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建青在主編的《心理衛生學》中認為心理健康的標準是:
(1)智力正常;
(2)善於協調與控製情緒,心境良好;
(3)具有較強的意誌品質;
(4)人際關係和諧;
(5)能動地適應和改造現實環境;
(6)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健康;
(7)心理行為符合年齡特點。
王登峰等主編的《大學生心理衛生與輔導》一書中提出有關心理健康的幾條指標:
(1)了解自我,悅納自我;
(2)接受他人,善與人處;
(3)正視現實,接受現實;
(4)熱愛生活,樂於工作;
(5)能協調與控製情緒,心境良好;
(6)人格完整和諧;
(7)智力正常,智商在80分以上;
(8)心理行為符合年齡標準。
《論語》曰:“知者不惑。”即認知是行為的前提條件。可見,把握全麵的健康觀念,對於實踐健康的行為方式是多麼的重要。當我們樹立了正確的健康觀念,再經過健康信念的中介,那麼,健康行為的實現也將為期不遠了。
世界衛生組織在1985年提出健康應包括三個方麵: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社會適應良好。世界衛生組織規定健康的表現標誌是:有足夠充沛的精力,能從容不迫地應付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壓力,而不感到過分的緊張;態度積極,樂於承擔責任,不論事情大小都不挑剔;善於休息,睡眠良好;能適應外界環境的各種變化,應變能力強;能夠抵抗一般性的感冒和傳染病;體重適當,身材勻稱;站立時,頭一肩、臂的位置協調;反應敏銳,眼睛明亮,眼瞼不發炎;牙齒清潔,無空洞,無痛感,無出血現象,齒齦顏色正常;頭發有光澤。
無頭屑;肌肉和皮膚富有彈性,走路輕鬆勻稱。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又在“健康”定義中增加了“道德健康”的內容:“健康不僅僅是軀體沒有疾病,而且還要具備心理健康、社會適應良好和道德健康,隻有具備了上述四個方麵的良好狀態,才是一個完全健康的人。”這是對健康更為全麵、科學、完整、係統的定義,因為它不僅對人類的健康狀態作出了準確的判斷,而且對人類健康的內涵的理解更加深刻。從世界衛生組織下的“健康”定義可看出,人的健康實際上可概括為兩方麵:軀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包括社會適應良好和道德健康),它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從人的身體健康與心理健康的關係看,身體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基礎,而心理健康即是身體健康的重要體現。若心理不健康,就沒有身體健康可言。同樣,身體不健康,也就沒有良好的心理狀態。生理活動與心理活動是相互聯係、相互影響的。心理活動往往對人體各器官、係統的活動起重要的調控作用,與人們的正常生活、發病原因、症狀和康複密切相關。健康的心理可以維持和增進人的正常情緒,維護人的正常生理狀態,能使人適應環境和社會的各種變化的刺激。因此,隻有身體健康的人,才是完美的健康人。
1998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人體健康新標準,它包括軀體健康和心理的健康狀態。軀體健康可用“五快”來衡量:(1)吃得快:
進食時有良好的胃口,感覺津津有味,能快速吃完一餐飯。食欲與進餐時間基本相同,快食並不是狼吞虎咽,不辨滋味,而是吃飯時不挑食,不偏食,吃得痛快,沒有過飽或不飽的不滿足感。說明內髒功能正常。(2)走得快:行走自如、協調,邁步輕鬆、有力,活動靈敏,反應迅速。說明精力充沛,身體狀態良好。(3)說得快:語言表達正確,有中心,說話流利,不覺吃力,沒有有話說而又不想說的疲倦之感,沒有頭腦遲鈍、詞不達意現象,頭腦敏捷,中氣充足,表示心肺功能正常。(4)睡得快:有睡意,上床後能很快入睡,且睡得好,睡得舒暢,一覺睡到天亮,醒後精神飽滿,頭腦清醒。睡眠重要的是質量,如睡的時間過多,且睡後仍感乏力不爽,則是心理生理的病態表現。快睡說明中樞神經係統興奮、抑製功能協調,且內髒無病理信息幹擾。(5)便得快:一旦有便意,能很快排泄完大小便,且感覺輕鬆自如,在精神上有一種良好感覺,便後沒有疲勞感,說明胃腸腎功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