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邵逸夫獎(1 / 1)

2002年11月15日,“邵逸夫獎”在香港正式宣告成立。

“邵逸夫獎”由邵逸夫捐款創立,用以表彰全球造福人類的傑出科學家。“邵逸夫獎”的獎金為100萬美元,其數額之巨,足以媲美國際最高自然科學獎項的“諾貝爾獎”。因而“邵逸夫獎”被稱為“21世紀東方的諾貝爾獎”。

“邵逸夫獎”設有天文學、數學科學、生命科學與醫學三個範疇,每項獎金為100萬美元。“邵逸夫獎”為國際性獎項,不分種族國籍、宗教信仰,而是以其學術成果為主。

“邵逸夫獎”設有3個委員會,分別處理3個獎項的候選人提名及遴選工作。每個委員會有5名成員、一名主席,均為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專家。評審委員會成員定期更換。

“邵逸夫獎”的評定,參照諾貝爾獎的提名評選方式,先由“邵逸夫獎”基金會發出邀請函,邀請全世界上述三個學科的專家學者提名,然後將提名報告上交評審團,由評審團進行商討評議,最後由“邵逸夫獎”基金會作出決定。每一屆評審工作從當年6月開始,翌年6月宣布得獎者名單,8月頒獎。

邵逸夫說:“我相信人類的偉大在於追求、研究、傳授學問,造福人類。”基於此,邵逸夫設立了“邵逸夫獎”。邵逸夫認為,一直以來,歐美比東方更重視科學技術,諾貝爾科學獎的得主也多為西方科學家。但21世紀以來,東方人在科技上奮起直追,趕超世界先進。邵逸夫設此獎,意在激勵中華民族為人類的文明進步再做貢獻。

但是,“邵逸夫獎”不會因為是東方人所設獎項,就會對獲獎者的地域有所偏重。有人認為,諾貝爾獎是西方的,因而獲獎者歐美人居多;“邵逸夫獎”是東方的,獲獎者將以東方人特別是中國人及海外華人為主。這是極大的誤解。對這一說法,楊振寧教授表示:歐美國家在科學發展方麵起步較早,獲獎多是自然的事。國際科學界普遍認為,諾貝爾獎科學獎的評審是公平公正的。邵逸夫獎也不會因此而偏重中國人。“邵逸夫獎”籌委會主席、香港中文大學教授楊汝萬在成立儀式上明確宣布“邵逸夫獎”頒獎原則是:不論得獎者的種族、國籍、宗教信仰,而以其在學術及科學研究或應用方麵獲得突破成果,且該成果對人類生活有意義深遠的影響為旨要。

“邵逸夫獎”所設獎項,與“諾貝爾獎”所設立的3個科學獎項並不重複,二者是互補關係。諾貝爾獎沒有數學與天文學獎,而數學與天文學乃為基礎科學。數學是一切自然科學和現代技術的基礎語言,天文學則是古老而又年輕的科學,21世紀將是探索宇宙的黃金時期。諾貝爾獎沒有此兩項獎,顯然是有缺陷的。“邵逸夫獎”的生命科學與醫學獎,比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範疇更廣闊,更能為21世紀的人類帶來更好的健康、更高質量的生活品質。所以“邵逸夫獎”與諾貝爾獎相得益彰,並駕齊驅。

自2004年8月始,“邵逸夫獎”每年向全球傑出科學家頒獎。

“邵逸夫獎”的首位評審會主席,是1957年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楊振寧教授。楊教授認為,21世紀的科技發展將會加速,對人類的影響將會更大更深遠,故“邵逸夫獎”的成立意義重大,其靈活性也較大,是人類曆史上的一件大事。

根據楊振寧教授的說法,“邵逸夫獎”獲獎者,必須達到“最高絕對標準”。故未必每年都會頒發所有獎項,而是要視該年獲提名者,是否達到評審要求。

“邵逸夫獎”的設立,正如楊振寧教授所言:對全球、對亞洲、對中國、對香港的科技發展,都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第十章 蓬舟吹取三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