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當責任,不僅僅是一種好品質,更是我們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義務。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我們對社會負有責任;作為國家的公民,我們對國家負有責任;作為家庭成員,我們對家庭負有責任;作為企業的員工,我們對企業負有責任。因為擁抱責任,我們才有存在的價值;因為擁抱責任,我們才是社會所需要的人;也正因為擁抱責任,我們才能為自己的事業打下根基,並且使之“根深蒂固”。
從責任心的考量出發,我們的工作中常有這樣的博弈關係,麵對一項工作或者任務,能不能幹或許你決定不了,但願不願意幹卻是你首先要做的選擇。立誠身為員工是不願意幹,才會表現得那麼拖拉、消極。
由此想起海爾集團首席執行官張瑞敏先生的精練概括:“想幹與不想幹,是有沒有責任感的問題,是德的問題;會幹與不會幹,是才的問題。”不會幹不要緊,隻要想幹,就可以通過學習、鑽研,達到會幹;會幹,但不想幹,工作肯定做不好。
韋爾奇強烈主張:“有能力勝任工作,卻消極怠工而不稱職,這樣的人,我發現一個就開除一個,絕不留情。”老板們最不歡迎的就是有能力卻不願好好幹的員工。職場中的確存在一些“會幹但不想幹”的人,對他們來說,每天的工作可能是一種負擔、一種逃避、一種苦役。他們在工作中遠離了“工作”,不願意為此多付出一點,更沒有將工作看成是獲得成功的機會。要執行任務時,總有許多逃避責任的員工會對自己或者同伴說:“算了,太困難了,到時老板問起來,我們就說條件太缺乏”,或者幹脆不去做,到時對老板說“人手不夠”。這樣的員工是多麼令人失望啊!他們的做法不僅是逃避責任,更是對自己能力的踐踏,對自己開拓精神的扼殺。逃避責任的人,也許可以得到暫時不執行任務的“清閑”,但卻失去了重要的成長機會——若什麼都不做,到哪兒去學習技能,哪兒去積累經驗,又怎麼能將公司和自己的事業深深紮根呢?
一個人承擔多大的責任,就能獲得多大的成功。自然,一個人承擔的責任越大,付出的就越多。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承擔重任的原因,他們不想把工作時間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不願意下班後還要考慮工作,影響自己的休閑生活。當然,他們的工作也不會有什麼成功可言,更別說擁有自己的事業了。還有人不自信,認為自己承擔的工作多,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陷入更多的麻煩之中。其實,每個人身上都有獨特的才能,潛伏著巨大的智慧,一旦願意負擔起重任,並努力去工作,一些擔心無法完成的工作,往往也能夠圓滿完成。
將責任感充實到你的內心當中,你在辦公室裏的腳步就不會再拖遝,你的心思不會再四處遊走,你也不會再在牢騷中抱怨工資、抱怨工作,所有的問題都會在你的責任心麵前迎刃而解。重拾責任心,是你成為優秀員工、擁有個人事業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