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巡視大員變異和亂世多欽差(1 / 2)

提到“欽差”,一般人腦中浮現的往往是電影電視和戲曲中的形象:一位年輕的官員手拿尚方寶劍,口含天憲,誅殺貪官,為民申冤。

應當說,傳統中國社會的老百姓是具有相當重的“欽差”情結。因為欽差代表皇權,而現實中地方官吏尤其是基層官員太壞了,草民隻好希望皇帝聖明,欽差是皇帝派來的,對其寄予厚望,不足為怪。從字麵上看,“差”是臨時性質的,欽差不是一個常設官職,而是某一時因某一事,皇帝派出信得過的人四處巡視,差事辦完了,使命也就完成了。

自秦始皇廢封建、建郡縣開始,地方和中央的關係不再是周朝時那種層層轉包的“高度自治”關係,而是總公司和辦事處的關係,全天下隻有一個法人代表,即皇帝,朝廷文武百官和地方封疆大吏理論上說都是替皇帝打工的。但打工的人總希望占老板的便宜,老板一個人看管不過來,於是就會派官員去查看,用嚴刑峻法來嚇阻打工者不占或少占便宜。因此,從秦朝開始,中國曆代王朝有完備的監察體係,秦朝的禦史大夫屬於“三公”之一,明清兩代的左都禦史亦是和六部尚書平級的高官。

既然替皇帝辦事的,中央有六部,地方有各級官員,而糾察這些官員的有專門的監察官員,如明清兩代的六部給事中(對部門的監察)和十三道禦史(對十三行省的監察),為什麼還要這類辦臨時差事的“欽差大臣”呢?

欽差的出現,一種原因是某種突發事件,關係到政局的穩定,如災荒、民變發生,不能循規蹈矩地依靠行政體係運轉來應對,皇帝隻得臨時派出官員,越過已有行政程序,去“救火”;另一種原因是已有的監察體係已經生鏽了,皇帝覺得對原來的官僚體係有失控之憂,於是派心腹來直接處理政事,恐嚇官員。

考諸曆史,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政治越腐敗,中央和地方、皇帝和文官集團的矛盾越尖銳,皇帝派出欽差的頻率則越高。對多數文官而言,他們心底裏是反感“欽差”的,因為官僚體係的運轉有賴於製度的穩定,而皇帝臨時派欽差越俎代庖處理政事,是對製度的破壞,也是對有相應職責的官員不信任。而對皇帝來說,那些官員背著我不知幹多少壞事,挖我家江山的牆角,我憑什麼信任你呀?

以漢代為例,到漢武帝時,已經建立起中央有禦史大夫、地方郡國有刺史、縣一級有督郵的三級監察網絡。特別是刺史製度,算是一個創舉,漢武帝於元封五年在全國分設十三個監察區,每區設刺史一人,負責一區的監察工作。刺史的職責是:“周行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以六條問事”。刺史“六條問事”具體內容是:“一條,強宗豪右田宅逾製,以強淩弱,以眾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製,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卹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刻暴,剝截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正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