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婉約”、“陰柔”非貶義(1 / 1)

最近一個時期討論婦女文學及女性作家之風頗為流行。在評價古今女性作家的意見中,有這樣一種觀點——古代的女作家由於受封建文化與封建禮教的影響和約束,即使像李清照這樣的著名女詞人,她的作品也不如20世紀的冰心老人。

李清照之所以不為今日的評論家所看重,最主要的一條理由是:李清照的詞是“婉約”派,缺乏“陽剛”之美。

我以為這樣臧否古人未免有點簡單化。首先,拿九百年前的李清照同20世紀受過五四洗禮的冰心老人來進行比較,這本身就不夠科學。撇開這一點不談,說李清照的詞是“婉約”風格的作品,因此便予以貶低乃至否定,也是不妥當的。李清照的詞誠然有“婉約”之作,但也有非“婉約”之作。如有名的[漁家傲],便為古今評論者指為典型的“豪放”體。即如膾炙人口的[聲聲慢],開頭的三句“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句句直抒胸臆,既不“婉”又不“約”,至少是無法用“婉約”這一概念來強加於它的。如果硬是要把李清照的詞與冰心老人的作品相比,那我想問一句:冰心老人的散文和新詩,比如她的《寄小讀者》和《繁星》兩本集子,難道就不是“婉約”之作麼?

由此可見,“婉約”對“豪放”而言,隻是兩種不同的風格而已,其本身並不意含褒貶。“婉約”不同於朦朧晦澀,“豪放”不同於獷悍粗野;即使是粗獷或朦朧之作,尚不能一棍子打死,何況詩詞散文本身,原允許用“婉約”的手法來抒寫,怎麼能認為凡“婉約”之作都是受到舊文化、舊禮教的束縛,從而一概加以否定呢?

關於“陽剛”和“陰柔”兩個概念,其源蓋出於桐城派古文名家姚鼐的《複魯絮非書》,也是指文章風格的不同,其間亦並非含有褒揚或貶抑之意。當然,陽剛一類的作品由於作者的感情激昂慷慨,讀者易於被感染、被打動,往往受到更多人的喜愛,但非“陽剛”的及至屬於“陰柔”一類的作品,也並非一律都應批判和否定,有時一首詩中,作者所表達的思想感情往往剛柔相濟,陰陽互見,上句豪邁激昂,下句委婉低回,又當如何去評價呢?這裏姑舉魯迅一首著名的七律“慣於長夜過春時”為例。任何讀者都能領會“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這五、六兩句的“陽剛”之美;但開頭結尾的一、二、七、八諸句,即“慣於長夜過春時,挈婦將雛鬢有絲”和“吟罷低眉無寫處,月光如水照緇衣”,則以含蓄蘊藉之筆出之,而更見其感情的深摯和思想的力度。片麵地說它是“陽剛”或“陰柔”類型之作,都嫌不夠恰當。難道我們分析作品可以如此生搬硬套麼?

總之,婉約與豪放,陽剛與陰柔,原是矛盾統一體的兩個方麵。無婉約便無所謂豪放,無陰柔亦無所謂陽剛。對它們之間更不應有所軒輊,而有什麼優劣之分。因此,評李清照的詞而以“婉約”責之,不唯不知李清照,抑且不知何謂文學。

199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