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父母不要對孩子個人喜好妄加指責,例如“這種破爛東西攢著幹什麼?”“你不覺得那花兒好看,天,什麼眼光!”“你怎麼買了一個這樣的回來?”“算了吧,這衣服一點都不配你。”
孩子善於自主選擇是孩子自主能力的一個重要表現。然而,在生活中很多家長總是怕孩子出錯誤,或者覺得孩子沒有經驗,很少給孩子選擇的權利,凡事總是幫孩子選好,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難以適應競爭激烈的社會生活。
不要嘲笑孩子的個人喜好,他們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孩子的喜好即使父母不讚同,但也要給予尊重。
女兒和母親一起逛街,欣賞著琳琅滿目的商品。一會兒,女兒衝著一件裙子驚叫起來:“啊,真漂亮!”母親不屑地說:“那麼難看!”一般來說,直接反駁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引起她的反感,她會認為母親說她笨,沒有鑒賞能力,而對於脆弱一點的孩子很可能因父母一如既往的否定而陷入自卑的境地。
在這個例子中,如果母親的回答不是那麼生硬,而是委婉地建議:“這衣服式樣還可以,但我覺得顏色太鮮豔了,要是這種小花配上顏色清淡一點的料子,會很適合你。”那麼就不會造成對女兒的傷害。委婉的說法不會引起孩子的反感,同時孩子因為自己的自尊得到了維護而不會堅持原有的看法,會很容易重新考慮其他的選擇,進而接受其他的觀點。
退一步講,為什麼女兒就不能喜歡在母親看來“既難看又俗氣”的東西呢?每個人的審美觀都不同,孩子有權選擇自己認為漂亮的東西。你可以不喜歡,卻不可以幹涉,這是一種尊重。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和看法,所以,作為父母,千萬不要對孩子的選擇橫加指責,過分的指責隻會讓孩子喪失獨立自主的能力和失去個性的光芒。
父母可以對孩子不合時宜的審美進行引導,也可以盡力培養孩子的審美情趣,但前提一定是:不要求一致,尊重孩子的選擇。
尊重孩子的個人喜好,因為他就是他,而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