省以武衛親軍都指揮使鄭阿爾斯蘭與兄鄭榮祖、段叔仁等圖為不軌,置獄鞫之,皆誣服,十七人並棄市,籍沒其家,中外冤之。
十二月,戊申,冀寧路地震。
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事何瑋卒,贈太傅,諡文正。
是歲,太常禮儀院判官張升,出知汝寧府。寧有告寄束書於其家者,逾三年取閱,有禁書一編,且記裏中大家姓名於上。升亟呼吏禁其書曰:“妄言誣人;且再更赦矣,勿論。”同列懼,皆引起。既而事聞,廷議謂升脫奸宄,遣使鞫問,卒無跡可指,乃詰以擅焚書狀,升對曰:“事固類奸宄;然升備位郡守,為民父母,今斥誣訴,免冤濫,雖重得罪,不避也。”乃坐奪俸二月。升,平州人也。
至大四年
春,正月,癸酉,帝不豫,免朝賀,大赦天下。
庚辰,帝崩於玉德殿,在位五年,壽三十一。壬午,葬起輦穀。
帝承世祖、成宗承平之業,慨然欲創製改法;而封爵太盛,多遙授之官,錫賚太優,泛賞無節。至元、大德之政,於是乎變。
皇太子哀慟不已,家令察罕進曰:“庶民修短,尚雲有數,聖人天命,夫豈偶然!今天下重器,懸於殿於,縱自苦,如宗廟、太後何!”太子輟泣曰:“曩者大喪必命浮屠,何益!吾欲發府庫以賑鰥寡,何如?”曰:“發政施仁,文王所以聖也。殿下行之,幸甚!”
皇太子令罷尚書省,托克托、三寶努、約蘇、寶巴、王羆等皆伏誅。
初,太子以托克托等變亂舊章,流毒百姓,凡誤國者,欲悉按誅之。延慶使楊多爾濟諫曰:“為政而首尚殺,非帝王之治也。”太子感其言,特誅其尤者。既而禦史台言:“托克托等既正典刑,而黨附之徒布在百司,若博囉、孟克、特穆爾、奇爾濟蘇、烏納爾等奸貪害政,今中書方欲用為行省平章、參政等官,宜加罷黜。”遂流孟克等於海南,尋複以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百司庶務,複歸中書。
壬子,罷城中都。
召前平章程鵬飛、董士選,太子少傅李謙,少保章律,右丞陳天祥、尚文、劉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賓客蕭,參政劉敏中、王思廉、韓從益,侍禦史趙君信,廉訪使程钜夫,杭州路達嚕噶齊阿哈特,給傳詣闕。
乙未,禁百官役軍人營造及守護私第。
丁酉,以雲南行省左丞相特們德爾為中書右丞相,太子詹事鄂勒哲、集賢大學士李孟並為平章政事。太子用鄂勒哲、李孟,方欲更張庶務,而皇太後在興聖宮已有旨召特們德爾赴闕,因遂相之。
戊戌,以塔斯布哈及徽政院使沙沙並為禦史大夫。
庚子,停各處營造。
壬寅,敕中書,凡傳旨非親奉者勿行。
禁鷹坊馳驛擾民。
二月,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設左丞相,餘省唯置平章二員;遙授職事勿與。
戊申,罷運江南所印《佛經》。
辛亥,罷阿喇卜丹買賣浙鹽,供中政食羊;禁宣政院違製度僧。
甲寅,還中都所占民田。
司徒蕭珍以城中都徼功毒民,命追奪其符印,令有司禁錮之。
甲子,命平章政事李孟領國子監學,諭之曰:“學校人才所自出,卿等宜數詣國學課試諸生,勉其德業。”
敕:“諸司擅奏除官者,毋給宣敕。”
禦史台言:“白雲宗總攝所統江南為僧之有發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請追收所授璽書銀印,勒還民籍。”從之。
罷福建繡匠、河南魚課兩提舉司。
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璽書驛券及無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輒至京師,仍戒黃河津吏驗問禁止。
罷總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
罷仁虞院,複置鷹坊總管府。
庚午,立淮安忠武王巴延廟於杭州,仍給田供祀事。
罷中書左丞相哈喇托克托為江浙行省左丞相。托克托下車,進父老,問民間利病。或謂:“杭城舊有便河通江滸,湮廢已久,若疏鑿以通盤楫,物價必平。”僚左或難之,托克托曰:“吾陛辭之日,許以便宜行事,民以為便,行之可也”俄有詔禁作土功,托克托曰:“敬天莫如勤民,民蒙其利,則災沴自弭,土功何尤焉!”不一月,河成。
三月,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時皇太後欲用陰陽家言,令太子即位隆福宮,禦史中丞張珪言當禦大明殿。禦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雖百奏無益。”珪曰:“未始一奏,詎知無益!”遂奏之。太子副詹事王約亦言於太保齊蘇曰:“正名定分,當禦大內。”齊蘇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殿即位,受諸王百官朝賀。
詔曰:“惟昔先帝,事皇太後,撫朕眇躬,孝友天至。由朕得托順考遺體,重以母弟之嫡,加有削平內難之功,於其踐阼曾未逾月,授以皇太子寶,領中書令、樞密使,百揆機務,聽所總裁,於今五年。先帝奄棄開下,勳戚元老鹹謂大寶之承,即有成命,非與前聖賓天而始征集宗親議所宜立者比;當稽周、漢、晉、唐故事,正位宸極。朕以國恤方新,誠有未忍,是用經時。今則上奉皇太後勉進之命,下徇諸王勸戴之勤,三月十八日,於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凡尚書省誤國之臣,先已伏誅,同惡之徒,亦已放殛,百官庶政,悉歸中書,命丞相特們德爾、平章政事李孟等從新整治。可大赦天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罪以其罪。諸衙門及近侍人等,毋隔越中書奏事;諸上事陳言者,量加旌擢。其僥幸獻地土並山場、窯治及奇寶之人並禁止之。諸王、駙馬經過州郡,不得非理需索,應和顧、和賣,隨即給價,毋困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