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土源流
“鄉土小說”的源流,甚至可以追溯到整個農業時代的源頭,即初民文化時期。有農業文明的存在,便有“鄉土小說”的印記。中國的“鄉土小說”當然也是世界“鄉土小說”的一部分。從世界範圍內看,工業革命之前的農耕文明往往是“田園牧歌”,工業革命後,“鄉土小說”有了工業文明的參照,就體現出了“風俗畫”式的描寫和“地方色彩”。畢竟工業文明的侵襲下,鄉村的保留才會顯得非比尋常。這種參照作用下,奇特的鄉村生活更能取悅讀者,讀者在看小說時,會被這些土色土香,充滿陌生色彩的敘述所吸引,所以,19世紀20、30年代作為一種文學樣式的“鄉土小說”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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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帆認為,美國南北戰爭後出現的“鄉土小說”有一個較為中肯的定義:
“它著重描繪某一地區的特色,介紹其方言土語,社會風尚,民間傳說,以及該地區的獨特景色。”(《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八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版,第540頁。)
“地方特色”與“民俗畫麵”奠定了各國“鄉土小說”創作的基本特色,在“鄉土小說”的描述中,隻有深味一地文化、習俗、風土人情,才會對風情表達的最準確,也最地道。就像我們看外國人寫的中國,覺得是一股兒外國味兒,而外國人看來,就是一股兒中國味,就像在南方吃饅頭,北方人覺得麵包一樣的白麵團怎麼能是饅頭呢?南方人覺得這就是北方饅頭。
所以,想要把“鄉土小說”寫出地道來,就要對於那種地方足夠熟悉。或者,麵對足夠熟悉的土地,才會把種種想要嚐試的主義發揮出來。比如一度流行起來的馬克·吐溫的“密西西比河”生活,庫珀的“邊疆小說”等,以及19世紀70年代意大利的真實主義,法國文學則有巴爾紮克針對現實的“人間喜劇”,莫泊桑的冷峻,左拉的濃鬱鄉情,20世紀以後的現實主義等各種思潮,都以“鄉土小說”為載體,在莫言那裏被論者對比使用的“拉美魔幻主義”也是拉美文學對鄉土與魔幻的結合。
中國的“關於鄉土”之小說的曆史轉折出現於“五四”時期,白話小說的探討與推崇也在尋找一個載體。中國至今也是農業大國,農村生活,地方色彩自然也是最好的載體中。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就是一篇鄉土小說,魯迅的魯鎮構建了中國作家第一個鄉土堡壘。莫言說,魯迅的《鑄劍》裏包含了很多元素,黑色幽默,意識流,魔幻現實主義。足見,他看過魯迅,也會不自覺地貼近魯迅的小說。
他最喜歡《鑄劍》,原因是它的古怪。他在魯迅文學院的時候,寫過一篇作業,題目是《月光如水照緇衣》,莫言介紹說:
我將其與魯迅聯係在一起,覺得那就是魯迅精神的寫照,他超越了憤怒,極度的絕望。他厭惡敵人,更厭惡自己。他同情弱者,更同情所謂的強者。一個連自己都厭惡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無所畏懼。真正的複仇未必是手刃仇敵,而是與仇者同歸於盡。睚眥必報,實際上是一種小人心態。當三個頭顱煮成一鍋湯後,誰是正義誰是非正義的,已經變得非常模糊。(莫言:《說不盡的魯迅》,《莫言對話新錄》,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93頁。)
也就是說,《鑄劍》模糊了三個人的是非善惡,也就像是魯迅模糊的小說界限,我們就老老實實地像那些王公、大臣、後妃們一樣,所幸就這樣接受吧,你無法得到一個絕對對或者絕對錯的答案。你隻能慢慢地在小說中讀出淩厲的青銅般黑色,就像那個少年一樣,突然被母親告知,孩子你要去報仇!我們看重的就是這種突然,突然把直白的鄉土複雜展現。
孫鬱還提到,1912年,魯迅31歲,剛來北京時翻譯了關於美術研究的文章關注到印象派等前衛的東西,在創作上自然就涉及了。魯迅作品的色彩,有一些並不是嚴格的“鄉土小說”,比如《采薇》,說的是伯夷、叔齊到首陽山上來,不食周粟,便采薇食之,誰料村婦阿金姐一句玩話,卻提醒他們,薇也是周王的,那他們就隻好餓死。從深層意義上看,中國的農民不見得懂的骨氣,但阿金姐卻是一個很可愛的村婦形象,她一句玩笑話,告訴兩個癡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她認為兩個人的死跟她沒什麼關係,上天見憐,吩咐母鹿去喂養他們,而他們起了歹心,想殺鹿,他們是因為貪心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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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代的廢名,30年代的沈從文,40年代的趙樹理、孫犁甚至“文革”期間的政治化“鄉土小說”,都因為“鄉土”有了不一樣的色彩,就是說即使再為政治服務,為工農兵服務,因為鄉土,反倒多少有些原汁原味和可讀性。中國的“鄉土小說”,真正去探求內涵和把鄉土作為一種思想上“陽春白雪”去好好挖掘的,則是80年代,那時候“傷痕文學”、“尋根文學”、“新寫實小說”等思潮的“實驗品”就是“鄉土小說”。
無論國內國外,“鄉土小說”屢屢被試驗,又屢屢展現了非同一般的生命力和可塑性,在各自領域試驗成功,無非因為鄉土的包容。鄉土因為來自於泥土,土生土長,所以讓人親近,曆史給鄉土真實性,傳說給鄉土神秘感。神奇的土地出現在各個作家的文本中,非但沒有讓人狐疑,反倒構成了閱讀的快感,讓人不忍棄卷。
這種“讀下去”已經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內涵的接受。在“內涵的接受”上最有想法的恐怕就是周氏兄弟。魯迅和周作人都試圖讓“鄉土文學”和張揚“個性解放”、揭示“民族劣根性”相結合,卻沒有把“人”在“土氣息、泥滋味”中體現到極致。也許因為他們並不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出身,有的還不乏小資情懷,身臨其境和隔岸觀火是不一樣的。而莫言則有著做農民的切身體驗,甚至體驗到自己想拚命逃離的地步。在莫言小說《白棉花》裏,記錄了詳細的棉花種植過程和加工過程,主人公“我”還稱自己是“棉花”的半個專家,這種切身的體驗,讓莫言的每一個農民人物都鮮活,也讓小說在體現人文精神的時候變得遊刃有餘。
況且,莫言作為一個逃離者,在都市和鄉村的巨大反差中,對於過去的生活有了更多的體會,他對命運與地域的把握也更加清晰有力。正因如此,莫言也為故去時代的作家感到惋惜。
莫言說,他看過丁玲在1931年光華大學的一次演講(莫言:《寫小說就是過大年》,《莫言對話新錄》,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274頁。),演講中,丁玲提到自己再也不想寫戀愛小說了,也不想寫工農小說,理由是自己也不是工農,她想寫關於家庭的小說。接著她就講述了自己的家庭。這是一個大家庭,三千多口人,支係旁多。祖父當過高官,父親卻把家財揮霍光一空,比如喜歡跟人比賽買東西,家裏有上好的繡工,專門繡馬鞍上的花紋,父親不會騎馬,讓仆人騎著,自己在後麵追。她家那一支住在大院子裏,有二百多個房間,房間裏有很多雕花的帶著窗戶的大床,空房子很多,晚上卻沒有人敢進去。家中沒有讀書人,叔叔是土匪,家裏也藏著很多槍,卻連白天也躲在屋子裏,不敢出來,在酒色中了卻殘生。莫言說,倘丁玲用心寫好這篇家族小說,該是多好的書?馬爾克斯還沒出生吧?可惜,丁玲後來就成了那個“政治色彩”大於“文學色彩”的丁玲了,就這樣,有才華的女作家,把信手拈來的故事丟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