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第54至第63篇原題“白居易詩臆劄”,序雲:近時由於工作需要,讀了部分白居易詩,同時參考了日本簡野道明的《白詩新釋》以及建國前後出版的各種選本,實兼有“補課”性質。從前過信白詩老嫗都解之說,又惑於蘇軾“元輕白俗”之論(其實東坡本人受白居易的好影響正不在少),以為白詩平易淺近,一篇到手,迎刃可解。實則過去讀書,近於囫圇吞棗,這次披誦,不禁悅服詩人功力之深,初不宜專從“淺出”一麵去理解。即如《有木詩》第七首(“有木名淩霄”),其“朝為拂雲花,暮為委地樵”二句,“拂雲”用杜詩“階前樹拂雲”(《陪鄭廣文遊何將軍山林十首》之九),“委地”用《莊子·養生主》“如土委地”,皆不露絲毫斧斫痕跡。前人但津津樂道杜詩無一字無來曆,卻無人為白詩費解處寫箋注,至少應說是一缺憾。午夜雒誦,每有會意,輒隨手寫記,成《臆劄》十則,亦聊勝於無耳。1961年11月在北京西郊。
《臆劄》寫於1961年冬日,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白居易詩選》(以下簡稱《詩選》)和《中國曆代詩歌選》(以下簡稱《詩歌選》)上編尚未問世。其後重讀白詩,遂以此二書為主要參考讀物。舊作中有些意見與《詩選》雷同,今已刪去;同時也偶據《詩選》和《詩歌選》中有關意見對拙文有所補充。汰舊益新,仍存十則。這是需要加以說明的。1965年9月重訂再記。
《觀刈麥》詩:“複有貧婦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遺穗,左臂懸敝筐。聽其相顧言,聞者為悲傷,家田輸稅盡,拾此充饑腸。”此是寫實,殆無可疑。但白居易所以選擇“秉遺穗”這一場麵,實本於《詩·小雅·大田》:“彼有不獲,此有不斂;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然《大田》詩意在於歌頌,所謂“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詩中寫到奴隸主在大批“公田”豐收之餘,對沒有勞動力的寡婦也略予沾溉——地裏的殘穗就足夠她吃的了。《觀刈麥》的用意則恰好相反。從詩中的描寫看,既有“遺穗”可“秉”,大約也是豐收。然而在豐收的後麵卻有著極悲慘的現實存在。這正是白詩“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