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近現代文物鑒定方法(3 / 3)

四、近現代文物鑒定與古代文物鑒定的異同

近年來近現代文物鑒定工作才剛剛起步,遠不能和古代文物鑒定相比。如何借鑒古代文物鑒定的豐富經驗,使兩者互相銜接,還是一個尚待解決的問題。

兩者的共同點有:

(1)辨別真偽,剔除贗品

古代文物中的贗品,大多是由社會上的不法分子為牟利而偽造的,魚目混珠。近現代文物一般經濟價值不高,不法分子複製、販賣的活動不像古代文物那樣嚴重,但近年來也有逐漸增多的跡象。目前常見的偽冒近現代文物通常存在這樣幾種問題:用現代稱謂稱舊稱謂。有些文獻中把1929年以前的毛澤東稱毛主席;有些據稱是20年代的器物上印(刻)的廠名是50年代以後才有的。子虛烏有杜撰名稱。有些偽造者為使人確信某器物屬文物,於是在器物上印上、刻上實際並不存在的廠名之類的文字。使用廢棄的稱謂。在曆史的演進發展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稱謂被廢棄,同時又出現一些新的稱謂。辛亥革命後,“皇上”、“老爺”、“貝勒”等稱謂被廢,新出現“總統”、“先生”等稱謂。有些偽造的文獻中常把已廢棄的稱謂套在後人後事上。

(2)考察文物產生的年代、地點、當時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社會矛盾、重大事件等,作為鑒定文物的背景資料。

(3)查明物主及物主的身份和生平,作為確認文物價值的基本依據。

(4)審視文物的特征,如質地、銘文、注記、造型、工藝、功能、存世數量等,作為確認文物價值的直接依據。

兩者的不同點在於:

(1)古代文物以墓葬出土者居多,隻要認定其確係出土,文物的真實性就不成問題。曆代宮廷珍藏而傳世者,經過考證確係原件,文物價值的判定也就有了可靠依據。而近現代文物以傳世者居多,除要考察物主本身的資料外,還要側重考察文物的流傳經過,作為確認文物真實性和珍貴性的重要依據。流傳經過不清,不僅影響到對文物價值的判定,甚至還影響到文物的可信度。近現代文物的考證和鑒定,必須重視流傳經過這一環節,以防止“張冠李戴”。

(2)古代文物的曆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比較統一,許多文物珍品往往是三種價值的“三位一體”。而近現代文物的這些價值往往是分離的,其中很多有較高的曆史價值和一定的科學價值,但藝術價值不高,甚至完全談不到(如烈士遺物、工農起義使用的土造兵器、寫在樹皮或紙片上的秘密書信,質量低劣的器具等)。然而,近現代文物的社會教育價值很高,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社會教育資源,這是近現代文物鑒定中新的價值認定和價值取向。

(3)古代文物的價值較為外在。名貴器物因其質地好,造型美觀,工藝精良,使人一看而歎為觀止,鑒定時可對器物單獨給予評價,與人物或事件的關聯度可不作為主要因素考慮。而近現代文物的價值大多較為內在,靠直觀難以感受其真正價值,必須有較詳細的文字說明或口頭介紹,才能使人理解。其價值大小不取決於文物本身,而取決於文物所反映的人物事跡和曆史事件,而對這些人物或事件的評價,又往往受到某種政治氣候的影響。這就是說,近現代文物鑒定所要考慮的因素更多,更複雜。

(4)古代文物大多為器物,其精華部分基本上掌握在博物館和考古所手裏,較易摸清底數,鑒定文物時可互相參照,便於準確把握鑒定對象。而近現代文物門類品種太多,質地繁雜,不可勝數,舉凡近現代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產品無所不包,收藏單位多而分散,博物館收藏的隻是極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精華的東西在檔案館(如重要的文獻、手稿等都由檔案館收藏)和文化係統以外的博物館和專業單位手裏,彼此缺乏溝通和參照,這些都增加了近現代文物鑒定的難度和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