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耕牛是農業文化的象征,那麼獵犬便是狩獵民族文化的象征了。從遠古的牧獵文明一開始,狗就在為人類獲取更多的獵物和食物上付出了巨大的勞動和犧牲。人類之所以敬狗,視狗為自己的圖騰崇拜對象,也就在於狗為牧獵民族所付出的辛勞是其他動物無法比擬的,正因為如此,千百年來人們才沒有忘記狗對人類的一切恩德。
正如古文字學家王宇信先生所言:曆史上,狗的馴養與畜牧和狩獵有著密切的關係。狗不僅可以在人類狩獵時跟蹤野獸,而且還可以為人類看守畜群。劉林兩次發掘材料表明,“有狗殉的墓本來不多(六座墓),但多是男性墓”,這也是男人成為“畜群的主人”的一個佐證;狗既然已屬男子私有,有狗看守的畜群也已為男子所有,同樣有狗看守的房屋及其屋內的財富也屬於家長製家庭所有了。
因而,離開了狗,離開了牧羊犬、獵犬,我們甚至無法全麵地剖析原始牧獵生活的經濟結構以及宗教民俗的形成與人的關係。
從中外的考古學資料看,大概犬被馴化後,就參與到了人類的狩獵行列之中。無論是春夏之獵,還是秋冬之獵,在狩獵生活中是少不了獵犬的。
在古代,最常見的助獵動物是狗與鷹,這也就是後來人們經常說的“飛鷹走狗”一詞的最初意義吧。
古人打獵,一般是集體的活動,故又稱“圍獵”。在圍獵中,犬是獵人們最得力的幫手。如《夷俗記·牧養》雲:
犬不甚大,而其性更靈,牧則藉以守,獵則藉以逐,有獸被矢而走者,犬逐之,不獲不止。其發縱指示,動如人意,故虜貴犬也。
唐代大詩人劉禹錫在《連州臘日觀莫瑤獵西山》一詩中,曾記載當時瑤人的圍獵場麵:
海天殺氣薄,蠻軍部伍囂。
林紅葉盡變,原黑草初燒。
圍合繁鉦息,禽興大旆搖。
張羅依道口,嗾犬上山腰。
猜鷹慮奮迅,驚麇時踞跳。
瘴雲四麵起,臘雪半空銷。
箭頭餘鵠血,鞍傍見雉翹。
日莫還城邑,金茄發麗譙。
明人顧氾在《海槎餘錄》裏也曾真實地記述了黎族人的圍獵生活,盡管黎人的狩獵已經使用了火炮,但獵犬的作用仍沒有減弱:
黎俗,二月十日則出獵。當其時,各峒首會,遣一二人赴官告之。但出,每數十村會留壯兵一二十輩守舍,男婦齊行。有司官兵及商賈,並不得入,入者為之犯禁,用大木枷脛及手足,置之死而不顧,何其愚也。獵時,土舍峒首為主,聚會千餘兵,攜網百數番,帶犬幾百隻。遇一高大山嶺,隨遣人周遭伐木開道。遇野獸通行熟路,施之以網,更添置弓箭熟嫻之人,與犬共守之。擺列既成,人犬齊奮,叫鬧,山穀應聲,獸驚怖向深嶺藏伏。俟其定時,持鐵炮一二百,犬幾百隻,密向大嶺舉炮發喊,縱犬搜捕,山嶽震動,獸驚走下山,無不著網中箭。肉則歸於眾,皮則歸於土官。上者為兒,次者為鹿皮,再次者為山馬皮,山豬食肉而已,文豹則間得之也。
生活在我國東北黑龍江流域的鄂溫克、鄂倫春、赫哲等族在曆史上都是有名的狩獵民族。即便是在當代,他們仍十分鍾情自古以來形成的狩獵傳統,因而畜狗、馴狗就是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活動。如史料所雲:“獵者畜犬,大者能搏虎豹,小者為逐獸之用。”
俄國人類學家巴依科夫在《滿洲北部的狩獵部落》中專門提到了鄂倫春人,戈爾德(赫哲族)索倫人的獵犬,及其在狩獵中的重要作用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