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社會,任何社會組織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公共關係。
一、社會組織的含義與特征
(一)社會組織的含義
社會組織是指由若幹人通過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為實現共同的目標並遵循法定程序組成的活動集體或活動單位。它屬於社會學中所探討的社會群體範疇,它亦具有社會群體的一般特征。但是,社會組織畢竟不同於家庭、鄰裏、團夥等自然形成的社會群體。它的規模較大,結構較為嚴密。公共關係主體包含所有社會組織。
(二)社會組織的特征
社會組織盡管千差萬別,但都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1.整體性。社會組織由成員、章程、機構、設備等要素構成。各要素之間相互聯係,相互作用,其內部成員利害一致,休戚相關。
2.目標性。社會組織為實現特定的目標而形成,其目標體係包含不同類型的多種目標,一般確定為四類目標:長期目標、近期目標、一般目標、特殊目標。公共關係目標是組織目標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3.規範性。社會組織都有自己的規章製度和具有權威的領導機構及各種職能機構,以協調組織成員之間的密切合作,督促他們履行自己的職責。
4.器物性。任何組織都有自己的工作場所、技術設備和一定的物質基礎。如果沒有這一“硬件”,社會組織就無法生存,更談不上發展。
5.適應性。社會組織是一個發展變化的動態係統。它具有對內、對外的信息傳播和溝通渠道,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特別是在瞬息萬變的信息時代,就顯得尤為必要。
6.多樣性。社會組織的存在形式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社會組織”僅是個統稱,具體的社會組織種類繁多,千差萬別。在我國一般劃分為經濟組織、政治組織、文化組織、社團組織及宗教組織。
二、社會組織與環境
任何組織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組織內部各層次、各部門之間及組織與組織之間,經常地進行著信息與能量的交換。組織正是在不斷與外界交往的過程中,才得到發展和壯大的。
作為社會存在的環境因素無時無刻不在影響和製約公共關係活動。因此,要研究公共關係主體及其活動,就不能不考慮環境因素的作用。處理好社會組織與環境的關係是公共關係的任務及存在的必要性之一。
(一)環境的含義
環境是指周圍的情況和條件。公共關係環境是指從外部和內部影響組織公共關係的各種因素的總和以及受該組織公共關係影響的區域範圍。
社會組織所處的環境有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內部環境指組織成員間的關係;外部環境指組織邊界以外的有關因素和區域,由一般環境和工作環境構成。
一般環境是指影響所有組織的社會大環境或者說大氣候,可以分解為經濟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曆史文化因素、人口因素、教育因素和自然資源因素等。其中對公共關係發展影響最大的是經濟和政治因素。組織的工作環境,是指對各個組織目標的建立和實現直接相關的各種外部因素。它包括各個組織的顧客和競爭者等。一般環境的發展與變化具有規律性和相對穩定性,工作環境則更具有隨機性和不穩定性的特點,因而,一個組織研究公共關係環境的更多精力,應該放在工作環境的把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