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對手(1 / 2)

作為一個神童,而且很長一段時間內一騎絕塵,總排在第一,是不是看起來沒有對手?

當然不是,在學校看成績,可你總是要放學的,回到家,光看分數就沒用了,拚的是綜合素質。這就像吃飯比賽,有人吃飯最多,有人吃菜最快,有人喝湯最溜,標準不一樣。在學校即使我永遠都考第一,對手也自然是有的,隻是表麵風平浪靜,虎視眈眈的威脅者可是四處都有,感覺就像《動物世界》裏的那些鱷魚,水麵上下,各處隱身。

暗的不說了,明的就有一個,明樹,他是我們班另外一個傳奇。

上課姿勢端正、認真聽講,作業字跡清晰、頁麵整潔,考試努力複習、分數每次都刷新紀錄——這些都是優秀的標準吧?但在明樹這兒就有點小兒科了,他早就不是這個段位的了。就像有人被老師訓幾句就哭了,以這種標準來衡量明樹,太沒出息了。

拿我來舉例,我提前讀了小學,身邊慕名的粉絲同學有一大群,可見到外地來的親戚和長輩,我還是會臉紅,不敢說話。對比著來看,明樹那件流傳最廣的神奇故事是這樣的:過年時親戚往來走動、拜年,這在每家都是很頻繁的,一年中難得的機會嘛,所以誰家也不能怠慢了,否則名聲起碼臭一年。那天明樹的父母走親戚去了,隻有明樹和他妹妹在家看門兒,家裏有雞豬牛羊呢。父母留好了飯菜,足夠倆人吃一天的——即使不留也沒問題,明樹還有另一個小傳奇:他還沒有鍋台高的時候就會幫父母煮麵條,不過要踩著板凳才能看到鍋裏——巧的是,這天中午,三個沒打招呼就上門的親戚來了。正好是飯點兒,臨時去親戚家叫父母回來都來不及,怎麼辦呢?結果是:明樹拿著自己的壓歲錢去食雜店買了四個涼菜,裝了盤,然後讓妹妹幫忙點火開灶,用家裏過年備下的年貨炒了四個熱菜,然後還請來了會喝酒的鄰居陪客。最後,三個親戚吃得滿嘴流油、喝得四仰八叉、驚得目瞪口呆就回去了,一個傳奇就此流傳開來。

這不僅是傳奇,也是佳話,流傳到後來,大人們對明樹這個行為的評價,比對跳水撈人的讚揚度可高多了。我媽對我每每要開訓或者開打,開場白總是:你看看人家明樹,跟你同學吧?嘖嘖……

盡管每次都被如此對照,但說心裏話,我對明樹隻有羨慕,沒有嫉妒和恨。如果不是大家把我們往神童和傳奇的程度流傳,我是想和明樹像跟小利一樣相處的,你想想,這世界上還有比雙劍合璧更牛的事兒嗎?

可是看來不可能了,因為這不是我和明樹願不願意的事,而是變成了大家的。首先是同學攛掇,他們很快各自站隊,把我們倆擺成對抗的架勢。班主任也湊熱鬧,不知道是故意撮合還是有意對比,開學第一天就把我們倆安排成了同桌,就坐在他眼皮子底下的第一排。

我們倆有點楚漢相爭的意思,雙方據河而居,對彼此連正眼都不瞧。

從成績上看,我勝一籌,而離開分數,明樹明顯占優。不過我心裏清楚的,讓我在明樹的優勢上扳回一分,不是太難了,簡直是不可能。我能做的,隻能是堅守陣地,千萬千萬不能讓明樹在分數上再贏過去,哪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