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訪:“畫兒韓”》篇外綴語(2 / 2)

我是否自以為“畫兒韓”寫得好呢?那倒不。“畫兒韓”是篇毛病滿多的小說。解放後的那一段不僅寫得簡略、一般,而且還有些概念化的東西。這裏原因很複雜。一是出於某種心理,我極力避免寫不愉快的那些事,有意從簡;二是當真仔細寫來,以我的功力,未必會寫得有多少新意或深意;三是那樣寫下來,就不是個短篇可容納的了。

從藝術結構上講,應當是寫到甘子千決心去找畫兒韓就結束,既完整又利落。可我覺得非把尾巴的“光明度”寫夠不可,又沒多少辦法,就成了現在這樣虎頭蛇尾、貂不足而狗尾續的寒磣相。一九八一年三月,《人民日報》寄校樣來,編輯曾勸我把這後一段改一改,再加強些。我略動了一動,覺得意見雖好,而我確實已沒力量改好,隻好將就著這樣發表。如何把思想意圖更好的化為形象,這是我需要狠下功夫攻克的難題。

孫犁老師在《人民日報》上寫了篇文章談“畫兒韓”,我很感動。基本論點我讚成,特別是最後一句被他說中了。就一般寫小說的技術上講,當然是寫近的易,寫遠的難,寫直接觀察體驗易,寫間接的難。但我以為,若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衡量,近的有近的麻煩處,遠的是非少一些。當然,以我這種舍近求遠,見困難就躲的辦法實在不可取,今後要改掉它。

最後要說一點,就是“畫兒韓”與我的另外兩個短篇(《話說陶然亭》、《雙貓圖》),都是我探討“民俗學風味的小說”的一點試驗。我向往一種《清明上河圖》式的小說作品。作來很不容易,我準備繼續試驗下去。

附帶說明一句,“那朋友”把這事當作自家實事講給我聽,沒有說他是否有所創作加工。若有所創造、豐富,按理我應當把他的姓名加在作品前邊。此人姓趙,名嶽紫,一九七六年去世,去世前為鞍山話劇團演員。十幾年前講他內兄這段事時,在座尚有多人,今皆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