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必須事先製定好一種適合於整個戰局或整個戰爭的戰鬥隊形,也就是說要事先安排好部隊在戰鬥前和戰鬥中的部署方式。在戰爭中沒有時間重新對部隊進行部署時,就可以直接采用這種戰鬥隊形。因此,這種戰鬥隊形應該主要適合於防禦。它有可能會使軍隊的作戰方式成為一種固定模式,這種固定模式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因為通常情況下大部分將領和小部隊的指揮官都沒有學過專門的戰術知識,而且在指揮作戰方麵也沒有什麼突出的天分。
由此就產生了一種特定的作戰方法,以便那些缺乏戰術知識的低層將領采納和應用。據我所知,這在法國軍隊中極其尋常。
6.兵團是由若幹個這樣的有自己的指揮官和司令部的獨立軍組成的。正如作戰的一般原則所規定的那樣,它們可以並列部署或重疊部署。在這裏還必須注意一點:如果騎兵不是很少,那就應該組成一個專門的騎兵預備隊,這個預備隊當然應該部署在後麵。它的任務是:
(1)當敵人從戰場上撤退時,就向他攻擊,並攻擊其掩護撤退的騎兵。如果我們能夠在這個時刻擊敗敵人的騎兵,而敵人的步兵又不能奇跡般英勇地作戰,那麼我們就必然會取得巨大的成果。小隊騎兵在這種場合是不可能達到這一目的的。
(2)即使敵人是在沒有戰敗的情況下撤退的,或者是在會戰失敗後第二天繼續撤退的,應該更為迅速地追擊他。騎兵行軍比步兵快,並且更能給撤退的敵軍造成一個望而生畏的印象。在戰爭中,追擊的重要性僅次於戰勝敵人。
(3)如果想進行(戰略上)大規模的包圍敵人,並且由於繞道而需要使用行軍較快的兵種,那麼就要用騎兵預備隊來完成任務。
為了使騎兵預備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更大的獨立性,應該給它配備為數可觀的騎炮兵,因為隻有幾個兵種的聯合才能產生較大的力量。
7.軍隊的戰鬥隊形與戰鬥有緊密聯係;戰鬥決定了軍隊的行軍次序。
行軍的次序基本上是這樣的:
(1)每一個獨立的軍(旅或師或者其他)都各自組成獨立的縱隊,有自己的前衛和後衛;但是,這並不妨礙幾個軍在一條道路上按先後次序行軍,從總體上形成一個縱隊。
(2)各個軍按照正常的戰鬥隊形行軍。就像它們在駐止時的戰鬥隊形那樣,在行軍時它們之間也是相互並列和重疊的。
(3)各個軍內部的行軍次序始終保持不變,即:給輕步兵配備一個騎兵團擔任前(後)衛,其次是步兵,然後是炮兵,最後是其餘的騎兵。
不管是向敵人行軍(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次序本來就是合理的),或者是與敵人平行行軍(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把本來的重疊部署改為並列隊形行進),都保持這種行軍次序。當部隊向敵人進軍時,一定要把騎兵和第二線步兵從我方的左翼或右翼調到部隊前麵去。
Ⅲ,利用地形的原則
1.在作戰中,地形(地貌、地區)能提供兩點優勢。
第一種是妨礙敵軍通行,使敵人或者不可能向這個地點前進,或者迫使他降低行軍速度,始終保持縱隊行進等等。
第二種是為我軍的隱蔽部署提供天然屏障。
這兩點優勢都很重要,但是我覺得第二種比第一種更為重要。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人們更經常地利用第二種優勢,因為多數情況下即使在最簡單的地形上,我們也可以或多或少地隱蔽部隊。
從前人們隻知道利用第一種優勢,很少利用第二種。現在,由於各國軍隊的靈活機動性都增強了,人們已經很少利用第一種優勢了,正因為如此,勢必要過多地利用第二種優勢。第一種優勢隻有在防禦中才能體現出來,而第二種優勢在進攻和防禦中都能體現出來。
2.地形作為妨礙通行的屏障,其優勢主要表現在下列兩點上:(1)鞏固側翼戰線;(2)加強正麵戰線。
3.鞏固側翼戰線的地形,必須是完全不可通行的,例如大河、湖泊、泥濘的沼澤等。但是,這樣的地形是少見的,因此能絕對安全地鞏固側翼戰線的地形是很少的;而現在和過去相比就更少了,因為現在軍隊的行軍更為頻繁,部隊不再長久地停留在一個陣地上,必然要在戰區內使用更多的陣地。
如果妨礙通行的屏障不是完全不可通行的,那麼它實際上就不能作為鞏固側翼的手段,而隻能用於加強部隊正麵力量。在這種情況下,部隊必須部署在屏障的後麵,於是這個屏障就起到妨礙敵軍通行的作用。
雖然這種利用地形優勢來保障側翼安全的方法是有利的,但是必須防止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生:第一,完全依靠側翼的這種堅固性,而不在後麵部署強大的預備隊;第二,使自己的兩翼完全陷於這些屏障的包圍之中。由於這些屏障不能徹底保障側翼的安全,所以不能排除側翼被襲擊的可能性,如果真是這樣,它們就會導致極為不利的防禦。因為有了這些天然屏障,我們就容易掉以輕心,而不是在側翼轉入積極防禦。結果就導致了我們不得不采用所有防禦形式中最為不利的形式,即從落在後麵的兩翼a、d和C、b進行防禦。
4.上述觀點又與縱深部署部隊的戰略戰術有緊密關係。側翼的地形越不利,就越需要在後麵部署部隊,以便對繞到我方側翼的部隊進行包圍。
5.所有不能從正麵通過的地形,如集鎮,用荊棘、樹籬和壕溝圍起來的園地,沼澤地,以及所有必須費一些力氣才能爬上的山嶺,都屬於那種雖然能夠通過,但要付出很大氣力才能慢慢通過的地形障礙。在戰鬥中,這些障礙能夠增強部署在它們後麵的部隊的力量。至於森林,隻有當森林生長得雜亂茂密,而且地勢濕窪時,才能算做是這樣的障礙。普通的高大樹木組成的森林是同平原一樣易於通過的。但是,森林可以隱蔽敵人這一點卻是不容忽視的。如果把部隊部署在森林裏,那麼雙方都有這種不利。把部隊部署在森林的後方或側方是很危險的,因而也是一個重大的錯誤;隻有當通往森林的道路很少時,才可以這樣做。為了阻止敵人通行而設置的鹿寨所起的作用是不大的,它們很容易就會被清除掉。
6.由此可見,人們可以試圖在部隊的一個側翼利用這些地形障礙,使用少數兵力在這裏進行相對較強的抵抗,而在另一個側翼進行既定的進攻。把堡壘同這些地形障礙結合起來使用是非常適宜的,因為,如果敵人通過了地形障礙,那麼堡壘可以用炮火保證兵力不強的部隊不至於受到優勢兵力的襲擊,或在突襲之下被擊退。
7.進行防禦時,正麵戰線的每個妨礙通行的地形障礙都具有很大的價值。
基於這種考慮,人們才去占領山嶺。因為在高處部署部隊對於發揮武器的效能來說往往沒有重大的影響。當我們位於高處時,敵人要向我們接近就不得不費力地向上攀登,所以他隻能緩慢地前進,他的隊形就會因此混亂,當他到我們麵前時就已經是精疲力竭了。這就是地形的優勢,它能在雙方勇氣和兵力相同的情況下,起決定性的作用。不過,有一點特別不容忽視,即敵人全速奔跑著進行迅猛的攻擊所產生的精神影響是很大的。跑步向前的士兵往往會感覺不到危險,而站著不動的士兵卻會因此而失去鎮靜。因此,把第一線步兵和炮兵部署在山上,始終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山地很陡,或者山坡起伏不平,而不能對敵人進行有效的射擊(這種情況是常見的),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把第一線兵力部署在山頂上,最多隻用狙擊兵占領這些地方。整個部隊的部署應該能產生如下的效果:當敵人到達高處並重新集合時,要使它遭到我方最有效的火力攻擊。
所有其他妨礙通行的地形障礙,如小河、小溪、狹路等等,都可以用來攻破敵人的正麵;敵人通過這些障礙以後,必須重新整頓隊伍,他的行動就會因此而受到拖延。所以,應該用最有效的火力控製這些地形障礙。如果炮兵多,那麼最有效的火力就是用榴霰彈進行射擊(其射程可達到400至600步),如果這個地點的炮兵少,那麼最有效的火力就是用燧發槍進行射擊(其射程可達到150至200步)。
8.從中可以得出下麵這條規律:應以最有效的火力控製所有能夠加強我軍正麵力量而妨礙敵軍通行的地形障礙。但是,有一點必須特別指出,即決不可以僅限於使用這種火力進行抵抗,而是必須始終備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兵力(1/3到1/2),以縱隊形式部署,以便隨時進行白刃戰。如果我方兵力很弱,那麼就要把火力線(狙擊兵和炮兵)移近,使它們能以火力控製地形障礙區,其餘的部隊則以縱隊形式盡可能隱蔽地向後撤退600步到800步。
9.另一種利用正麵的地形障礙的方式是:把部隊部署在這些地形障礙後麵稍遠的地方,使它們正好處於炮兵的有效火力範圍之內(1000步至2000步),當敵人的各個縱隊通過時,就從各個方麵襲擊它們。
(斐迪南公爵在明登就曾用過類似的方法。)
地形障礙有助於實現積極防禦,而積極防禦(關於這種防禦我們在前麵已經談過了)有了地形障礙就可以在部隊的正麵進行。
10.在以上的論述中,我們把地形障礙看做是構成幾個連續的較大陣地的主要組成部分。現在,還有必要對單個的地點做一些說明。
各個孤立地點一般隻能利用堡壘,或有利的地形障礙進行防禦。這裏暫且不談堡壘,至於能夠孤立防守的地形障礙隻能是:
(1)孤立的陡峭高地。
在這裏,堡壘同樣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敵人總是能夠在防禦者的一麵展開較大範圍的攻擊,而防禦者最後常常會遭到背後攻擊,因為他不可能強大到在各個方向上都能構成正麵戰線的程度。
(2)隘路。
所謂隘路是指敵人隻能從一個地點通過的狹窄的道路,如橋梁、堤道、陡峭的峽穀等都是。
關於所有這些隘路,必須指出,有些隘路是進攻者絕對不能迂回繞過的,如大河的橋梁,防禦者為了盡可能有效地封鎖渡河點,可以大膽地把全部兵力部署在這裏;有些隘路是敵人能夠迂回繞過的,如小河的橋梁和大部分的山中隘路。在這裏防禦者有必要保存相當大(1/3到1/2)的兵力,以防敵人的包圍進攻。
(3)集鎮、村莊、小城市等等。
如果部隊非常勇敢,士氣旺盛,那麼,利用房屋進行防禦就可以以寡敵眾(這在其他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如果對單個的士兵信心不大,那麼,最好還是隻用狙擊兵占領房屋、庭院等等,用火炮封鎖入口,使絕大部分的部隊(1/2至3/4)呈密集的縱隊隱蔽在這些村鎮和城市裏麵,或者在它們的後麵,用以攻擊突入的敵人。
11.在大規模作戰中,這些孤立的地點有時可以充當前哨,這時多半不是進行絕對的防禦,而隻是單純地要使敵軍的行進變得滯緩;有時這些孤立的地點在兵團的作戰計劃中起重要的作用。為了贏得實施積極防禦措施所需要的時間,往往有必要堅守一個偏遠的地點。既然這個地點很偏遠,那麼它自然也就是孤立的了。
12.關於孤立的地點還有必要說明兩點。第一,在這些地點後麵必須備有部隊,以便俘獲被我方擊退的敵軍;第二,如果有人把這樣一種防禦方法納入自己的作戰計劃中,那麼,即使地形障礙很有利,他也決不應該對此抱有過大的希望;相反,奉命進行這種防禦的人則必須具有在最不利的情況下也要達到目的的決心。這裏需要有一種堅決果斷和不怕犧牲的精神,而這種精神隻能來源於遠大的抱負和追求事業的熱情。因此,必須派遣具有這種高貴精神的人去防守這些孤立的地點。
13.至於利用地形作為掩護我軍部署和向敵人進軍的手段,就無須進一步說明了。
不要把兵力部署在要防禦的山上(直至現在仍然常有這種情況發生),而是部署在山後;不要使部隊位於森林前麵,而應在森林中或後麵(隻有當我們對森林或灌木林能夠進行觀察時,才可以部署在森林的後麵)。要使部隊保持縱隊隊形,以便能更容易地使其隱蔽起來;要利用村莊、小叢林和各種高地來隱蔽部隊;在前進時,要選擇複雜的地形,等等。
在耕作地區,幾乎沒有一個地方是很容易被觀察到的,因而防禦者隻要巧妙地利用障礙,就一定可以隱蔽他的大部分部隊。而進攻者要隱蔽他的行軍情況卻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他隻能沿著道路前進。
要利用地形隱蔽部隊,就必須使這一措施同預定的目的和作戰計劃協調一致,這是不言而喻的。這裏最主要的問題是,不要完全打亂戰鬥隊形,但是小的改變是允許的。
14.如果我們把以上關於地形的論述總括起來,那麼,對於防禦者來說,在選擇陣地方麵以下幾點是最重要的:
(1)部隊的一個側翼或兩個側翼在地形上必須有所依托;
(2)在其正麵和側翼有開闊的視野;
(3)其正麵有妨礙通行的地形障礙;
(4)部隊必須隱蔽部署;
(5)在其後有複雜的地形,因為在失利的情況下,這可以增加敵人追擊的困難;但不要在部隊後方太近的地方有隘路(如在弗裏德蘭),因為這會妨礙自己的行動和引起混亂。
15.如果有人認為,在戰爭中所占領的每個陣地都應該具有所有這些有利條件,那就是書呆子的見解。在戰爭中所占領的陣地並不是每一個都同樣重要的。陣地遭到敵人攻擊的可能性越大,陣地就越重要。隻有在最重要的陣地上,人們才力求獲得所有這些有利條件,對於其他陣地來說,其有利條件則可以多一些,也可以少一些。
16.進攻者對於地形的考慮,可以主要歸納為以下兩點:一方麵不要在過分複雜的地形上選擇攻擊地點;另一方麵,要盡量在最不容易被敵人觀察到的地區前進。
17.我想用一個原則來結束關於利用地形的論述,這個原則對於防禦者而言極為重要,應該被看做是整個防禦理論的基礎,這個原則就是:
決不要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有利的地形上,因此也決不要受到有利地形的引誘而陷入消極防禦中去。
因為,如果地形確實對我們非常有利,使進攻者不可能正麵出擊,那麼敵人就會繞過這個地形到我們的後方來(這是永遠可能的),這樣一來,最有利的地形也變得無意義了;我們就會被迫在完全不同的情況下,在完全不同的地方進行會戰,結果就好像我們根本沒有打算利用最有利的地形一樣。如果地形不是那麼有利,而進攻者還可能在這種地形上進行攻擊,這個地形的優勢也決不能抵消消極防禦帶來的害處。因此,一切地形障礙隻應該用來進行局部地區的防禦,以便用少量的兵力進行相對來說較強的抵抗,其最終目的是為其他地點的進攻贏得獲取真正勝利的寶貴時間。
(三)戰略
戰略就是為了服務於戰局和達到戰爭的最終目的而對組成戰爭的各個小戰鬥進行的一種結合。
如果人們懂得如何戰鬥,以及如何取勝,那麼需要說明的問題也就不多了。因為把勝利的成果結合起來是容易的,隻要有熟練的判斷力就可以做到,不像指揮戰鬥那樣需要專門的知識。
因此,可以把戰略上為數不多的、主要是以國家和軍隊的狀況為基礎的原則簡單扼要地歸納為幾點。
Ⅰ,一般原則
1.作戰有三個主要的目的:
(1)戰勝並消滅敵人;
(2)奪取敵人的物資來源地和其他補充來源地;
(3)獲取民心。
2.為了達到第一個目的,就要始終把主要的進攻目標指向敵軍的主力,或者指向敵軍的一個非常主要的部分,因為隻有先打敗敵人的主力軍,才能去實現其他的兩個目標。
3.為了奪取敵人的物資來源,應該把自己的進攻指向這些力量最集中的地方,如首府、倉庫、大的要塞等。在通往這些地方的道路上,人們將遇到敵軍的主力或敵軍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
4.通過大的勝利和占領首府都能贏得民心。
5.為了達到上述各項目的,必須遵循的首要原則是:盡最大的努力調動我們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在這方麵表現出來的任何鬆懈心理都會使我們達不到目標。即使取得勝利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盡最大的努力使自己完全有把握取勝,那也是極不聰明的。因為這種努力決不會產生不利的結果。即使國家的負擔因此而加重了,也不會產生不利,因為這種負擔會因此而消除得更快。
這樣做所產生的精神影響具有無限的價值,它能使每個人都有勝利的信心。這是使民心迅速振奮起來的最好的手段。
6.第二個原則是:在將要進行的主要進攻地點上盡可能多地集中兵力,為了在這個主要地點更有把握地取勝,寧可在其他地點上忍受不利的狀況,因為主要地點的勝利將消除其他的一切不利。
7.第三個原則是:不要喪失任何時間。如果我們從推遲行動中得不到特別重大的利益,那麼盡可能快地行動就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行動迅速,就能使敵人的許多措施在其準備過程中遭到破壞,也就能首先獲得民心。
出敵不意在戰略上起的作用比在戰術上重要得多;它是獲取勝利的最有效的方法。法國皇帝、腓特烈二世、古斯達夫?阿道夫、亞曆山大都是由於行動迅速而得到了極大聲譽的。
8.最後,第四個原則是:竭盡全力利用我們所取得的成果。對被擊敗的敵人進行追擊本身就是在獲取勝利的果實。
9.第一個原則是其他三個原則的基礎。如果人們貫徹了第一個原則,那麼人們就可以大膽地去實現其他三個原則,而不會孤注一擲了。第一個原則為在後方不斷形成新的力量創造了條件,而利用新的力量可以使任何不利的情況重新好轉起來。
那種可以稱之為聰明的謹慎就表現在這裏,而不是表現在小心翼翼的前進上。
10.在當代,小的國家不適合進行征服性的戰爭。但是,就進行防禦戰而言,小國家也具有無窮無盡的手段。因此我堅信,誰能為了保障穩定的兵源而動員一切力量,誰能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手段進行準備工作,誰能把自己的兵力集中在主要的地點上,誰能在這樣做了之後堅決果敢地追求偉大的目標,他就做到了戰略指導在大的方麵所能做的一切。如果他在戰鬥中並不處於絕對的不利地位,那麼,敵人付出的努力和毅力比他付出的努力和毅力的差距越大,他獲得勝利的可能性就越大。
11.在貫徹這些原則的時候,作戰的形式歸根到底是無關緊要的。不過,我還是想用幾句話把其中最重要的一點闡明一下。
在戰術上,人們總是力求包圍敵人,確切地說是包圍我們主要進攻的那一部分敵人,這一方麵是因為兵力的包圍攻擊比平行攻擊有利,另一方麵是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切斷敵人的退路。
如果我們把前麵關於敵人和陣地的論述應用到敵人的戰場(因而也應用到敵人的給養)上來,那麼,對敵人進行包圍的各個縱隊或兵團,在大多數情況下彼此會相距很遠,以至於不能參加同一個戰鬥。而敵人卻可以處於這些縱隊或兵團的中央,並有可能逐個地對付它們,這樣,敵人隻要用一支軍隊就可以各個擊破它們。腓特烈二世在1757年和1758年進行的戰爭就提供了這方麵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