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俗小說中的方言運用(1 / 2)

有不少讀者和評論家認為我的作品特點就是使用北京方言。其實這是誤會。我寫過多種風格的小說,並不全用北京方言。隻有在寫北京民俗小說,也就是人們稱之為“京味小說”的作品時,我才使用北京方言。

我在民俗小說中使用方言,是出於對這類小說藝術目標的追求。我認為小說的首要功能是提煉,概括,再現,複製有意義和有趣味的生活片段,給人審美享受,並通過這種享受認識世界和人類自己。“美”有多種多樣。寫出北京人物有的性格神韻,讓讀者領略到北京城特有的鄉風民俗,也是一種美。我要以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來“叫座”。小說的畫卷是用語言作顏料繪成的。最富有北京地方特色從而也就最有民族特色的“文學顏料”莫過於北京方言。我覺得用北京方言表現北京生活才能繪聲繪色、得心應手。

我不是北京人,原籍是山東,出生在天津衛。後來走南闖北,說的是不規範的國語。寫小說用的北京方言,是我後來學的。但我認為即使是北京土著,說的是北京話,要把方言作為藝術手段去寫作,仍需要作些認真的研究和選擇。並不是所有的北京方言土語都可以用作文學語言的。比如在北京街頭,我們常可以聽到這一類的對話:

“喂,你們倆有什麼貓兒溺?”

“你們沒貓兒溺,不像你天生沒長好涅台。”

“你有好涅台!昨兒格剛掙了幾個獎金,怕叫你請喝酒,嚇得蒙得兒密了。”

要說北京方言,這是地道北京方言,可照這樣寫下來除去北京人誰看得懂呢?北京作為帝都首邑,數百年來是個十方雜處,多民族混居的地方。北京方言在漫長的形成過程中,吸收了各族各地的語言素材,使它建起了一座豐富的辭庫。“貓兒溺”和“蒙得兒密”來自蒙古語,“涅台”是阿拉伯語。但又全“北京化”了。很難找到最準確的相應譯詞。看小說為了消遣,不是作學問,不能一句加一個注解。用方言寫小說,是為了更能傳神達意,不是要賣弄和獵奇。這方言,除為形成氣氛偶一為之,再有特色也不宜多用。小說中所用方言,不是自然狀態的方言,而要經過選擇和加工。

稍深入一點研究就會發現,北京方言與普通漢語的區別,不僅僅是,甚至主要不是在它特有的詞彙上,更多的還是在表述方法、語感、語態等方麵。舉例來說,我在小說“尋訪畫兒韓”中,寫一個人作假畫被人識破後,“名譽上落了點黵”,發表時一位好心編輯就給我改成“丟盡了人格”。編輯並非不認識“黯字”,但他不是北京人,從規範漢語的標準要求,認為這個字太輕漂,不確切。不如“丟盡了人格”通順明白。豈不知在關鍵地方重話輕說,俏皮刻薄正是北京人的特色。這一改,通順是通順了,明白也明白了,可是沒有北京方言的藝術魅力了。我簡直想大哭一場。

一個全國通用的詞彙,在北京人特殊心態下使用時也會具有完全不同的含義。文化大革命中,我在東北地方勞動改造。監督我們的那個造反派分子非常球,對我們張嘴就罵抬手就打。人們都恨他,但又不敢公開反抗。我們組有位京戲演員,變著法兒罵他,他卻聽不懂!這造反派每天一分配我們幹活,京戲演員就說:“嘿,頭兒,今天分的好,回家你奶奶準誇你!”那家夥衝他笑笑又板上臉說:“不要亂說亂動,”祥子很得意。我們看了卻笑出眼淚來。北京人最常用的一句罵人話就是“你好孫子了”。但有時卻不直接罵出來,說“你奶奶誇你了”。意思就是“好孫子”。這句話的表麵詞彙,各省人都能聽懂。但隻有北京人才明白它是罵人。由此可見,方言不僅僅是個詞彙修辭問題,而是和當地人特有的文化心態有關。北京作為中國政治和經濟的神經中樞,它的居民經受了多次人世滄桑的磨礪,養成了某種超脫、圓滑、冷靜、尖刻、幽默的處世心態。北京作為封建王國的文化中心,使它的生活氣氛又多了些傳統文化和貴族的風韻。語言素材,文化風習,曆史傳統,心理結構,是這眾多的因素構成了北京方言的獨特風采。因此,當我們把北京方言作為工具來製作小說時,就決不能隻著眼於辭彙的選用和修辭模擬。而要從研究北京人的生活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