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十三年(一八〇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山東即墨新科進士李毓昌的家中,本是一片喜氣洋洋,突然接到江蘇官府送來一個猶如晴天霹靂的噩耗:李老爺於十日前,在奉命去淮安府山陽縣查賑的任上,竟“心神不寧”而自縊身亡。——“心神不寧”換現在的說法,大概是“抑鬱症”。
李家上下自然萬分悲痛。李膝下無子,留下一個寡妻,家族的大樹倒了,李妻央求家族中見過世麵、有武秀才功名的親叔叔李泰清做主,前去江蘇接回靈柩。不僅李氏家族,整個即墨縣民間,都覺得這件事實在太蹊蹺。李毓昌中進士那年虛歲三十八,幾十年寒窗苦讀,終於考取進士。吏部派其去江蘇省候補知縣。那時候,進士到下麵的省裏候職,俗稱“老虎班”,榜下即用,遇缺即補。如果該省巡撫半年內還讓新科進士坐冷板凳,那就得小心禦史的彈劾了。李毓昌到江蘇赴任時,正好那年夏天淮河和洪澤湖洪水泛濫成災,哀鴻遍野。皇帝下旨向當地下撥賑災銀,其中災情最重的山陽縣分得九萬九千兩。這是一筆巨款,朝廷擔心被官員貪汙,照例在賑災完畢後,派員前來進行審計。江蘇巡撫汪日章覺得這位新科進士在等實缺時閑著也是閑著,於是派他作為查賑大員前去山陽縣審查賬目。
一個新科進士,前途似錦,怎麼可能“心神不寧”而自殺呢?這實在不合常理。疑竇重重的李泰清將侄子靈柩接回家,離開山陽縣時,該縣知縣王伸漢還奉送了一百五十兩路費。
遺孀林氏清點亡夫之遺物,從箱籠中翻出一件皮馬褂時,發現胸前及兩袖血跡斑斑,衣服中縫有一張小紙片,上麵寫著:“山陽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負天子。”林氏馬上找到叔叔李泰清,在他的主張下,合族決定開棺驗屍,檢驗證明:毓昌死前身中劇毒。很顯然,他是被害死的,而害人者最大的嫌疑則是山陽縣知縣。更為奇怪的是,跟著李毓昌前去查賑的幾個跟班李祥、顧祥、馬連升,在老爺死後,竟然沒有回到故鄉,而是在王伸漢的舉薦下,在江蘇幾個縣當了衙役——堂而皇之做官差了!
然而李毓昌自縊身亡,這是江蘇當地的省、府、縣三級官府做的結論,要推翻這一結論,是何等的不易,如果冒冒失失去京城上訪,不但打草驚蛇,弄不好被當成刁民解押回山東。這時候,李毓昌的老師、時任安徽巡撫的初彭齡回即墨省親,李家便向他哭訴冤情。得知自己的學生被殘害,初彭齡十分震怒,他親自撰寫了狀紙,讓李泰清及李毓昌的堂伯李士璜(附貢生)攜帶訴狀前去京城,在都察院前哭訴。有初彭齡在高層運作,這狀紙較順利地遞進都察院。掌管全國紀檢監察的左都禦史看到此案太複雜,牽扯太廣,幹脆上報給嘉慶帝,聽候聖裁。
嘉慶帝一看訴狀,震怒可想而知。一個查賬的新科進士被當地官員給害死了,若屬實的話,那背後該有多嚴重的貪汙腐敗行為!於是下了兩道聖諭:一是命山東巡撫吉綸立即組織公正精幹大員驗屍,二是責成兩江總督鐵保及江蘇巡撫汪日章將原報案卷及涉案人犯火速解京候審。同時,嘉慶皇帝還在諭旨中嚴厲強調:“若不細心研究,致凶手漏網,朕斷不容汝輩無能之督撫,惟執法重懲,決不輕恕!”山東巡撫接旨後,不敢怠慢,立即調集山東布政使即藩司朱錫爵、山東按察使即臬司張彤及濟南府知府徐日簪、武定府知府金國寶、登州府知府石俊、曆城縣知縣王嵩、嘉祥縣知縣周以勳、德州知州周履端、陽穀縣知縣王吉等九名省、府、州、縣官員,並選拔精幹“法醫”前去即墨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