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二年(1079),蘇軾被舒亶、李定構陷,經曆“烏台詩案”洗禮之後,其佛老思想逐漸抬頭。“烏台詩案”是元豐二年發生的文字獄。元豐二年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隻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文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蘇軾《湖州謝上表》)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境的關係,總是習慣於在遣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裏行間的潛在含義。六月,監察禦史裏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卻偷梁換柱,反說蘇軾愚弄朝廷。蘇軾於元豐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禦史台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二十二日,禦史台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裏“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調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到九月份,禦史台已從四麵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十月十五日,禦史台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有一百多首詩在審問時被呈閱,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39位大臣名士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雖然“罪名成立”,但當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況且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令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同時,正直人士如宰相吳充、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身患重病的曹太後均仗義執言,積極相救。十一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蘇軾未判重罪,可以說與幕前幕後積極營救的人密切相關。
“烏台詩案”使蘇軾早年接受的老莊思想和後來習得的佛家思想有了發芽、生長的溫度和土壤,於是超然物外、清靜無為的思想逐漸代替了先前的儒家積極進取的思想。他在《初到黃州》言道:“自笑平生為口忙,老來事業轉荒唐”;在《雨晴後,步至四望亭下魚池上,遂自乾明寺前東岡上歸二首》中發出詢問:“鸛鶴來何處?號鳴滿夕陽”;在《六年正月二十日複出東門,仍用前韻》中坦言自己已經“五畝漸成終老計”;在《浣溪沙·徐門石潭謝雨,道上作五首》中言道“何時收拾耦耕身”。以上詩中的句子,無不是老莊清淨無為思想在作品中的映射。而佛老的清靜無為、安居樂命的思想在《前赤壁賦》中表現得最為集中、充分。既然“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是造物主為我們安排的,那我們就共同享受這“清風”“明月”吧,這實際上是老莊思想的再現。
他被貶到嶺南惠州時,佛老思想的隨緣而遇、安居樂命表現得更為突出。蘇軾在《十二月初到惠州》中言道:“仿佛曾遊豈夢中,欣然雞犬識新豐。吏民驚怪坐何事?父老相攜迎此翁。蘇武豈知還漠北,管寧自欲老遼東。嶺南萬戶皆春色,會有幽人客寓公。”貶謫本是件痛苦的事,賢如韓愈,被謫潮州時,“常懼染蠻夷,失平生好樂”;達如柳宗元,被謫在柳州,頗不願久在這“異服殊音不可親”的偏遠之地。而蘇軾到了惠州時,見這裏風景幽美,加之“父老相攜迎此翁”和“嶺南萬戶皆春色”,他感到滿足了,欣然長歎“不辭長作嶺南人”。當然這時的作品中也有佛家因果報應思想的反映。公元1096年,他的愛妾王朝雲病亡,時年34歲。蘇軾不無悲傷,但佛老思想使他認為,王朝雲的死乃是人生最後的歸宿和人生苦難的解脫,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他在《縱筆》中以“報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輕打五更鍾”的態度超然麵對一切。正因為這首《縱筆》詩,蘇軾又遭到了宰相章惇的迫害,他又被貶到儋州。儋州,在當時是最邊遠、最荒涼的地區。宋代,除犯叛逆罪外,京官犯罪,隻是貶黜任地方官。罪大者,也隻是降級到“遠惡軍州”安置,“過嶺”(大庾嶺)、“過海”算是最重的處置。而詩人卻以“九死南荒吾不恨,茲遊奇絕冠平生”來對待這次貶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