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這個題目有關的大多數研究對象我們在第六篇中已經研究過了,把那裏的論述反過來看就是對戰區進攻的說明。
“獨立的戰區”這個概念與防禦的關係要比與進攻的關係更密切。一些主要的問題,如進攻對象、勝利的影響範圍,在本篇中已有過探討。關於進攻性質中最重要最本質的問題,我們將在闡論戰爭計劃時加以研究。盡管如此,在這裏還有幾點內容要說,我們打算再次從尋求決戰的會戰講起。
1.進攻的最直接目標就是勝利。對於防禦者從防守中獲得的天然優勢,進攻者隻能通過別的優勢來化解,最多就是通過感到自己是進攻者和前進者所產生的心理優勢來化解,而這種心理優勢是通過軍隊前進所取得的。這種心理優勢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被過高估計了,其實這種心理優勢並不能長久存在,也經不起實際困難的考驗。當然,產生這種情況的前提條件是,防禦者和進攻者一樣,采取了正確和恰當的行動。我們在此想要消除人們對突襲和出敵不意的錯誤看法。人們常常認為突襲和出敵不意是取得勝利的豐富源泉,然而,如果沒有特定的條件,突襲和出敵不意是不可能出現的。關於真正的戰略突襲,我們在其他地方已有過論述。如果進攻者沒有物質方麵的優勢,那麼他就得在精神方麵占有優勢,以便來抵消防禦者的天然優勢。若是進攻者物質、精神兩方麵的優勢都沒有,那麼進攻就是缺乏動力和無法成功的。
2.如同謹慎是防禦的保護神一樣,勇敢和自信則是進攻者的保護神。這裏並不是說,一方可以缺少另一方應該具有的特點,而是說,謹慎與防禦有更緊密的關係,勇敢與自信則與進攻有更密切的聯係,所有這些特點對雙方來說都是必需的,因為軍事行動不同於數學運算,它是無法預知未來的,或者至少是無法那麼準確預知未來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必須信任那些最適合於達到我們目標的指揮官。防禦者在精神力量方麵表現得越軟弱,進攻者就應該越大膽。
3.要取得勝利,就要讓敵人的主力部隊和自己的主力作戰。這一論斷對於進攻來說要比對於防禦者更容易被接受,因為進攻者就是去尋找一般來說已經在陣地上駐紮著的防禦者。在講述防禦時我們已經說過,如果防禦者錯誤布防的話,進攻者就不用去找防禦者,因為他可以確信,防禦者會來找他,這樣也就可以在敵人缺乏準備的情況下和敵人作戰。在這種情況下,一切都取決於能否正確判斷出最重要的道路和方向。在講述防禦時我們並未說明這一點,隻是讓讀者參閱本章,我們在這裏想對此作一說明。
4.我們在以前已經說過什麼可以作為進攻的直接目標,也就是作為勝利的目的。如果進攻目標在所要進攻的戰區之內,在可能取得的勝利範圍之內,那麼通向這些目標的道路也就是很自然的進攻方向。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進攻目標通常隻有在與勝利相聯係時才有意義,所以在考慮進攻目標時必須一直考慮到勝利。因此對進攻者而言,不隻是單純地達到進攻的目標,而是要以勝利者的身份達到目標。進攻者的進攻方向不是要朝著進攻目標本身,而是要朝著敵人前往這一目標時將要經過的道路。這條道路對我們來說是直接的攻擊目標。在敵人到達目標之前向敵人發起進攻,把它同這個目標隔開,在這種情況下打敗敵人,就能取得很大的勝利。例如說敵人的首都是要進攻的目標,在敵人首都與進攻者之間並沒有防守部隊,這時若是直接進攻首都就是不合理的。較好的辦法是向聯接敵人軍隊和首都的交通線進軍,並盡力爭取在交通線上取得勝利,然後就可以很輕易地占領敵人的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