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小說是向來不算文學的。在輕視的眼光下,自從十八世紀末的《紅樓夢》(2)以後,實在也沒有產生什麼較偉大的作品。小說家的侵入文壇,僅是開始"文學革命"運動(3),即一九一七年以來的事。自然,一方麵是由於社會的要求的,一方麵則是受了西洋文學的影響。
但這新的小說的生存,卻總在不斷的戰鬥中。最初,文學革命者的要求是人性的解放,他們以為隻要掃蕩了舊的成法,剩下來的便是原來的人,好的社會了,於是就遇到保守家們的迫壓和陷害。大約十年之後,階級意識覺醒了起來,前進的作家,就都成了革命文學者,而迫害也更加厲害,禁止出版,燒掉書籍,殺戮作家,有許多青年,竟至於在黑暗中,將生命殉了他的工作了。
這一本書,便是十五年來的,"文學革命"以後的短篇小說的選集。因為在我們還算是新的嚐試,自然不免幼稚,但恐怕也可以看見它恰如壓在大石下麵的植物一般,雖然並不繁榮,它卻在曲曲折折地生長。
至今為止,西洋人講中國的著作,大約比中國人民講自己的還要多。不過這些總不免隻是西洋人的看法,中國有一句古諺,說:"肺腑而能語,醫師麵如土。"(4)我想,假使肺腑真能說話,怕也未必一定完全可靠的罷,然而,也一定能有醫師所診察不到,出乎意外,而其實是十分真實的地方。
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三日,魯迅記於上海。
注釋:(1)本篇在收入本書前未在報刊上發表過,參看本書《附記》。《草鞋腳》,魯迅應美國人伊羅生之約和茅盾共同編選的中國現代短篇小說集,共收作品二十六篇,由伊羅生等譯成英文,當時未能出版,後經重編,於一九七四年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印行。
(2)《紅樓夢》長篇小說,清代曹雪芹作。通行一百二十回本,後四十回一般認為是清代高鶚所續。
(3)"文學革命"運動指"五四"前後反對舊文學、提倡新文學的運動。一九一七年二月陳獨秀在《新青年》第二卷第六號發表《文學革命論》一文,首次提出文學革命的口號。一九一八年五月起魯迅陸續發表了《狂人日記》、《孔乙己》、《藥》等小說,"顯示了"文學革命"的實績"。(《且介亭雜文二集〈中國新文學大係〉小說二集序》)(4)"肺腑而能語,醫師麵如土。"見明代楊慎編輯的《古今諺》所錄方回《山經》引《相塚書》:"山川而能語,葬師食無所;肺肝而能語,醫師色如土。"清代沈德潛編《古詩源》卷一亦載有此詩,"肺肝"作"肺腑"。
買《小學大全》記線裝書真是買不起了。乾隆時候的刻本的價錢,幾乎等於那時的宋本。明版小說,是五四運動以後飛漲的;從今年起,洪運怕要輪到小品文身上去了。至於清朝禁書(2),則民元革命後就是寶貝,即使並無足觀的著作,也常要百餘元至數十元。我向來也走走舊書坊,但對於這類寶書,卻從不敢作非分之想。端午節前,在四馬路一帶閑逛,竟無意之間買到了一種,曰《小學大全》,共五本,價七角,看這名目,是不大有人會歡迎的,然而,卻是清朝的禁書。
這書的編纂者尹嘉銓,博野人;他父親尹會一(3),是有名的孝子,乾隆皇帝曾經給過褒揚的詩。他本身也是孝子,又是道學家,官又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覺羅學(4)。還請令旗籍(5)子弟也講讀朱子的《小學》(6),而"荷蒙朱批:所奏是。欽此。"這部書便成於兩年之後的,加疏的《小學》六卷,《考證》和《釋文》,《或問》各一卷,《後編》二卷,合成一函,是為《大全》。也曾進呈,終於在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奉旨:"好!知道了。欽此。"那明明是得了皇帝的嘉許的。
到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經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謂"及其老也,戒之在得"(7)罷,雖然欲得的乃是"名",也還是一樣的招了大禍。這年三月,乾隆行經保定,尹嘉銓便使兒子送了一本奏章,為他的父親請諡,朱批是"與瞻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追矣!欽此。"不過他預先料不到會碰這樣的大釘子,所以接著還有一本,是請許"我朝"名臣湯斌範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8)等從祀孔廟,"至於臣父尹會一,既蒙禦製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非臣所敢請也。"這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三月十八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乾隆時代的一定辦法,是凡以文字獲罪者,一麵拿辦,一麵就查抄,這並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並治罪。因為乾隆的意見,是以為既敢"狂吠",必不止於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的。尹嘉銓當然逃不出例外,和自己的被捕同時,他那博野的老家和北京的寓所,都被查抄了。藏書和別項著作,實在不少,但其實也並無什麼幹礙之作。不過那時是決不能這樣就算的,經大學士三寶(9)等再三審訊之後,定為"相應請旨將尹嘉銓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幸而結果很寬大:"尹嘉銓著加恩免其淩遲之罪,改為處絞立決,其家屬一並加恩免其緣坐"就完結了。
這也還是名儒兼孝子的尹嘉銓所不及料的。
這一回的文字獄,隻絞殺了一個人,比起別的案子來,決不能算是大獄,但乾隆皇帝卻頗費心機,發表了幾篇文字。從這些文字和奏章(均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六輯)看來,這回的禍機雖然發於他的"不安分",但大原因,卻在既以名儒自居,又請將名臣從祀:這都是大"不可恕"的地方。清朝雖然尊崇朱子,但止於"尊崇",卻不許"學樣",因為一學樣,就要講學,於是而有學說,於是而有門徒,於是而有門戶,於是而有門戶之爭,這就足為"太平盛世"之累。況且以這樣的"名儒"而做官,便不免以"名臣"自居,"妄自尊大"。乾隆是不承認清朝會有"名臣"的,他自己是"英主",是"明君",所以在他的統治之下,不能有奸臣,既沒有特別壞的奸臣,也就沒有特別好的名臣,一律都是不好不壞,無所謂好壞的奴子。(10)特別攻擊道學先生,所以是那時的一種潮流,也就是"聖意"。我們所常見的,是紀昀總纂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自著的《閱微草堂筆記》(11)裏的時時的排擊。這就是迎合著這種潮流的,倘以為他秉性平易近人,所以憎恨了道學先生的谿刻,那是一種誤解。大學士三寶們也很明白這潮流,當會審尹嘉銓時,曾奏道:"查該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憤而快人心。該犯曾任三品大員,相應遵例奏明,將該犯嚴加夾訊,多受刑法,問其究屬何心,錄取供詞,具奏,再請旨立正典刑,方足以昭炯戒。"後來究竟用了夾棍沒有,未曾查考,但看所錄供詞,卻於用他的"醜行"來打倒他的道學的策略,是做得非常起勁的。現在抄三條在下麵--"問:尹嘉銓!你所書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說"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聞而賢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辭不就"等語。這處女既立誌不嫁,已年過五旬,你為何叫你女人遣媒說合,要他做妾?這樣沒廉恥的事,難道是講正經人幹的麼?據供:我說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間知道雄縣有個姓李的女子,守貞不字。吾女人要聘他為妾,我那時在京候補,並不知道;後來我女人告訴我,才知道的,所以替他做了這篇文字,要表揚他,實在我並沒有見過他的麵。但他年過五十,我還將要他做妾的話,做在文字內,這就是我廉恥喪盡,還有何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