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法律顧問(2 / 3)

(6)負責或者配合企業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製宣傳教育;

(7)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谘詢;

(8)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行政複議和聽證等活動;

(9)負責選聘律師,並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

(10)辦理企業負責人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一)企業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

企業進行項目投資時,通常都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合作雙方或者多方的前期磋商;確定合作目標,商定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談判階段;對法律文件進行實質磋商階段;相關法律文件的正式簽署階段。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通常是全程參與上述階段的,針對不同的階段,應做好如下的準備工作:

1.前期磋商階段,這一階段應注意以下事項

搜集資料,了解項目的法律特點,做好溝通工作,了解聘方的意圖;了解對方的經營狀況,資信狀況以及對談判可能保持的基本態度,做好準備工作;根據掌握的資料,分析談判雙方的地位和強弱關係,著重分析聘方的優勢和缺陷;從法律角度分析項目的可操作性,盡量避免法律風險的出現,注意與談判班子的其他成員多協調、溝通,以便使談判方案更合理,更全麵;確定談判的幾套準備方案,並考慮使用的前後順序;在自己不是主談判人的情況下,注意自己的角色發揮,涉及聘方權益的,即使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也有必要與其進行及時的溝通。

2.確定基本權利與義務,對法律文件進行實質磋商階段

對談判中涉及或對方提出的有關法律問題,法律顧問應及時作出準確回答;當對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和違反法律規定的要求時,應及時給予合理的解釋;采取有效措施,選擇時機,彌補主要談判人出現的偏差和失誤;在談判產生僵局時,在不損害聘方利益的情況下,主動提出折中方案,避免矛盾的激化,但這種做法最好事先征得聘方的同意,否則會弄巧成拙;談判取得一致意見並且結果對聘方有利時,應及時製作條款,並征得對方的同意。

3.合同的簽訂階段

正式合同起草後,要交對方認可,期間,法律顧問要仔細審查對方印鑒落款人的資格,防止無權代理情形的出現;法律、法規規定要進行政府審查、審核的,應協助聘方完成;做好備案工作,防止履行中發生問題。

(二)協助聘方完善章程和相關規章製度

1.章程

作為公司“憲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資人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忽略。將使公司高層在某些重大事件發生時無法依據章程操作而導致公司僵局。為此,公司章程的修訂是十分重要的。即使無法修訂,也應盡量作可操作性方麵的修改努力。對董事會成員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對此作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權或侵權風險。

2.議事與工作規則

議事和工作規則包括股東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經理工作細則等方麵。議事和工作規則決定了一個企業民主管理的程度,設計科學的議事和工作規則能夠有效地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改善企業內部的管理方式。

3.合同管理製度

合同管理製度是公司防範風險的基礎性製度。其主要作用在於事前防範與事中控製,輔助作用是事後補救。該製度的作用將體現在合同締約準備、審核簽訂、依約履行、爭議處理和違約救濟等方麵。

合同管理製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合同基礎資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糾紛處理,監督檢查與獎懲。

依照合同管理製度,將使公司職員在合同範本使用、授權委托、公章(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合同評審、合同糾紛預警、合同糾紛處理、合同管理統計和合同監督檢查等細節方麵有章可循。

4.勞動管理製度

勞動管理製度包括勞動管理和商業秘密保護、競業禁止製度等方麵。勞動管理製度包括: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的區別與應用,勞動合同範本與應用;公司規章製度、職工手冊的效力;善用招聘簡曆的法律效果;職工就職時不侵犯他人權利保證書;辭職與解雇規程;勞務協議範本與應用;怎樣保全職工違紀的證據;用全國性法律、司法解釋和地方性勞動規範性文件的順序;勞動仲裁與訴訟;雇主賠償責任等。

商業秘密保護製度包括:商業秘密侵權民事、行政、刑事責任教育培訓,合作商保密協議;勞動合同中的保密條款、保密協議;離職職員保密義務告知書;競業禁止協議;競業限製補償金;離職職員競業禁止確認函等。

5.知識產權管理製度

知識產權管理製度包括各類知識產權與技術在每個進程的管理製度,具體包括:公司技術開發中的流程控製、技術秘密與專利的區別保護方案,合作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與貨物混同銷售的技術谘詢與服務,技術中介合同,商標申請與注冊,非注冊商標與注冊商標的使用,商標侵權,注冊商標的行政與司法保護,怎樣使公司的“技術說明書”等文件受著作權法保護,產品宣傳品的著作權保護,專利仿製的可能性分析,專利的行政與司法保護,專利侵權抗辯,本單位管理型計算機軟件合作開發的權利保護,計算機軟件最終用戶侵權的避止等。

6.員工法律培訓製度

包括:商業秘密保護教育培訓,合同簽訂教育培訓,合同履行注意事項培訓;糾紛應對法律培訓;雇員法律責任培訓;客戶特別需要的行業法律信息的動態提供等。

7.責任製度

法律顧問應根據企業內部不同的管理模式確定責任承擔,完全依據聘方管理層的意誌不一定是行之有效的,通常應由企業內部各部分分別起草本部分的責任製度,然後由法律顧問統一進行審查。這裏要注意的問題是責任製度不得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責任製度的文本內容清楚,易讀、易懂,責任製度應符合企業運營的實際情況。

(三)資信調查工作

律師的資信調查工作是接受一方客戶(當事人)的委托,對另一方客戶(當事人)的資格、信用和信譽進行調查、了解及核實。公司、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他方聯營、合作投資或者簽訂經濟合同時,應對他人的資信進行嚴格的調查,防止糾紛的產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並結合實踐,需要調查核實以下事項:

1.調查對方客戶(當事人)的資格

調查公司、企業是否合法存在,要調查對方是否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合法機構;是否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進行了年檢,目的是為了防止非法組織和已注銷的公司、企業招搖撞騙。調查公司、企業法定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況,調查對方公司、企業法定名稱是否與所用名稱是否一致,法定地址是否存在,如存在,與實際經營的地址是否一致。

2.調查對方客戶(當事人)的信用,目的是了解對方客戶(當事人)在經濟上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要調查公司、企業的注冊情況,注冊資本是表明公司、企業承擔責任能力的重要標誌,簽訂合同的標的一定與他方客戶(當事人)的注冊資本相適應。要調查公司、企業是否具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的違法行為(即皮包公司)。調查公司、企業資產負債情況,與了解其實際經濟能力。調查公司、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調查了解公司、企業的產品、設備、技術能力,銷路是否暢通,過去的產銷情況和經營效果以及新產品的開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