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中國人(1 / 2)

《張看》是張愛玲的小說散文集,1976年由香港文化生活出版社初版,內收《天才夢》一篇,有附言曰:“我的《天才夢》獲《西風》雜誌征文第十三名名譽獎。征文限定字數,所以這篇文字極力壓縮,剛在這數目內,但是第一名長好幾倍。並不是我幾十年後還斤斤較量,不過因為影響這篇東西的內容與可信性,不得不提一聲。”

這樣一篇附言,一般“張迷”看了,大概也不會在意。《天才夢》是絕好散文,結尾一句,“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膾炙人口。至於文字為什麼要如此壓縮,第一名的作者為什麼可以超額,除了“張學”專家,普通讀者諒也不會深究。

十八年後,張愛玲舊事重提。她拿到了台灣《中國時報》文學獎的特別成就獎,因寫了《憶〈西風〉》感言。此文讀來竟有“傷痕文學”味道,值得簡述一次。1939年,張愛玲初進港大,看到上海《西風》雜誌征文啟事。她手邊沒有稿紙,乃以普通信箋書寫,一字一句的計算字數,“改了又改,一遍遍數得頭昏腦漲,務必要刪成四百九十多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她接到通知,說征文獲得首獎。但後來收到全部得獎者名單,第一名另有其人,她排在末尾。根據她的憶述,首獎《我的妻》“寫夫婦倆認識的經過與婚後貧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長達三千餘字。《西風》始終沒有提為什麼不計字數,破格錄取。我當時的印象是有人有個朋友用得著這筆獎金,既然應征就不好意思不幫他這個忙,雖然早過了截稿期限,都已經通知我得獎了”。

張愛玲1995年逝世。1994年12月發表的《憶〈西風〉》是她生前見報的最後一篇散文。她決定舊事重提,自覺“也嫌小器,……不過十幾歲的人感情最劇烈,得獎這件事成了一隻神經死了的蛀牙,所以現在得獎也一點感覺都沒有。隔了半世紀還剝奪我應有的喜悅,難免怨憤”。

《憶〈西風〉》發表後,“張迷”看了,莫不為她的遭遇感到憤憤不平,但事隔半個多世紀,張愛玲隻憑記憶追述,“片麵之詞”,可靠麼?陳子善教授終於找到《西風》有關征文和征文揭曉的兩份原件,寫了《〈天才夢〉獲獎考》一文,給我們揭開謎底。跟張愛玲的敘述比對過後,發覺她的記憶果然有誤。征文的字限不是五百字,而是五千字以內。第二個跟她記憶不符的地方是她拿的不是“第十三名名譽獎”,而是第三名名譽獎。不過她“叨陪榜末”倒是事實,因為名譽獎隻有三個。

張愛玲把五千看成五百,已經糊塗,把名譽獎看成首獎,更不可思議,不過這件“公案”既然有原件作證,我們隻有接受事實:張愛玲的“傷痕”,原是自己一手做成,也因此抱憾終生。撇開這件“風波”不提,張愛玲《憶〈西風〉》最意味深長的一句話是:“我們中國人!”這句“對自己苦笑”說的話,緊接“我當時的印象是有人有個朋友用得著這筆獎”。未說出來的話是,這種偷天換日、假公濟私的把戲,原是“我們中國人”優為之的事,因此她隻好認命,“苦笑”置之。

如果她本該拿首獎後來竟排榜末確是《西風》編輯部營私的結果,那麼我們的確可以把這種“調包”行為看作國民劣根性一顯例。張愛玲自小在陰暗的家庭長大,父親抽大煙,吸毒,花天酒地,動不動就要置兒女於死地。中國文化的陰暗麵、中國人的劣根性,她比誰都看得清楚,難得的是她“逆來順受”。如果不是《中國時報》發給她特別成就獎,挑起了她的傷痕,諒她也不會作出“我們中國人”的興歎,因為張愛玲也接受了自己到底也是中國人這個事實。不妨引《中國的日夜》(1947)作為參考:“我真快樂我是走在中國的太陽底下。……快樂的時候,無線電的聲音,街上的顏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憂愁沉澱下去也是中國的泥沙。總之,到底是中國。”

我細讀《憶〈西風〉》,想到鄭樹森教授在《張愛玲與〈二十世紀〉》介紹過張愛玲的英文著作。《二十世紀》1941年在上海創刊,主編克勞斯梅湼特(Klaus Mehnert)是德國人。這本英文刊物“鎖定”的讀者對象是滯留亞洲的外籍人士。張愛玲於1943年開始在《二十世紀》寫稿,首次登場的是“Chinese Life and Fashion”(《中國人的生活和時裝》),後來自己譯成中文,以《更衣記》為題發表。鄭樹森說這篇作品看不出翻譯痕跡,隻能說是中文的再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