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在成事、致道的路途之中,“過”是一道風景,不可回避。麵對“過”,君子和小人有著完全不同的態度。
文,掩飾。小人對於“過”一定加以掩飾。許多人對自己所犯的錯誤,內心的第一個反應其實是非常清楚、知曉自己是犯了錯誤的。問題是犯錯之後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去掩飾。明明知道自己有錯,但不肯承認,還要想盡辦法開脫、解釋。解釋的目的就是希望講明,“過”是犯了,但是有原因的,為的是說明不是我的錯,說到底是自欺欺人。小人沒有勇氣改“過”,卻不吝嗇於自欺。此舉加重了其“過”。
不認知“過”,怎麼能改正“過”?不改正“過”,這個“過”就白犯了,就無法得到提升與成長。由此看來,有“過”並不可怕,怕的是文過飾非,“過”上加“過”。如《弟子規》中所言:
過能改,歸於無。倘掩飾,增一辜。
犯了“過”後能勇於改正,歸於無。倘若掩飾“過”不願改正,那就是錯上加錯。
對待“過”,小人的態度是如此,君子的態度當如何?留一個疑問在此。
19。9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
望:遠觀。
儼然:莊嚴,莊重。
即:靠近。
溫:溫和。
厲:嚴正不苟。
小人有小人的特點,君子有君子的特征。遠遠地望著他,覺得他莊重、嚴肅;接近他,覺得他溫和可親;聽他說話,又覺得他嚴厲不苟。總之,是“平和中正”。
19。10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
厲:折磨,苛刻。
關於君子的美德,當然不僅僅是拘於外貌的色莊與和顏,貴在內在的涵養與氣度。這種涵養與氣度,源於內心的誠信。自己講誠信,才可贏得別人的信任。取得了信任,這是安排百姓工作的基礎,如此才有政行令止,且心悅誠服。反之,自己沒有誠信,“身不用禮而望禮於人,身不用德而望德於人”,不僅百姓認為這是對自己的折磨、苛刻,事實就是如此。如此者,有壓迫必有反抗,當然是禍亂的源泉。
君子使下需要“信”,君子事上同樣離不開“信”。取得信任,有了感情基礎,諫言才易於被接受。同樣,還是那肺腑之言,彼此間沒有信任,沒有情感基礎,就難以入耳,且易被誤會為“誹謗之語”。信任如此重要,信任的根基是自己講求誠信,值得信任。老子言“夫輕諾必寡信”,不要透支自己的信任指數。
19。11子夏曰:“大德不逾閑,小德出入可也。”
逾:逾越,違背。
閑:本義是“闌”,柵欄,引申為倫理道德的規範、界限。
關於“大德”“小德”,朱熹認為“猶言大節、小節”,就是指重大的品德原則,以及小的生活細節。《荀子·王製》篇記載:“孔子曰:‘大節是也,小節是也,上君也;大節是也,小節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節非也,小節雖是也,吾無觀其餘矣。’”此章是對孔子這段話的最好詮釋。大的原則性問題不能出錯,小節問題則可出可入,不要過分責備。這也就是說,大節不放過,小節可權宜。人雲“大事不糊塗,小事不聰明”,亦可為本章作注。
19。12子遊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
子夏聞之,曰:“噫!言遊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君子之道,焉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
灑掃:灑水、掃地。
應對:問答等禮節。
進退:進出等禮節。
上章言“大德”與“小德”當何如。本章言何為“本”,何為“末”。
子夏教他的弟子“灑掃應對進退”,在子遊看來,這是“末”。天天在做些“打掃衛生、待人接物、應對進退”的小事情,豈不就是“末”?好像如此,但真的如此嗎?
子夏講出自己如此授業的原因所在。對於先王之道,應該先傳授哪些、後傳授哪些呢?這好比花草樹木,應該區別對待。怎麼可以隨便歪曲先王之道呢?能有始有終,將先王之道完完整整傳授給學生的,那隻能是聖人吧!
看來,傳道應從淺到深,循序漸進。兩者孰優孰劣?“本”與“末”即大道與小道,亦是大德與小德。從小道入手,並非忽略大道;重大道,也未嚐不傳授小道。由“本”及“末”,由“末”通“本”,應做到遊刃而有餘地,方是傳學之道。
19。13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
出仕,就是做事,履行崗位職責,恪盡職守,也是“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還是“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做好了務本的根基,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此乃仕而優則學。
學,是學文,學習《詩》《書》《禮》《樂》等文獻;學,還是學道。學的目的是出仕,是做事,隻有學好了,學得充足了,具備了做好事務的能力與本領,才可以有所擔當。此乃學而優則仕。
事實上,學仕一體,互為本末,互為根基。
讀本章,除了明白學仕一體。實際上,孔子創辦私學,有教無類,由一貫的“血而優則仕”,轉變為“學而優則仕”,使得大批平民中的精英分子登上了政治的舞台,發揮了重要作用,實在是功莫大焉。
19。14子遊曰:“喪致乎哀而止。”
幹什麼都要適可而止,居喪事亦如此。能盡其哀心即是知止,即是知禮,即是合理。隻有知禮、合理,方可傳可繼,才有意義。
《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記載了一個小故事。在魯國卞邑有一戶人家,母親去世,做兒子的哭個不停。按理講,哭得如此傷心,可算是致乎哀,應該得到孔子的讚賞。事實並非如此,孔子曰:
哀則哀矣,而難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踴有節,而變除有期。
孔子認為這個哭法,若是論哀確是夠悲傷的了,但是難以傳繼。禮,貴在可傳可繼,所以哭起來要有節,變除喪服要有期限。要致乎哀而止,這樣才符合人情人性。一般人可以做到,能知能行,方可傳可繼。
這個故事可為本章作注。
19。15子遊曰:“吾友張也為難能也,然而未仁。”
上章借喪事要致乎哀而止,來托喻無論是守禮,還是行仁,貴在可傳可繼,要符合人情人性,一般人能知能行,方可傳可繼。若是讓人心感到了為難,違背了人的情性,恐怕就與“仁”背道而馳了。
關於讓人為難,難以做到的話題,在《論語·憲問》篇中,孔子與人談論過。有人問:“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是不是做到了不好勝、不自誇、無怨又無欲,就可以算得上是“仁”?孔子聽後,認為這些事情都不做,可夠讓人為難的,是不是為“仁”就不知道了。好勝、自誇、怨、欲均為人之天然本性。“仁”,就是對於自我天然本性的覺知。違背了本性,豈不是讓人為難?為難怎會心甘情願,又如何能因自覺而自在,這實在是講不通。可是,若是讓這“克、伐、怨、欲”暢行,那更會走到“仁”的反端。所以,不是不行,也不是行,不是沒有,也不是鼓勵有,而是要對其保持覺知,保持一定的距離。
所以,感到為難者,是難以真正地實現“仁”的。本章,子遊認為自己的朋友子張就是這樣一個自我要求較高,高到讓自己感到為難之人,其實是稱不上“仁”的。
19。16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
看來,認為子張並不能稱得上“仁”之評價者還不止子遊一人,曾子也是如此看的。所謂堂堂乎,是儀表堂堂,也可以是冠冕堂皇。總之,聽說話,看言行,自我的要求都是高的。如關於交友,子張就說:“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大賢之人當是於人無所不容,而不賢者亦將無力拒人,仿佛展示了一個更高的境界與追求。怕的是,有人對自我的要求高,由此而自然對他人亦有高的要求,甚至自然過渡為對他人的約束。結果就會以“道德”的名義綁架人,違背了人心與人性,實在是難與並為“仁”。
19。17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自致:自動地達到極點。
讀前兩章可知,實現“仁”,需要立足於人心與人性,不能違背,卻也不能縱容,否則一不留心,就會墜入深淵,應了那句“人心唯危”。恰因此,“仁”不僅是本性的天然存在,還是去追求與實現的過程,需要時時對於自我保持覺知和警醒,處於理智的狀態。曾子聽孔子講過,隻有麵對父母之喪時,感情才難以控製,不能自已。
19。18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父親已經不在世,還有孝道可言嗎?事實上,在儒家文化的思想體係中,真正對於大孝的考量,恰恰是從父親去世之後開始的。子曰:
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要使事業得到繼承、傳續,不改父之道,不變父之政,非常可貴。而對於父之政的理解與掌握,當是父之臣最為綜合與全麵,這是一種多年相處的磨礪,用此臣,利於守此政。但事實上,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接班人當位,多是要顯示“我”的力量,“我”在當家作主,當務之急莫過於班子的重新組建,希望創新,談之以傳與繼的話題。不是講創新不好,而是“溫故而知新”,在傳承的基礎上創新,繼往開來,濟古維來方是正道。隻有真正地傳承,才會有真正的創新與發展。否則,多會以“創新、發展”的名義,做了些索隱行怪、沽名釣譽卻並無實效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