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為女士指路》雜誌編輯:

自從拜讀了你們對LV包包的大段溢美之詞後,我就決定去買上一個。

你們說,女人擁有一隻那樣的包包,能表現出脫俗的品位,會彰顯出一種奢侈的生命力!還說,一個自愛的女人不應該老挎著品質低劣的包包四處走動!

於是,我就嫌惡地把我先前那個包包扔掉了(它隻花了三十元就從一個攤子上買到了),去買了個一萬多塊錢的LV包包。(噢,買的時候,我跟幾個顧客還發生了爭搶,差點演變成武鬥了!)

好了,現在,我背上了一個脫俗的LV包包了!

我從未背過這種尺寸的包包。嚴格地說,它的用料並不算少。可對我來說,它還是太小了,因為我有太多東西要塞了,而且全是些必塞不可的東西,我要塞:

一個驗鈔票的紅外線手電筒(這太有必要了,現在的假鈔太多了);

一杆便攜式公平秤(這也太有必要了,缺斤短兩的事還見得少嗎);

眼鏡兩副(一副看近的,一副看遠的,缺少它們,人到中年的我簡直寸步難行);

一瓶防盜噴霧劑(遇上打劫的,要我交出錢包,我就可以用它朝強盜的眼睛噴射了);

一本備忘錄(當然需要!因為我的記憶力大不如從前了);

一雙備用橡膠鞋,因為上下班的路上,有一段路常年都積滿了水,我總不能赤腳淌這池混水(沒準這水有毒呢);

一頂堅硬的塑料圓帽,這我不得不揣到包裏,因為隻要一走出住宅樓,就老有東西從高空朝我拋來,有時是一包垃圾,有時是一截煙頭,有時則是一隻可樂瓶……沒有一頂堅硬的帽子護著腦袋,是萬萬不行的!

結果,我的出行方式就變成了這樣:肩上挎個神氣的LV包包,手上則拎著個塞得鼓鼓囊囊的大布袋!

這樣的情形維持了約莫一個禮拜,我就不得不因為那個大布袋被遺忘在了公交車上,而被迫做出抉擇了:是繼續冒丟失東西的危險,讓人羨慕呢?還是保護本就不多的財產,不再背這個並不實用的名牌包包了?

我隻考慮了兩分鍾,就做出決定了:我意識到我再也丟不起東西了!

所以,我便把LV包包轉送給堂妹了。

突然得到一個從天而降的LV包包,堂妹的表現如何呢?她跳躍、叫喊、高呼、連聲道謝了嗎?沒有!她的神情遠不如我想象的激動。不過,還是對我表示了感謝。作為回贈,她給了我一包香菇,價值四十塊。我對表妹如此低估LV包包的價值表示驚訝。我暗示說,這是響當當的世界名牌。但她對此無動於衷。

唉,有些人就是沒有任何時尚觀念!

一個隻能背著廉價包包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