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戰國時期出現的《易傳·序卦》,也將天地和人類祖先合並到宇宙論中。它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措。”《周易·序封傳》。它認為,人類社會文明的產生離不開兩性和家庭,而兩性和家庭則是自然(“天地”、“萬物”)的產物。這種樸素的自然實在論觀念,將“天”和“祖”並列,並將“天”置於“祖”之前,透露了中國古人祖先崇拜的宇宙論根據;同時,這種觀念把以父子關係為軸心的家庭關係——實際上就是宗法血緣關係,亦即所謂“親情”,當作社會文明產生的基礎。

上述有關“禮”的思想,使祖先崇拜禮儀和上天崇拜禮儀一樣,具備了關於宇宙根源和人類生命的意義。祭祀祖先禮儀後來發展成為儒家最基本而又最典型的禮儀,並非無源之水,而其中最顯著的特征是祭祀的人文意義。

《禮記·祭法》:“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帝嚳為遠古“五帝”之一,周人祖先後稷為帝嚳的元妃所生,後稷還發明了種植莊稼,所以被視為周人的始祖。在後稷與文王之間,還有公劉等十餘位祖先,但在周人的祭祖活動中,他們並沒有獲得特別的重視。為什麼呢?因為周人製定了特殊的祖先祭祀原則。儒家經典《禮記》將這個原則表述得很清楚。它說:

“夫聖王之製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眾事而野死,鯀鄣鴻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穀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禮記·祭法》。這段文字原出於《國語·魯語上》展禽批評魯大夫臧文仲“無故”祭祀海鳥的不當行為。《禮記》對此有凝練修改。

意思是說,人們祭祀祖先,不隻是祭祀自己的血緣祖先,特別要祭祀那些在宗族文明發展史上作出了重大貢獻的祖先們;不隻是要祭祀那些生前“有功烈於民”的祖先神靈,而且要祭祀那些能對人類生存、發展有利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山林川穀等。帝嚳、後稷有始祖的地位,後稷還有發展農業的功勞,文王、武王則有開國之功。在周人的祖先祭祀中,“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符合上述的祭祀原則。

古人祭祀祖先的基本原則也許可以這樣概括:凡是有利於人類生存和發展、有利於人類文明的保持和發展的人或物,都可列入祭祀對象。這樣的祭祀對象,所祭祀的神靈人文因素非常突出。同時,這也充分說明,周人的祖先祭祀原則,強調祖先的貢獻,已經突破和超出了宗法血緣的限製,突出了一般的人類文明創造的意義。

充滿人文精神的祭祀原則,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春秋時期出現的“三不朽”說,就是一個例子。有人將家族世代有人做官看成“死而不朽”,魯國大夫叔孫豹不同意這個解釋。他說:“以豹所聞,此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祀,以守宗祊,世不絕祀,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按照叔孫豹的意見,官位高,俸祿多,都不足以不朽。立德、立功、立言才可能永垂不朽。

重視祭祀禮儀蘊涵的人文精神,在古代中國綿延不絕,形成了悠久的傳統,與孔子關於“禮”的思想有極大關係。眾所周知,孔子重視“禮”,“所重,民、食、喪、祭”《論語·堯曰》。孔子關於“禮”的思想有一個顯著特點。他特別強調“禮”必須以“仁”愛(一種以“親情”為起點的自然感情)為基礎,“禮”的實施,又是表達報本思親、教育子女、宣揚“仁”愛精神的有效途徑。比如,孔子感慨地說:“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論語·陽貨》。意思是說,禮儀活動,難道隻是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禮品嗎?他這句話,隱含的意思是,人們在進行禮儀活動時,內心還應該對禮儀活動對象有真正的內在感情。孔子將這種內在真實的感情叫做“仁”。在孔子看來,在各種禮儀活動中,禮品、禮儀等,都是有形的表麵的東西,真正重要的是禮儀形式所蘊涵的禮儀內涵和禮儀精神,是施禮者、參禮者以及觀禮者對於行禮對象的內心真實感受。比如,關於贍養父母,子女同樣地給父母飯吃,但如果子女對父母沒有必要的、真正的尊敬的情感,沒有孝心,那麼,贍養父母這種禮儀行為和養狗養馬有什麼區別呢?《論語·為政》:“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