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公母野犛牛馴養為公母犛牛,將公母鹿育成黃牛,將公母山羊養成綿羊,將公母獐馴化成山羊,將公母野騾馴化成馬,將公母狼馴化成犬。
朗日倫讚王的時代大約在公元6世紀,這個史料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唐以前的吐蕃人提出了犬是狼馴化而來的這一觀點。這比達爾文在《物種起源》裏提出狗的祖先是狼的說法要早一千多年。隻可惜,藏族曆史上的這些動物馴化知識及史料,未能引起漢族學者們的注意,寫進中國農牧業史之中。
關於動物的馴化,在馴化地理學中有著很多理論和觀點,但主要的可歸納為兩種。
一種理論認為,動物在其被馴化以前,必須先被馴服。例如,狩獵人打死了母獸,遺留下來的幼獸本能地要跟隨它們被帶走的母親,於是,婦女們喂養它們,使它們成為馴服動物。
但學術界一般認為,其他動物的馴養似乎都與婦女有關,唯有狗是男人們馴化的成果。柯斯文先生就持這類觀點。我國人類學家林惠祥先生也認為,男人出獵時常有野狗跟在後麵。野狗會追上被獵人打傷逃跑的獵物,獵人將一些獵物分給狗吃,久而久之獵人與野狗便漸狎熟而生感情,願意互相幫助了。
對於狗的馴化過程,美國著名動物學家莫瑞斯頗有研究,我們不妨看看他的觀點:
我們曆史上最古老的共生夥伴無疑要算狗了。我們還不能確定我們的祖先是何時開始馴化這種寶貴動物的,至少在一萬年前。這一過程十分有趣。狗的祖先是形狀如狼的野生動物,它肯定是我們以狩獵為生的祖先們激烈競爭的對手。人的祖先和狗的祖先是合作圍獵大型動物的獵手。最初他們之間毫無好感可言。但是野狗具有我們沒有的特殊本領。在狩獵活動中它們有圍獵和驅趕獵物的特長,而且動作敏捷迅速,嗅覺和聽覺十分敏銳。如果能用一部分食物作代價去利用狗的特長,倒是一樁很好的交易。後來這樁交易搞成了,但我們無從確知狗與人的種際關係的形成經過。可能最初人把小狗帶回部落居住地,準備養肥了食用。不料這些狗夜間警覺,可以作為看門狗。因此在早期狗一定贏得了人的喜歡。人們讓狗生活在馴化條件下,而且還讓它們隨男子一起出外打獵。在協助追獵中,狗很快表現出善於奔跑的特點……經過若幹代的選育,人們清除了其中的搗亂分子,培育出經過改良的聽話老實的家養獵犬了。
莫瑞斯的看法代表了一種通行的馴化理論觀點:馴化是通過拘禁野獸和隔離幼獸而完成的。
從我國古文字學、民族學和考古學三方麵的材料看,野生動物的馴化過程必須經過一定時期的強製拘禁,其主要目的就在於改變其野性,使其變得溫順、聽話,能為人所遣使。
古漢語中“畜”與“獸”同音,《廣韻》皆讀“許救切”。這說明“畜”字由“獸”字孳乳而來。郭沫若先生解釋說:“乃從幺從囿,明是養畜義,蓋謂係牛馬於囿也。字變為畜。”
也就是說,幺為繩索糾結的象征,有拘係之義。用它代表牲畜,說明牲畜是經過拘係馴化的動物。這也就是《淮南子·本經訓》所說的“拘獸以為畜”的馴化過程。
曆史學家任乃強先生在釋“犬”字時說:
華夏養狼犬成功的曆史雖尚不詳,但從文字發展過程看,犬字是人字加上一個棍。即犬還未馴,有咬傷主人的危險,故在係繩上加條直棍,使其不能撲到人身。就是說在初製象形會意字時,犬還未馴順。其馴順時間,當是遠在羌人馴化藏犬之後。
任先生的觀點可能有一定的道理。他在考證“藏犬”即“藏獒”的馴化方法時說,藏族先民把稚齡狼放入土窖內飼養,取名叫做“獒”。經過馴養,成為非常得力的一種家畜,這就是今人所謂的“藏犬”。
任先生的這一說法,使我們聯想到漢字中與犬有關的“突”字。“突”字,從穴,從犬,當是犬所居之窩也。藏族先民把幼狼放在地窖裏拘禁馴養出的犬稱“弔”,也與犬最初的馴養居所——地穴分不開。
此外,神話學方麵的材料,也能印證犬的早期馴化與地穴的關係。例如柯爾克孜族的神話《牲畜保護神——獵犬神》說:
獵犬神庫瑪依克是鷲鷹的後代。一次,鷲鷹在荒無人煙的山坳裏生下了一隻狀如拳頭大小的小狗。獵人發現以後就把這隻小狗放在地窖裏,整整用了七天七夜,眼睛一眨不眨地精心喂養它,它就是神犬庫瑪依克。庫瑪依克成為獵人的好幫手。它凶猛、矯健,所有的野獸都不是它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