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算來,為人夫十三載矣。
人生真是匆匆得令人恐慌。
17年前,我從上海複旦大學畢業,成為北京電影製片廠文學部最年輕的編輯之後,曾受到過許多關注的目光。10年“文革”在我的同代人中遺留下了一大批老姑娘,每幾個家庭中便有一個。一名28歲的電影製片廠的編輯,還有“複旦”這樣的名牌大學的文憑(盡管不是正宗的),看去還斯斯文文,書卷氣濃,了解一下品德——不奸不詐,不紈袴不孟浪,行為檢束,於是同事中熱心的師長們和阿姨們,都覺得把我“推薦”給自己周圍的某一位老姑娘簡直就是一件義不容辭的曆史責任……
然而當年我並不急著結婚。
我想將來成為我妻子的那個姑娘,必定是我自己在某種“緣”中結識的。
我期待著那奇跡,我想它總該多多少少有點兒浪漫色彩的吧?
也覺得組建一個小家庭對我而言條件很不成熟。我毫無積蓄,基本上是一個窮光蛋。每月49元工資,寄給老父老母20元,所剩也隻夠維持一個單身漢的最低生活水平,平均一天還不到1元錢。
結婚之前總得“進行”戀愛,戀愛就需要一些額外的消費。但我如果請女朋友或日“對象”吃一頓飯,那一個月肯定就得借錢度日。而我自己窮得連一塊手表都沒有,兵團時期的手表大學畢業前賣了,分配到北影一年後還買不起一塊新表。
當然,我不給老父、老母寄錢,他們也能吃得上穿得上。他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囑我,為自己結婚積蓄點兒錢吧!但我每月照寄不誤。我自幼家貧,28歲時家裏仍很窮,還有一個生病的哥哥常年住在醫院裏。我覺得我可以38歲時再結婚,卻不能不在28歲時以自己的方式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對老父親、老母親我總有一種深深的負疚感——總認為28歲了才開始報答他們(也不過就是每月寄給他們20元錢)已實在是太晚了,方式也太簡單了……
在期待中我由28歲而32歲,奇跡並沒有發生,“緣”也並沒到來。我依然的行為檢束,單身漢生活中沒半點兒浪漫色彩。
四年中我難卻師長們和阿姨們的好意,見過兩三個姑娘,她們的家境都不錯,有的甚至很好。但我那時忽然生出想調回哈爾濱市,能近在老父母身旁盡孝的念頭,結果當然是沒“進行”戀也沒“進行”愛……
念頭終於打消,我自己為自己“相中”了一個姑娘,缺乏“自由戀愛”的實踐經驗,開始和結束前後不到半個小時。人家考驗我而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對我還需要考驗(又不是入黨)。誤會在半小時內打了一個結,後來我知道是誤會,卻已由痛苦而漸漸索然。這也足見“自由是有代價的”這話有理。
於是我現在的妻子某一天走入了我的生活,她單純得很有點兒發傻,26歲了決然地不諳世故。說她是大姑娘未免“抬舉”她,充其量隻能說她是一個大女孩兒,也許與她在農村長到十四五歲不無關係……她是我們文學部當年的一位黨支部副書記“推薦”給我的。那時我正寫一部兒童電影劇本,我說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待我寫完了劇本再考慮。
一個月後我把這件事都淡忘了。可是“黨”沒有忘記,毅然地關心著我呢。
某天“黨”鄭重地對我說:“曉聲啊,你劇本寫完了,也決定發表了,那件事兒,該提到日程上來了吧?”
倏忽地我覺得我以前真傻,“戀愛”不一定非要結婚嘛!既然我的單身漢生活裏需要一些柔情和女性帶給我的溫馨,何必非拒絕“戀愛”的機會呢!
這一閃念其實很自私,甚至也可以說挺壞。
於是我的單身漢宿舍裏,隔三日岔五日的,便有一個剪短發的、大眼睛的大女孩兒“轟轟烈烈”而至,“轟轟烈烈”而辭。我的意思是——當年她的生氣勃勃,走起路來快得我跟不上。我的單身宿舍在筒子樓,家家戶戶走廊裏做飯。她來來往往於晚上——下班回家繞個彎兒路過。一聽那上樓的很響的腳步聲,我在宿舍裏就知道是她來了。沒多久,左鄰右舍也熟悉了她的腳步聲,往往就向我通報——哎,你的那位來啦!
我想,“你的那位”不就是人們所謂之“對象”的別一種說法嗎?我還不打算承認這個事實呢!
於是我向人們解釋——那是我“表妹”,親戚。人們覺得不像是“表妹”,不信。我又說是我一位兵團戰友的妹妹,隻不過到我這兒來玩的。人們說凡是“搞對象”的,最初都強調對方不過是來自己這兒玩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