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虎作倀苦雨庵——“為虎作倀”的漢奸曆史,絕不會湮沒,更不會被改寫
一
何物為倀?
大概從迷信的角度考慮,既然陽間有各式各樣的人,那麼陰間也應該有各式各樣的鬼。對持科學馬克思主義的人而言,這當然是無稽之談。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倒也不妨學蘇東坡,對來客強求其扯淡鬼故事那樣,不過解頤噴飯而已。
據說,倀為鬼之一種,可又不完全是鬼。普通的人,死後隻能成一般的鬼;惟有被老虎吃掉的人,死後才能為倀。所以,倀在冥界之中,算是異類。魯迅在《朝花夕拾》的《後記》中說過:“老虎噬人的圖上,也一定畫有一個高帽的角色,拿著紙扇暗地裏在指揮。不知道這就是無常呢,還是所謂的‘倀鬼’?”
倀,是虎的狗腿子,但要是壞到極致的地步,也不亞於虎。因此,這是個不可小看的鬼。
《太平廣記》卷428《宣州兒》載:“小兒謂父母曰:‘鬼引虎來則必死。世人雲,為虎所食,其鬼為倀。我死,為倀必矣。’”(出《廣異記》)
同書,卷433《潯陽獵人》也載:“舊說雲,人為虎所食,即作倀鬼之事。”(出《原化記》)
《太平廣記》是宋代的一部類書,其中就有了倀的記載,可見其源遠流長,曆史悠久,稱得上是鬼中的老資格。中國有許多鬼,如魑、魅、魍、魎,中國還有許多與鬼相關的事物,如魂、魄、魔、魘,在字典中,統統歸於“鬼”部。但身份同是鬼的倀,有點例外,屬於“人”部。這樣定性,你初初也許不覺得奇怪,可經不起細琢磨,略一思索,就按捺不住,要奇怪之,並疑問之。
憑什麼,倀不在鬼部,而是人部?
我在設想,那位造字的老祖宗蒼頡,在構思這個字時,肯定很傷了一番腦筋。說他是鬼吧,又不是鬼,因為他的所作所為,非常地像人;說他是人吧,又不是人,因為他千真萬確地成了老虎的盤中餐,已經粉身碎骨,進入大蟲的消化係統,化作虎糞給排泄掉了。死了,怎麼不是鬼呢?
據民間傳說,通常意義的芸芸眾鬼,已經不具備活著時的那些心眼,一旦成鬼,頭腦也就相對簡單化了。譬如,僵屍鬼隻會一個勁地向前闖,不會拐彎;譬如,縊死的鬼,溺死的鬼,除了找替身外,三魂悠悠,七魄蕩蕩,別無其它目的;這些姑妄言之,姑妄聽之的《聊齋》故事,當然純屬子虛烏有。究其底裏,似乎也可證明,人死為鬼,大概就迥異於活著時的思維方式;而倀,比較特殊,基本上還在按人的行為法則行事,係鬼而非鬼,因此,“倀”這個字,劃入“人”部,大概由於倀之特性而定。
在宋和宋之前的年代裏,虎是常見的出沒於中國的貓科動物。武鬆打虎,是在山東陽穀縣的景陽崗,周處除三害,是在江蘇陽羨南山,即今之宜興。看來,黃河流域,山林荒野,長江流域,沼澤平原,都曾經是老虎肆虐過的地區。
老虎多了,自然吃人也多,吃人多了,自然倀也就多了。
《太平廣記》從卷426至卷433,一共有72篇關於虎的記載,可謂犖犖大觀。其中有數篇提到了倀,令人眼界大開。因此,對於“為虎作倀”的“倀”,如何作,和作什麼,也就稍稍有所了解。
倀和虎,論職務,一個是長官,一個是衙役;論名位,一個是上級,一個是下級;論輩分,一個是老爺,一個是奴仆;論待遇,一個坐軟臥,一個隻能在包廂外過道的小凳上休息。所以,跑腿的倀,要比動嘴的虎,辛苦得多,勞累得多,然而倀樂此不疲。
首先,倀要為虎跑腿效勞。
《太平廣記》卷432《陳褒》載:“清源人陳褒隱居別業,臨窗夜坐,窗外即曠野,忽聞有人馬聲,視之,見一婦人騎虎自窗下過,徑入西屋內。壁下先有一婢臥,婦人即取細竹枝從壁隙中刺之,婢忽而腹痛,開戶如廁。褒方愕駭,未及言,婢已出。即為虎所搏。遽前救之,僅免。鄉人雲:村中恒有此怪,所謂虎鬼者也。”(出《稽神錄》)