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就是治得好企業也治得好家。有很多人事業很成功但家庭很失敗,所以他也沒有什麼人生樂趣,經營不好家庭的人很難說是一個成功的人。家庭是一個人要經營的最小團隊,又是和自己關係最親近的人組成的團隊。所以如果連家庭都經營不好,那麼去經營社會型的企業就是比較難的。如果分析一下那些成功的企業家就會看得很明白,他們事業成功的背後往往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所以他們才能全心全意地發展事業。如果一個企業家連自家後院都起火,那麼即使他現在的事業很紅火,未來也可能因為家庭的原因走下坡路,甚至被拖垮。因為他要焦頭爛額地擔心塚事,怎能在事業上不分心?
而從我自身來講,一路走來能有今天,家庭對我的幫助是不能取代的。假如我的家庭不像現在這樣,我想我在事業上也不會取得成績。我和太太之間很和睦。有人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份合同就是婚約,最重要的合夥人就是愛人。這麼說一點不誇張。我這輩子找到的最好的合夥人就是我的太太,簽下的最好的合同就是與她白頭偕老。因為太太,我的事業才能蒸蒸日上。
自從結婚之後,我的工作就非常忙。特別是創立了“互通”之後,我把95%的時間都用在了事業上,隻有5%的時間會陪家裏人。所以我和太太的分工就是她操心家事,對兩個孩子的教育負責,我在外麵掙錢養家。其實也就是很常見的“男主外,女主內”。但是我們有一個共識,就是“主內”也是非常重要的。這個家少了誰也不行,尤其是我的太太。因為在家庭裏,她負責教育孩子,她的作用是最關鍵的。如果沒有太太,家庭生活沒人照顧,孩子沒人教育,我也就沒法放心在外闖事業。所以我是真心尊重太太所做的一切,我在家裏從不頤指氣使。這樣太太也能感覺到我對她的認可,有一種被尊重的感覺,所以心裏始終是平衡的,不會亂發脾氣。
我太太通情達理而且賢惠。但我們家庭和睦的關鍵還在於經營。這就跟經營企業一樣,再好的人湊到一起,不經營也做不成事。我做任何事情都首先有約定,在結婚之前我和太太也做了約定,就是我們經營家庭的三個基本法則。首先,如果以後遇到吵架的情況,雙方絕對不能離開對方視線,就是不能一個人離開家;第二,如果有衝突絕對不能過夜,一定要當日和解。就是說夫妻相讓,十多年來我從來沒有讓我太太一個晚上都不舒服到第二天的;最後一點就是相對保持自己的—小點空間。我知道,現在很多年輕人一吵架摔門就走。有的還去酒吧,本來沒有什麼事,對方就認為他到酒吧幹了壞事,然後矛盾就越鬧越大。或者手機裏本來沒有什麼東西,偶然間被對方看到就會,造成一個巨大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